谁在比利时工作全职,一星期就要上班38小时。谁一星期工作40小时,那么每个月积累8小时工作时间结余,就可以享受一天的带薪休假。1971年3月16日制定的劳务法禁止加班,一天工作时间最多不能超过九个小时,(最少不能低于三小时),当然也有一些例外。就是有了加班的特殊安排,一星期也不能工作超过五十小时,或者一天超过十一小时。
加班补偿很复杂,涉及到休息规定、支付加班费、确定加班极点、遵守有关法则等等。每加班一个小时,就要休息一个带薪小时。这个休息补偿必须在加班后三个月之内执行。如果加班者决定不需要休息,那么可以选择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的加班时间一年不能超过65小时。加班补偿一般是工资以外的50%,如果在星期天或者节假日里加班,那么加班补偿是100%。加班补偿也有个上限,一个星期6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