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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易中天教授其他的文章我看的不多。关于质疑余秋雨的我看的很仔细,在关于余“撒谎”的问题上,我完全赞同易中天教授的质疑,也感到大快人心。关于质疑李辉的文章,我也都看的很仔细,我不认可易中天教授对李辉的质疑,并且对于易中天教授对文怀沙的偏袒也心怀不满。
我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爱起来憎起来都是如此的尖锐,甚至苛刻和刻薄,唉,我妈把我生出来就决定了我这个个性,如之奈何?易中天教授说:“我的原则是:人身攻击的,不予理睬;泼妇骂街的,不予理睬;胡搅蛮缠的,不予理睬;空口无凭的,不予理睬。”看来,我的尖锐苛刻和刻薄已经有了“人身攻击”“泼妇骂街”“胡搅蛮缠”“空口无凭”的嫌疑,被易中天教授归到了“不予理睬”的行列。
其实,我很希望自己是因为“人身攻击”“泼妇骂街”“胡搅蛮缠”“空口无凭”被“不予理睬”,而不是因为我和易中天教授“门不当户不对”资格分量太悬殊被“不予理睬”。我还是说,我们的文化需要“革命性”的人才,而不是“宋襄公”,“宋襄公”怎么样激浊扬清澄清文化世界?我对易中天教授寄望甚深,他很直率性情,有良知有责任感,尽管他自己对此都歉不自认,可事实如此。但是,易中天教授有些迂腐,并且偏袒文怀沙,这是事实。下面,我将就这两个问题进行摆事实讲道理。
二
先说易中天教授的迂腐。易中天教授已经六十二岁了,我用三十多岁的锐气甚至冲动去要求他,确实有点过分,再加上人生阅历的不同和长短,以我准他,也确实不妥。可是谁让我如此的心痛我们的文化!尽管我这么的卑微!谁让易中天教授恰是为数不多的文化翘楚,被人们寄予文化复兴的重任!易中天教授,委屈则委屈矣,为别人受委屈,为文化受委屈,固男儿本色!
易中天教授的文章一板一眼,层层推进,丝丝入扣,无懈可击。从字里行间我能够看到他对“平和理性”的追求,乃至于达到被人 “平和理性”的对待就“很感动”的地步。“平和理性”固为当代文坛所缺,但是,文坛更缺的是“实体正义”,是不是这样?窃以为,写文章“平和理性”不能是使刻意的作为,只要有客观公正的的内核,不必强求“平和理性”的外衣。当然,内有“客观公正”外有“平和理性”是最好的,可是那需要很高的修养和写作水平,不是文化大众能够达到的境界。再者,对“平和理性”的刻意追求容易失去文章的个性和鲜明的观点立场,让人不知所云不明就里。还有,更甚的是,钻进了“平和理性”的牛角尖和死胡同,就容易让人感到不知道说什么,说什么都不妥,最后索性放弃了。下面,我就以易中天教授的质疑“四项基本原则”来具体说明:
一,证据确凿。人们为什么会质疑一些名人?就因为这些名人“鸡蛋”自己有了缝,我们这些大众“苍蝇”才会去“叮”他。我们只能看名人的“缝”去质疑他,怎么可能拿出“证据确凿”去质疑他?名人们高高在上,离我等凡夫俗子不知几万里,我们怎么可能搜集到他们的“证据确凿”?那么,按照易中天教授所说的质疑要证据确凿,我们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说什么也不妥了,最后只能放弃了。任由这些违规甚至违法的名人恣意逍遥。
其实,质疑名人不要“证据确凿”,连证据都可以不要,只要看到名人有“缝”就可以了。拿出“证据确凿”是被质疑者的事,作为名人,你有了“缝”,被质疑了,就有责任拿出确凿证据和充分理由证明自己的清白,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你必须回应!
易中天教授把质疑别人弄得太沉重太严肃,以至于从事实上否定了质疑的可能和存在,不是吗?按照易中天教授所说,李辉没有确凿证据不能质疑文怀沙,易中天教授又何尝握有确凿的证据去质疑余秋雨?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些所谓的“大师”招摇撞骗而无可奈何。
二,立场公正。质疑别人,打个比方来说,犹如告人,所不同的是,需要被告拿出确凿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立场公正应该是“法官检察官”的事,谁是“法官检察官”,就是人民大众!你攻他防,或者你攻他也攻,双方乒乒乓乓你来我往,人民大众站在公正的立场给你们打分评判,甚至为你们处罚量刑。
很明白的是,“立场公正”不能作为对质疑者的要求,只能作为对评分处罚甚至量刑的人民大众的要求,是不是呢?如果一定对质疑者要求什么,我想应该是“客观”,质疑者不能乱质疑胡质疑,要本着客观的实事和理由,被质疑的人确实有“缝”才行。这个客观的标准,不知道可以和易中天教授商榷否?
三,保护隐私。泛泛的保护隐私的说法是有道理的,但是,首先要明白,名人的隐私空间是较常人小的,甚至会非常小。因为你是名人,就要接受人民大众的“检查搜身”,甚至是意淫,这是接受人民大众爱戴和崇敬的对价。很多在平常人身上是隐私的东西,在名人身上就是公共的东西,谁让你是名人呢?其次,保护隐私保护的是和被质疑事项无关的隐私,你明明质疑别人的文章剽窃,却把人家大腿根的脓疮抖搂出来,这是“犯规”的,甚至是犯法的。但是和被质疑的事项有关的隐私该不该保护和怎么样保护就值得探讨了,例如,别人质疑你贪污,你却以银行账户是个人隐私要求保护,从而使贪污的事实无法证实,那怎么可以呢?这时候,你的银行账户的隐私就不能保护了。
保护隐私的质疑原则这样看来也值得商榷,窃以为,用禁止人身攻击的原则来取代它更为恰当,易中天教授,您以为呢?
四,尊重人格。这个我很赞同,无论是谁,只要是人,都有人格权,即使是死刑犯甚至死去的人,人格权是最基本最起码的人权,也是人权最基本的体现之一。这个可以“泛泛而论”。可是很多的质疑,不激烈不足以振聋发聩,就是我以前说的,不“矫枉”就无以“过正”,就好像古代很多大臣向皇帝的进言上书,往往把皇帝说成“桀纣”之流,把自己说成比干屈原之辈。为的就是让被质疑的人痛,切肤之痛,为的就是刺激大家麻木的神经,激起愤恨之气。这个社会要进步,我们的文化要脱胎换骨,没有一股气怎么行啊,您说呢?
所以我们要容忍一定程度的质疑者的过分举动,要保护质疑者的勇敢,要赞扬质疑者的正确,欢呼质疑所带来的好的结果。至于质疑者对被质疑者搞人身攻击,抹黑涂色,我们则要坚决的予以制止甚至谴责。
我把易中天教授的质疑“四项基本原则”逐个进行的探讨,其实也提出了我的质疑四原则:事实原则,客观原则,禁止人身攻击原则,尊重人格和保护质疑者原则。我希望能够和易中天教授探讨,我的四原则不是最终的也不是最好的质疑四原则,易中天教授的呢?我们能不能经过平和理性的探讨找出几条质疑的好的原则呢?如此,则文化幸甚。
三
接着,我们来看看易中天教授对文怀沙的偏袒。其实易中天教授本来和文怀沙没有任何关系,他完全可以只质疑李辉而不质疑文怀沙,不能用李辉质疑文怀沙来问易中天教授为什么不质疑文怀沙,甚至普天下的人都质疑文怀沙也不是易中天教授质疑文怀沙的理由。易中天教授为什么不质疑文怀沙,没有这个为什么,用易中天教授的话说:这个问题不能有。在这点上,他是对的。可是易中天教授在《李辉先生,请勿“飙车”》的文章中谈到了文怀沙,并且有偏袒文怀沙之嫌,你公开的偏袒了文怀沙,大家就有理由问你了:你为什么没有质疑文怀沙?是不是质疑的双重标准?这个问题就可以有了!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事实摆道理,以证明易中天教授偏袒文怀沙。
一,“面对一位抗战时期即已成名的文化老人”(《李辉先生,请勿“飙车”》),抗战时期文怀沙成了什么“名”呢?“文化老人”,“老人”则“老人”矣,“文化”安“文化”哉?我想这样说更确切:文怀沙是一位五四前出生的老人。易中天教授加了个“成名”和“文化”,无形中把文怀沙塑造成我国硕果仅存的文化名宿,就凭他几十个字的“正清和”和挂名的“四库文明”?就凭他“孔子”般的“述而不作”?
二,“但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大约都知道,所谓“劳教”是怎么回事。那是不需要“证据”,也不需要“审判”,更没有“律师辩护”,就可以随便执行的。其中有多少“冤假错案”,恐怕只有天知道!”(《李辉先生,请勿“飙车”》),在这里易中天教授暗示,文怀沙的案子是特殊的历史环境造成的冤假错案。不知道我曲解了没有?易中天教授代替国家对文怀沙进行了平反昭雪,不是吗?
三,文怀沙打着“大师”的旗号招摇撞骗,危害文坛非轻,易中天教授仅仅把他描绘成“不走斑马线”“故意创红灯” (《李辉先生,请勿“飙车”》)的甚至没有主观意愿的小差小错,是不是为文怀沙开脱?文怀沙真是如此的话,那真是可怜,真是“可以原谅”,李辉错杀了好人,就不再是文化勇士,而是文化刽子手,手起刀落,斩了我国硕果仅存的文化名老人,李辉真是文化的罪人啊。
四,“文怀沙先生是不是“国学大师”?李辉先生坚定地说‘不是’,我也认为不是,还认为没人是”(《李辉先生,请勿“飙车”》)。 用全世界没有“大师”来说文怀沙也不是大师,就好比说世界没有圣人王华源也不是圣人一样,暗示王华源虽然不是圣人,也离圣人不远矣,再不济也能沾点圣人气。世界没有“大师”,所以,文怀沙不是“大师”,易中天也会说“我也不是”,余“含泪”也不是,贾平凹也不是。易中天没有说文怀沙是“大师”,其实比说他是“大师”在实质上还抬举他。
我不知道这些能不能足以证明易中天教授偏袒文怀沙,欢迎易中天教授的反驳,如果我错了,我愿意道歉。
四
写在后面的话:
写这篇文章,我不惜“改掉”了自己的风格,慢条斯理,平和理性,摆事实讲道理。这也许对我来说是个转折的好机会,是我成熟的好契机,都是拜易中天教授所赐。无论我的文章他看不看得到,无论我的文章大家看不看得到,无论我的文章能不能影响到我以外的人——这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我的文章影响了我自己,最主要的是,易中天教授的文章影响了我的文章。
所以,在此,我谢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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