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政府通报称,昨晨5时30分许,莲花南路罗阳路口西侧,一栋在建楼盘工地发生楼体倒覆事件,造成一名工人死亡。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讲,对这那位被大楼夺去生命的工人来讲,该事件是一次百分之百的灭顶之灾。我们应该哀悼,应该追问开发商及相关责任单位对其家属的理赔工作能及时跟进。
如果能允许我们先忘却亡去生命的伤痛,这起楼盘倒塌事件,实在是一起天大的好事,大家都应该为之欢庆鼓舞才对。
难道不应该欢庆吗?试想一下,如果这个楼盘现在不倒,倒塌的日子推迟到竣工剪彩后、甚至等到业主都搬入居住后,会是什么后果?会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会死多少人?
到目前为止,尚不见“相关部门”公布的该楼盘的质量调查报告,正如业主自己所说的,“完全是质量问题,河对面的小区人家不是好好的吗?”我不是工程质量的认证专家,但从起码的常理推断,在同样的地理位置、同样的外部客观环境下,其他的楼都在盖得时候没倒,甚至现在也依然挺立,为什么单单你的楼就倒坍了呢,除了可能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求工程质量的人为因素外,好像再找不到别的替罪羊。所以,大家应该为这所商品房的倒坍而鼓掌,因为这是价值规律和自然规律的胜利,是这两大规律挽救了更多的财产和生命,也是这两大规律惩罚了负有责任的开发商,因为大楼现在的所有投入,都应算是开发商自己应投入的成本,那么这个代价,自然应该由其全权埋单。若等到业主都搬进居住的某一天再倒,倒那时,一个是后悔也来不及了,二是想找“相关部门”索赔,按照常理推断,估计又是一条漫漫长征路,而且后果难以预测。
在庆祝两大规律胜利之外,还应注意一点问题。就是该楼盘垮塌后,现在“聚集在小区门口意图退房的市民越来越多,不少业主现场激动地大喊‘退房’”。看来这个楼盘的开发商走的是先收款再生产的妙棋,广大业主在还没有看见房子的时候,已先交了房款或定金。按照一般的商品交换规律,我是必须见到货,精挑细选、货比多家后,再决定是买还是不买,而先付款后提货的事情,只有当年高度计划经济体制下、物资奇缺时才这么干,拿着钱求人才可能买到东西。足见现在房地产的市场需求是何其旺盛。这种旺盛的原因可能是商品房太少,或者是消费者的手头资金极度匮乏。现实情况是,全国各地的商品房建设如火如荼,房源不是问题,但动辄每平米成千上万的天价,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望房兴叹。而吃住行又是人最起码的需求,所以只能咬着牙,千方百计求套房子,求套让自己和家人可以安身立命的一个家。这种情况下,就只能任凭高价房的盘剥了。在些许优惠的前提下,对先付款,再盖房的霸王条款忍气吞声也是情理之中。
此外,房价高的原因,土地成本占相当的比例,土地本来应归全民所有,但政府代表人民掌管土地,开发商要获得地皮,得从政府手里买。土地又是紧缺资源,狼多肉少,想抢得土地,往往得向相应的官员“投怀送抱”,开发商的这些前期投入,最后都得算入成本,这样在不计其数有形的、无形的成本助推下,房价就成了天价,再卖给老百姓,老百姓承担了所有的成本
所以说,上海楼盘在建中的垮塌,开发商就不得不自己承担所有的成本。可能在后期的质量问题追查中,还会查出其他的本来会被忽略的问题。所以说这真是一起飞来的喜事,意外的收获。
于2009年6月28日午后
夜无眠,网上漫步,误入藕花(刘春龙的文章就像盛开的藕花)深处,抬望眼,高楼已然倒下,谁之过?难道这时的当权者,都在围绕邓玉娇,那漂亮的石榴裙。。。
周围楼房情绪稳定,纷纷表示此楼倒下对它们影响不大
政府不能代替人民管理土地,他们完全站在开发商一边,从根本上颠覆了国家现行体制。
此楼是说,牺牲我一幢,幸福千万间,很值。
早晚要塌,还是早塌好。彻底塌比每天掉一块好。我真希望那些(我是说那些,不是那个)不久将塌的尽快彻底塌掉
大楼倒的原因不排除工程质量的认证专家滥竽充数的多,不负责任的多,测算数据大概的多,反复精算的少,事后到场的多,事中监测的少。
说的在理,皆大欢喜。倒了的好!让那些土地部门、监理部门拿着销费者的钱不为销费者办事的人看看他们干下的事。
我看倒了房子可做质量和反腐败的教育基地
人怎么会这样呢?教育教育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