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武大帝的凤凰博客
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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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5 14:30:33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民主流氓 | 浏览 2496 次 | 评论 17 条

看了昨天标点揭露熊剑抄袭清华大学教授深表惊讶(参见标点:《我的一封举报信:熊剑的慌乱源于涉嫌抄袭的不安),今天特意留意了一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熊剑今天的博文与凤凰卫视的刘墉《新新人类教育》视频节目完全一致,连人称都没有改动,堪称天下奇闻。

 
熊剑是刘墉吗?如果不是,熊剑今天在首页展出的文章,和凤凰卫视刘墉的“世说心语”世说心语-(71)关怀地球放眼世界如出一辙,连人称都没有改动,那么熊剑就变成了刘墉了,天下奇闻啊!

 
如果熊剑不是凤凰卫视的刘墉,则熊剑继承了颜昌海剽窃杨锦麟的“抄剽绝技”,再次剽窃到了凤凰老家。在没有标注甚至连文章人称都是第一人称的情况下,熊剑变成了刘墉,并将剽窃作品悬挂到凤凰的首页前台展览。

 

刘墉:要教孩子学会美国的“全球思维”

 

 

中国人应学会美国人的“全球思维”

 

 

 
 
 

熊剑全文如上,第一人称和刘墉去年的世说新语完全一致。只讲其中刘墉节目中提到的四年改成了熊剑博文中的五年

熊剑全文抓图如上,可以看出截止到目前,在首页展出的过程中,没有做任何标注来源。

估计首页展出下架后,会偷偷标注吧,这是“抄剽”秘籍了吧。

看看标点提供的我的一封举报信:熊剑的慌乱源于涉嫌抄袭的不安就知道了。

刘墉凤凰视频 世说心语-(71)关怀地球放眼世界

点击播放按钮后,返回上面图板对着熊剑的博文,验证一下!

播放视频前,请先关闭上面的音乐(快乐老家)

刘墉:要教孩子学会美国人的“全球思维”20081030号)

看来啊,凤凰博报正在朝着“剽报”或者“抄报”的康庄大道上勇往直前,不仅仅剽窃外人的,凤凰网啊、凤凰卫视啊,凡是有原作的地方,就要常光顾,这样才能剽窃的好东西,或者把以前的东西剽窃过来,以旧换新也是不错吧。

 

特别声明!

如果熊剑和刘墉是同一个人,我向熊剑先生道歉!

如果俩人不是同一个人,熊剑应该立刻就此事做一个完整的说明!因为连第一人称都不更改的抄袭也好、剽窃也罢,已经超越了道德底线。

本人这次希望就此事凤凰博报有个说明!我真诚地希望本次广大博友能够关注此事!

 

后记与补丁:

自本文发出后不久,晚上再看了看,熊剑剽窃的作品,加了标注,这似乎是说明熊剑和刘墉并非同一个人。

 
本文质疑其剽窃前未加标注           本文发出后,晚上增加了标注

标注也是胡搅蛮缠,因为熊剑完全剽窃,连第一人称“我”都没有改变,致使自己冒充刘墉,而且是全文剽窃,不是“摘自”,摘自指摘录其中一部分,熊剑是全文抄袭过来,被发现后才标注,并且玩文字游戏。

刘墉的文章发表于200810月,第一段有“四年多前”字样,推后到20096月被熊剑直接剽窃,熊剑改动了一个字“五年多前”,最上面一幅图,再贴到下面显示一下:

 
这个细节忽必烈汗发现了,如下:

 
另外在首页继续展览,这个现象让我想起去年华南虎“虎照门”之后的陕西省林业厅和力挺周正龙的林业厅副厅长朱巨龙,编辑部和编辑今天的态度,感觉就是华南虎后陕西省林业厅和朱巨龙的翻版!

力挺剽窃大王,发现了没关系,补注一下继续展览。这世道!

 
中午展出位置                 晚上展出位置

有点纳闷,凤凰博报是不是现在没有文章可选了?

剽窃的全文能够被推荐到首页?更何况兔子吃了窝边草!

另外全文转载没有一丝一毫自己内容的文章,何以冠以“熊剑”的大名推荐?直接写刘墉岂不是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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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忽必烈汗 [2009-06-25 08:07:50 PM]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6-24 23:24:47 标点先生:支持你!博文做的好!令人赞叹之余又浮现一丝丝心疑。有几个名博不惜毁誉的东拼西凑的编造,究其原因是什么使他们一致急躁?------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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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知数 [2009-06-26 12:29:31 AM]

    人类是一家,人人都应该有全球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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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忽必烈汗 [2009-06-26 08:46:52 AM]

    并告,我忽必烈汗明人不做暗事,我要把以上的贴子到处张贴!也是对你的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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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忽必烈汗 [2009-06-26 07:03:46 PM]

    致标点和汉武大帝:尊敬的二位老兄,我很是服了你们!真的,很服。大家都抄,特别的名博大钞特钞(我这里写错了一个字,把“抄”搞成“钞”了,不改了,怪费劲的。咱有话在先,你们可不能因此说我是白痴,也不能能说我不认字,就是你们不能说我是文盲。告诉你,我的一个学生作教授当博导了,有一个40出头作了副部长了,我怎么会是文盲),你们小心眼,嫉妒人家,非得给人家脱裤子,非要找出他们强奸我们的证据!不就是因为你们看到了人家发稿多,你们嫉妒吗?你们非着说他们抄袭的强奸读者,你们一定不让他们强奸,也就说阻止我们读者不受强奸!看看怎样?我们读者好面子,不能承认名博强奸了我们,我们还要出嫁呢!你们一定不让他们强奸我们,从理儿上说全对,可你们不能闹开啊。你们是闹开了,看到结果怎样?你们非得给人家脱裤子证明他们强奸了我们!看看吧!你们傻了吧!人家比你们干净,当然也比我干净!人家早就没有那个祸根了!没有那个祸根的人怎么强奸我们啊,你们说,你们倒是说啊!你们非得看,看看,看看吧!看出了是非了吧?事实证明人家比咱干净:人家没有祸根,强奸不是莫须有吗!————总之,我们很郁闷。你们二位必须向我们道歉:我们没有被强奸过,是你们坏了我们清白!这一点,博编辑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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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xixi [2009-06-26 09:29:20 PM]

    大帝,黑夜给了你一双看穿一切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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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川江评论 [2009-06-27 10:32:51 PM]

    名利促动,人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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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2 04:53:42 PM]

    果然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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