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张图片来源于网络,是陈水扁的女儿在出庭受审时受到民众的撕裂殴打,用肘夹角她的脖颈,气都出不上来后的嘶喊。虽然说我非常憎恶陈水扁分裂国家、分裂民族的卑劣品德,也憎恶陈水扁女儿陈幸妤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泼妇狂狸行为。我认为陈水扁及其女儿陈幸妤应受到全国人民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但是作为现代文明的人类和中华民族三纲五常、四维八德的思想范畴,不应对她的人体实施肉体性的、或任何形式的身心摧残、伤害或凌辱、虐待。就说陈幸妤在野蛮,她必定是一位女子,应该给予她起码的尊重。从某种程度讲,或许她也是一名受害者!比如说:如果没有陈水扁夫妇的罪源,我想陈幸妤是没有犯罪土壤的,也没有本钱在大街上来撒野的。
人啊!应该回归本真。我国大部分国民信仰佛教,在佛看来,无论上升到国家、民族、血缘、爱情、理想、原则或是什么人为的意义,一切复仇都是小心眼儿,任何一丁点儿恨的想法都是要不得的。可是在凡人看来,复仇,那简直是“必须的”。所谓胸怀和境界,凡夫俗子们头脑一热就根本不会考虑了,所以我们总能看到各式各样的仇恨与复仇。我想如果能够克服掉先入为主的主观因素,所有的复仇故事都会成一把双刃剑的。
孔子大力提倡“仁”,即要求人们去“爱人”。有一事可言证孔子的思想“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然则从人之欲则势不能容,物不能赡也。首先,人类为了生存而同群,是一种历史的和现实的现象。在每个人身上,存在着一种合聚成群体的本能,它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相亲”、“相爱”。这套以“仁”为中心的学说宗旨论是,在维持我们人类生存的基础上,实现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理想。
人类社会中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不知道,但至少电影中的各种复仇与争斗的故事在不断发生,且将会永远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