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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北京青年報》署名潘洪其先生的社評《不要怕“不明真相”的群衆了解真相》。
通篇文章都在谈“如何让不明真相的群众了解‘真相’,否则很危险。”
但却用了若干“有关方面”,请问潘先生,您何时撩开“有关方面”的面纱?让那些群众了解这“有关方面”的“真相”。
不点名“有关方面”,一则是泛指。确实针对这个社会现象做出点评,但不点名,则谁都不得罪。
二则干脆就是不明就里。享受一种思辨的乐趣,您真的觉得坐在那里说“不要怕”,群众就真善于、或者敢于了解真相了?您心中的“有关方面”看了您的文章就立即成佛、反省忏悔、良心发现?为“好奇”的群众敞开心胸?
只能说,这些泛泛的批评,貌似耸动,却并不能增加什么社会作用,更不能带来GDP增长。
中国古话叫做“法不择众”,难道批评文章也开始不痛不痒的御用起来了么?还是写这些文章的人,本和秋雨里的余某某一样,也是“御用文人”?
而若只是作者在媒体氛围中的无心之笔,因为已经太过习惯隐晦地做一件事情。那就原谅一下吧。
他也是“有关受害者”。还有“有关部门”、“不具名人士”、“相关机构”、“国脸”、“国酒”、“河蟹”等等。
这个聊备一格的”有关方面”!

詹晟
“少谈些主义,多研究点问题。”问题层次: 1.基本概念(新闻事实5w,越多事实越多优势) 2.各方观点,以及论证过程(立论研判,明白结论以及依据以化解或吸收) 3.事实发展方向+论断(有理有据,据理而争)[本博文欢迎转载,唯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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