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烈山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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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一评再评"拟稿 (昨天发表)

发表于 2009-06-22 11:48:15

这期碰巧有三篇分别是为城管\警方和校方辩护的,你看看我被"招安"了吗

一,
记者替谁说话和局长替谁问话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8日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徐琼

  河南郑州市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竟然被开发商建起了连体别墅。电台记者采访主管信访工作的规划局副局长逯军,却被质问:“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明知记者来者不善,仍然敢于大放厥词,可见某些官员干部的潜意识潜规则之顽固,委实掩藏不住,或者也不屑于掩藏。前有西安某高校宣传部长说“要占领天涯”,后有某省政协高官说“老百姓为什么不公布财产”,现有郑州规划局副局长质问记者“替谁说话”。被人揭短,理屈词穷,情急之下,耍横撒泼,这样说出的倒是真心话,只不过放在公众视野里格外刺眼可笑。

  记者的职业是报道事实,追问真相,采访逯副局长就是为验证采访所得的事实,获取更多未知的真相;记者并不预设立场,自断是非,如果非要问记者替谁说话,那就是“替公共利益说话”。当某些政府部门偏离公共利益,记者只有运用舆论监督纠偏的职责,而没有“帮忙”的义务,何况事件涉嫌违纪违规甚至违法,记者为什么还要帮忙?记者更没有“添乱”的理由和能力,倒是负面新闻大多因 “乱”而起。

  这位电台记者由此感言,“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而党和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党和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可为什么在逯军副局长眼里,党和百姓却成了对立的双方?”看似无奈感叹,实则箭箭穿心。

  其实记者还可以反问一句,这位局长“替谁问话”?根据我们的日常经验,他这话不会是替民众问的,毕竟这记者找上门来的烦心事就是当地百姓闹的。既然他的问题是两选一,我们也就姑且认为他是替“党”问话吧,似乎代表着党的执政主张。

  但党的执政主张到底是什么呢?具体到经济适用房建设,住房是重要的民生问题,经济适用房一直是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城市土地短缺、地价高昂,国家仍然给出了以行政划拨方式保证供应用地、免收各种费用的优厚政策,就是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向下维护了群众利益,向上则符合党的主张。而用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却建起了别墅,就有违背国家经济适用房政策之嫌,作为规划部门应积极调查纠正,才是正理。

  一名普通党员动辄以党自居,以党压人,徒留笑柄而已,但以局部和个人利益“绑架”党的利益,倒是真正需要警惕。


     再评:逯副局长并非“一名普通党员”,而是副局级领导干部。说他是“动辄以党自居,以党压人,徒留笑柄而已”,那就太天真了。网友一查,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学历,如果要新闻系的教师来对他讲什么“党性和人民性的统一”,要党校教员来对他讲什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他一定觉得很搞笑,“这一套”人家岂有不知?他讲的是现实的“逻辑”:一些官员的利益与老百姓的利益确实是对立的,如把经适房用地“开发”成官员们的别墅;这样的事情在逯副局长看来,如果不是天经地义的,至少是不值得“小题大作”的;记者要把这事曝光,就是与具体的党员领导干部、具体的党组织过不去,从而损害了抽象的“党”的“形象”,就是政治“导向”错误!

    这一套逻辑过去很有杀伤力,有利于腐败分子“大帽子底下开小差”,现在虽然不那么灵光了,但一些官员还是舍不得丢掉。近日广州《新快报》记者卧底,曝光了一批有名的酒楼餐馆“点心包蟑螂,碱粉洗碗筷”之类恶相,省市餐饮协会负责人及其“新闻发言人”姚教授,居然指责媒体是“以偏概全”、“抹黑”、“别有用心”、“制造恐慌”。你看,这套手法和“逻辑”,岂止郑州的逯副局长视为永不过期的“杀手锏”?

                       二,


城管眼神必杀技是一种软暴力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8日07:20  扬子晚报
  作者:毛建国

  50余名执法队员围站成一圈,双手背在身后,沉默地注视着食客和坐在一旁的老板。几桌食客原本旁若无人地大吃大喝,最终抵挡不住,将占道的餐桌搬进了店内。前晚,记者随武汉洪山城管执法大队参与占道夜市排档的整治,看到如此有趣一幕。(今日本报A14版)

  传说中的眼神杀人,本来只有古代武侠小说或者现代玄幻小说中才能出现,想不到今天却成为现实。这些食客也忒老实了一点。试想,摊主占道经营,碍我食客何事,你城管队员凭什么在旁边看我吃喝?而摊主也算本分,试问,以50余名城管执法队员的规模,他们能坚守到何时?小不忍则乱大谋,小忍忍,时间长了,城管队员要么作出其他举动,要么尴尬地选择撤退,而那时,笑的不是摊主吗?

  正是由于这一原因所在,所以笔者对城管“眼神执法”有点不以为然。毕竟,城管经费有限,所能供养的人数有限,如果推广这一模式,人数少了,眼神形不成杀伤力,人数多了,以城管目前的规模,一天能整治多少摊点?到最后,只能是不了了之,再好的创意也只能在无情的现实下败下阵来。

  而且,这种所谓的文明执法其实是一种“软暴力”。据广州日报6月17日报道,针对暴力抗法抬头,广州市常务副市长苏泽群表示,城管队伍要坚持文明执法,“城管要用心去执法,不要蛮劲去执法,要想办法去执法,要不战而屈人之兵”。这种“眼神执法”大概就属于一种“不战而屈人之兵”,看起来虽然不是直接用蛮劲去执法,但就其实质而言,它并没有文明执法所应具有的尊重、礼待的内核,眼神所及,是把摊主和食客当成“假想敌”,这同样是暴力执法的内涵。如果放纵这一模式,就其后果来看,同样可能引起摊主的逆反心理,从而造成“暴力抗法”。

  其实,真正的文明执法很简单,它看重的并不是形式创新,而是内心的接近。真正的文明执法,一定要做到心中有市民,手下有真情,要合理规划城市,充分尊重弱势群体的需求。就“眼神执法”来看,它的着眼点还是“堵”,并未显出疏堵结合的思路。可见,“眼神执法”不值得追捧。

  当然,我们应该承认,由于多种原因,当前城管执法很难。正因为其难,城管执法才面临更高的挑战。在这其中,城管只有想民念民,才能执好法得民心。

    再评:很不赞成作者这么“高标准,严要求”地评论城管人员的做法。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也不想想城管执法的相对人是什么文明水平。城市人行路本来就不宽,一些店主比如这个执法对象,偏要占道经营;还有一些流动小贩,根本不想自律,乱扔垃圾。对这些不自觉的人必须有人来管,以维持起码的公共秩序。一方面,我同情那些艰难谋生的人,另一方面我也感谢城管人员。其实,奔走在城管一线的人,也是弱势群体,他们收入不高,干得罪人的事风险不比警察小,社会评价却很低,所以有地方的城管集体“散步”了。

   说用“集体围观”的方式驱散占道经营是“软暴力”,本意是贬,在我看来,却是表扬:全世界所有的“执法”,本来都是以国家的合法暴力为后盾的,不用“硬暴力”而用所谓“软暴力”,让被冷眼“围观”者感觉不自在而自动离去,有什么不好?那些食客本来就不该支持占道经营嘛!

 

                  三,

副校长抄袭案别忘了看人下菜的学术期刊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8日  新京报
  作者:张鸣

  辽宁大学副校长抄袭案,查出一个“活雷锋”来,刚刚写了一篇文字调侃,就有记者跟我说,没准,人家助人为乐是真的,因为很多学术期刊,就是认人不认文,公开宣称,我这个档次的刊物,副教授以下者写的文章,无论写得多好,就是不登,登了掉档次,而且,据说登了无名小辈的文章,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的可能性也是很小的,而转载率,是目前评价学术期刊的一个重要指标。这样的学术期刊有没有,当然有。各个期刊程度不一,有的是专门辟出版面,给所谓的大牌学者留着,非大牌,写得再好也上不去,有的则像记者说的那样,整个刊物都只对大牌开放。

  大牌之大,很多时候不是学术地位之高,而是官阶职位之高,这是当下学界的特色之一。当然,这些官大的学者,有一些的确是学而优则仕,尽管当官之后,忙于开会和行政事务,没有多少时间看书做研究了,毕竟曾经肚里有过货,不过,也有不少学官,尤其是一些在著名大学和学术机构里的学官,其实原本就没什么学问,但只要坐在那个位置上,学问也就“与荣俱荣”。

  但是,无论何种学官,校长还是院长,的确都太忙了,一天有无数的事等着,写文章的时间无论如何都挤不出来,挤出时间,也挤不出思路,所以,文章需要有人代劳。尽管是代笔者写出来,但只要有了学官的大名,只要这学官的地位足够有分量,期刊一般都是要给面子的。当然,代笔的人,也不白代,署不上第一作者,第二第三总有份。也确实有学生或者下属,看着第二第三的排名上,乐意奉献,至少,自己的名字可以在一些顶级学术期刊上露个脸,否则,即使在不怎么样的刊物发一篇,也需交数目不小的版面费。况且,现在的不少大学,博士生毕业需要两篇核心期刊论文,否则连答辩都不允许,而年轻的教师,则有每年的科研考核,完成不了指标,别说评职称,就是现在的地位也保不住。做奉献,背后有动力。

  许多学术期刊如此势力眼,背后其实有利益的驱动。这多少跟我们现行学术期刊评价体系有关,学术期刊需要定期评比,而评比的尺度,一是专家评价,二是转载率。眼下学术体系的专家,一定程度上被学官垄断,很多评比和评审,基本上都是学官的业务,就冲这个,期刊都得罪不起专家。其次,现在一些著名的学术文摘,大抵也有地位优先的习惯。两下加起来,你说,让我们的学术期刊怎么办呢?

  因此,我们的学官,该学雷锋的时候,还是学吧,只是,以后留点神,别帮文抄公的忙,如果一旦不留神帮了,及时处理,别露出来,天下太平。

  再评:刘洪波就此事的评论,是从陆副校长应该负什么责的角度讲的,他讲得很到位。这位副校长就算是“学雷锋”,他也推卸不了责任,因为权利与责任相对应,法律重事实,你既然答应署名为第一作者,当然承担第一作者的责任;你不知是抄袭,只能更加证明你的学术品质低劣,至少是不严谨吧。

    张鸣此文则从学术论文发表的“制度”环境角度,分析了学术期刊何以媚官的原因。中国的“官本位”搞到如今这个程度,真是史无前例!他们受尊崇不过是因为他们掌握着各种资源。明末思想家李贽只是一个举人出身,官也只做到知府,“公安三袁”三进士尊他如师,一些大官也不吝推崇他的文章。他有一句名言:若官大学问大,孔孟哪有资格开口?

           四,

 

请网民做福尔摩斯有悖人情国法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8日08:06  中国青年报
  作者:李志军

  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日前召开网络发布会,邀请网民参与侦破刑事案件,共同抓捕疑犯。同时,警方强调,由于活动在周末通宵举行,破案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甚至生命危险,希望报名参加侦破刑事案件的网民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必要的物质准备。(《新闻晨报》6月17日)

  邀请网民抓捕疑犯,给普通市民一个“客串”福尔摩斯的机会,这的确有创意,也够刺激。当前,在警民关系紧张已经成为某些地区不争的事实的语境下,佛山市公安局的做法无疑对密切警民关系、争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大有裨益。但是,笔者以为,从国法与情理的角度综合考量,邀请网民抓捕疑犯值得商榷,应予“叫停”。

  依国法论,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均对公安机关在调查刑事案件中行使的侦查权、拘捕权有明确规定,并特别强调此类权力为公安机关排他性享有,任何公民、法人与团体无权行使。而今,在法律未对公民有任何委托授权的情况下,网民显然不具备参与侦破案件的主体资格。公安机关部分让渡此项权力有悖国法,邀请网民抓捕疑犯于法无据。

  从情理看,“警察抓贼”天经地义,保一方平安更是警方义不容辞的责任,让没有受过专业训练的市民冒着安全风险参与这样的抓捕活动,显然不合适。况且,抓捕嫌犯的时候,还要考虑如何保护被邀市民的安全,这岂不是无端增加警方自身的工作量吗?

  世上的路有千万条,密切警民关系的方法也有千万种。其实,佛山警方此前推出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警营”和“邀请市民进警营”活动就很好,没必要让群众冒险体验警方的辛劳。

再评:很高兴公民和媒体对官方的举动持质疑的态度,这比从前只准叫好的时代是个巨大的进步。这就是古贤所谓“子产不毁乡校”、“兼听则明”、“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开明态度吧。

    但是,具体到本文的观点,我看是吹毛求疵,不着边际。公安机关只是邀请网民“参与”侦破刑事案件,“共同”抓捕疑犯,怎么能说警方就放弃或让渡了主体资格呢?这与现在搞有奖举报、扭送通缉犯,有什么本质区别呢,不都是鼓励公民参与吗?这里面没有强制,公民是量力而行,当事人自然要评估参与的风险;警方肯定也要从应邀前往的人中间选择,不满足一定的条件不会同意他参与,起码未成年网民不会被接受。网民里有受过特别训练的复员退伍军人,有练过武功的人,怎么就不能选择他们“参与”抓捕呢?

 

 

                      五,备用

司欣:想喝可乐与保送名校有何关系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6月17日09:05  东方早报
  作者:司欣

  被评为全国抗震救灾小英雄的奥运火炬手、德阳东汽中学女生马小凤和“可乐男孩”薛枭,目前已分别被免试保送到复旦大学和上海财经大学。目前,薛枭仍在苦学外语以期能跟上大学的学习进度。(6月16日《青年报》)

  姑且不论高考保送机制本身存在何种设计缺陷,仅仅因为特殊背景就被免试进入名牌大学学习,还是不免令人震惊。名校的稀缺,决定了这是一块不可随意占用的教育资源,必须有相应的准入机制以确保其公平性。

  如果说大地震后,对一部分贡献杰出者论功行赏,人们也还可以接受。然而不管怎么“挖掘”和“升华”,大概都很难从“可乐男孩” 薛枭身上,找到足以免试保送名校的资格闪光点,仅仅因为一句“叔叔,我想喝可乐”,就能逾越考试和平等的门槛吗?记得这一也许所有小孩都可能产生的自然本能反应,让当时舆论大加追捧,有人感叹“可乐男孩逗乐悲伤中国”,有人赞曰其为“废墟上冉冉升起的中国希望”。

  当时的悲伤中国的确需要乐观元素提振民族士气,薛枭的“达观幽默”在当时也并没有产生功利效果,无论怎样赞美都不会有负面性。那么当现在其言行被当成了某种教育权筹码,并可能触犯了教育公平和其他公民的受教育权,就很难让人接受了。“可乐男孩”在地震中的“幽默”,此时功在何处?

  如果仅仅是因为地震滋生了特殊背景下社会普遍的同情和怜惜,教育体系所表现出的“感性”和激动真让人匪夷所思。所谓“他在去年的大地震中所表现出来的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也与我们财大的校训‘厚德博学、经济匡时’相吻合”的校方解释,未免太牵强附会。

  教育资源越来越具娱乐化和媚俗化倾向,热衷于向名人和热议人物抛橄榄枝。名人、明星也许能增加高校的无形资产,但却可能伤害教育的公信力。大学校园并非不能容纳薛枭,不应容纳的是对教育公平和治学精神的戏耍心态。  

    再评:作者对教育公平的敏感是值得尊敬的,因为当下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公,城乡差别、贫富差别、官民差别,在教育资源分配上都有表现,而且好像越来越严重,至少是社会觉得越来越难以容忍。

   至于“可乐男孩”薛枭是否应该免试保送进上海财大,我感觉并非特别重要的问题。他家有什么背景吗?学校似乎就是冲着他的知名度要的。如果我们承认学校应该扩大招生自主权,那么要一有广告效应的学生,应当可以理解。毕竟我们应当相信学校的理性,没有强迫,他们不会干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蠢事。学校其实并不会只考量名气这一个因素,薛枭不是“仍在苦学外语以期能跟上大学的学习进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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