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艺欣的博客
开心米米
http://blog.ifeng.com/1406973.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06-23 22:17:36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今日声音 | 浏览 370 次 | 评论 0 条

昨天,重庆商报报道了超女李宇春登上石柱县计生宣传画的消息后,各知名网站纷纷转载。李宇春的助理先生认为这一事件肯定侵犯了春春的肖像权,目前他们正在收集相关证据,拟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重庆石柱县委书记盛娅农知道后,迅即指示要求有关部门迅速介入,立即拆掉该宣传画。县计生委、龙沙镇党委政府随即派人将位于龙沙镇外口公路边的该宣传画拆除。目前有关责任问题,当地正在进一步追究之中。

纵观宣传画的标语:“生男生女一样好,女儿也是传后人”挺好,意思是说李宇春是好样的,人家是个女子,不一样也能成就大事?策划人、设计人和制作人看来都是“春春”的粉丝呢,打击自己的粉丝可就是打击自己啊。

广告有公益性和商业性之分。公益性广告不盈利,具有社会的效益性、主题的现实性和表现的号召性,李宇春在城市里的知名度可能超过50%,大爷大妈们可能不知道李宇春是谁。在农村,天黑就上床,不开电视,不看“超女”,李宇春能做到家喻户晓就更难了。现在,石柱县将李宇春的形象和基本国策揉在一起,大妈小妈们会问“这个丫头是谁?”“春春!”“春春是谁?”“唱歌第一名!”生女孩也能这么棒,这不就“中”了吗。李宇春在石柱县的知名度就会领先全国,“春春”您看这多好。

如果真要和宋助理说的“拟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就有了盛娅农书记的雷厉风行,石柱县就会有不少人吃不了兜着走,多么灰色的一幕,春春:您忍心吗?

上商业广告是共赢,代言人拿钱,广告方得利。公益广告的代言人不拿钱,但是扩大了知名度,而社会得利,同样是共赢。

李宇春在石柱县又火了一把,做一回公益广告代言人对己对社会都是“贡献”,何乐而不为呢?如果是商业广告,又当别论了。

 

0
上一篇 << 中央台如何再和观众面对面?      下一篇 >> 惊见飞机要卖站票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