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6
此次事件,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上月富家子飙车“施暴”事件,同样是富人轻视生命,严重践踏人权的犯罪行径,这次更加严重,涉嫌故意杀人罪行,岂能赔点钱摆平?
社会的弱势群体屡遭欺凌践踏,岂能赔钱了事?报道还说老丁上有80
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只有一次,他的珍贵及意义不仅仅赋予其生命的本身,还关系到爱他的人或他爱的人。爱与爱之间,没有身份,没有金钱,没有名利的半点干扰,是神圣纯洁的,是不容任何人随意践踏剥夺的。每个人的生命在其家庭或朋友圈子中是无价的,赔钱对创伤是无法彻底弥补的。
生命是人自由生存的保证,社会有道德伦理要求人与人之间要善待、尊重他人生命,国家有法律强制保障每个生命的自由与安全。那么,再回头看看上述两起事件,不管是有意无意,都是以轻视践踏他人生命为代价,最后以金钱做等价摆平了事收场,令死者悲哀,活者心寒。自由的走在马路斑马线上,会受到飙车致死的威胁;坚守保安职责相劝,竟惨死在拳脚之下,是谁给他们壮胆?腰中的万贯金钱可以摆平罪行,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金钱不能与生命平起平坐,更没有等价交换这一道理。生活需要金钱维持,但他的前提是要有生命,生命是凌驾于金钱之上的。上述事件,赔钱就能摆平,既不符合国家法律的强制性,也不合乎于社会伦理纲常。在生命面前,在尊严面前,人人是平等的,随意践踏法律,侮辱社会伦理,用钱壮胆侵犯他人利益,理当依法治罪判刑。钱,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若干物质而已,赔钱只是事件受害者的善后赡养关系的一种后续补偿,而事件本身对死者和带来的社会伤害理应得到真正的处理与警醒,按此说,犯了事就不仅仅是赔钱摆平这么简单了,先过法律筛子,再是善后赔钱补偿事宜。
富家子弟闹市飙车,横冲直闯,按常理这会闯红灯,会撞死人啊,但他们不怕,大不了陪点钱摆平。
开奥迪的业主,把人推倒后脑勺磕到台阶上,按常理这会出人命的啊,还上前施以拳脚,怕什么,大不了赔点钱摆平。
天理、良知、人性,为何如此沉沦?物质文明高度发达充裕的今天,为何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径来,不可理喻,这种事情,受害家属可以私了赔钱了事,但社会的公信力与国家强制机器就不能充当旁观者,理当依法惩办,该判刑还得判,该罚金的还得罚。既然给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那就得给社会一个交代,给我们的社会教育树个反面教材,惩前毖后才是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