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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的边界:从二个鲁迅,看三个毛泽东(上)

发表于 2009-06-29 10:15:08 类别:读书看世界

博者论:这是读李劼著《二十世纪中国的政治演变和文化沧桑》的一篇文摘读后感,想通过体悟道的二个鲁迅来看历史上的三个毛泽东,从而达成从鲁迅通向毛泽东的精神的边界的桥梁?从而对日渐成为重新理解中国的崭新视角的政治哲学有所体悟。即,运用政治学的分析方法,以政治概念的界定为起点,从“政治教育”、“政治参与”、“政治整合”等方面,把握和分析毛泽东思想的理论体系,探讨从另一种角度考察毛泽东思想的可能性。

有关鲁迅在新文化运动中定位,难以确然。主将,骁将,健将,众说纷纭。但不管怎么个说法,总是明星人物。而且,鲁迅的出现,亦非孤峰突兀,而是偕胞弟周作人以双子星座式的夺目,升上新文化的星空。与陈独秀、胡适之边叱咤风云边自我充实不同,周氏兄弟可谓厚积薄发,底气充沛。兹有胡适之当年的日记为证:“周氏兄弟最可爱,他们的天才都很高。豫才兼有赏鉴力和创作力,而启明的赏鉴力虽佳,创作较少。”胡适之据此,将鲁迅称作白话文学的健将。

相比之下,陈独秀更喜欢鲁迅的小说。读了在《新青年》上发表的《药》之后,陈氏感叹:“豫才的政论我不恭维,他的小说我是真的佩服。”但陈独秀后来连鲁迅的杂文也一起喜欢上了。鲁迅谢世后,陈独秀在《我对于鲁迅之认识》一文中写道:鲁迅先生的短篇幽默文章,在中国有空前的天才,思想也是前进的。在民国十六七年,他还没接近政党以前,党中一班无知妄人,把他骂得一文不值,那时我曾为他大抱不平。后来他接近了政党,同是那一班无知妄人,忽然又把他抬到三十三层天以上,仿佛鲁迅从前是个狗,后来是个神。我却以为真实的鲁迅并不是神,也不是狗,而是个人,有文学天才的人。

在政治上激进得不无天真的陈独秀,在文化上却始终目光如炬,并且一点不计较他人的伤害。且不说鲁迅在《答托洛斯基派的信》中,曾经毫无道理地伤害过陈独秀,即便鲁迅回忆旧友时谈及陈独秀和胡适之,也相当刻薄:

“《新青年》每出一期,就开一次编辑会,商定下一期的稿件。其时最惹我注意的是陈独秀和胡适之。假如将韬略比作一间仓库罢,独秀先生的是外面竖一面大旗,大书道:‘内皆武器,来者小心!’但那门却开着,里面有几枝枪,几把刀,一目了然,用不着提防。适之先生的是紧紧的关着门,门上粘一条小纸条道:‘内无武器,请勿疑虑。’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至少是我这样的人—-有时总不免要侧着头想一想。半农却是令人不觉其有“武库”的一个人,所以我佩服陈胡,却亲近半农。”(《且介亭杂文?忆刘半农君》)

两位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于鲁迅,坦然认定其才华;相反,在鲁迅笔下的这两位领袖人物,却一个成了气势汹汹的莽汉,一个成了城府极深却又假装坦诚开明的伪君子,从而反衬出新文化运动中并不耀眼的刘半农,可以让人放心,足以令人亲近。由此也可以看出鲁迅以小说笔法写杂文的凌厉,并且写得隐晦曲折。不要说让西方人很难读懂这样的文字,就是中国人读起来,也十分费劲。最后一句的亲近半农,意思明白;可是佩服陈胡,却不知道作者到底佩服他们什么。

鲁迅的小说,通常用的是散文笔法。第一篇《狂人日记》更是写得有如意识流。散文式的随意性,致使鲁迅小说的叙事构架总是相当模糊。正如读鲁迅的杂文,可以读出其小说家的功底;读鲁迅的小说,读出的却是思想家的努力。倘若说,陈独秀和胡适之的新文化文章里洋溢着蓬勃的青春气息的话,那么鲁迅的小说和杂文却充满枯籐老树昏鸦式的苍凉。须知,鲁迅的横空出世,乃是胡适之倡言、陈独秀发扬光大的白话文运动所造就的。假如没有白话文运动,鲁迅可能始终蜗居在北京的绍兴会馆里抄写古碑贴。鲁迅的成名作《狂人日记》,实质上是相当趋时的写作,既趋白话文之时,又趋新文化新思潮之时。不过由于深湛的文字功底,显得很具独创性。其中的名言,诸如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薄子踹了一脚,或者,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还有,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其思想之犀利,其文字之苍劲,远比陈独秀《文学革命论》的三大主义所向披靡。虽然其中有关吃人云云,乃是批判的时尚;鲁迅只不过把人们说的礼教吃人,放大到整个一部中国历史吃人罢了。至于这篇小说在语言上的老到,在气氛上的成功营造,在叙事上的天然浑成,更是让胡适的《一个问题》显得有如小学生作业。陈胡两位异口同声称赞鲁迅的文学天才,并非客套,更非敷衍。尤其胡适写在日记里的称赞,发自内心。

鲁迅小说和鲁迅文章,是白话文学和新文化运动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鲁迅小说提供了一种文学景深,鲁迅的思想展示出批判者的大家风采。鲁迅的贡献,与陈独秀的思想开拓,胡适之的学问成就,周作人的文学评论和文艺理论,构成新文化运动四大最具实质性的栋梁架构。四者缺了任何一者,都意味着新文化运动的塌陷。

鲁迅当然也有鲁迅的局限。比起陈独秀和胡适之作为草创者在所难免的幼稚,鲁迅之长和鲁迅之短,都在于其罕见的世故。《红楼梦》那对著名微词: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恰好就是鲁迅的写照。与此相应,中国人之于鲁迅的崇拜,骨子里与其说是对深刻的敬佩,不如说是对世故的服膺。就此而言,毛泽东之于鲁迅的推崇,乃是无心插柳的成功媚俗。

鲁迅谈论历史及历史人物的名篇,首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此文充分体现了鲁迅不为他人目光左右、不受流俗影响的独立特行和独到见解。尤其论及对曹操的评价,根本不以《三国演义》为然。但也正是这篇演讲,足以看出鲁迅的特色:世故的深刻。破除文人学士编造的演义迷雾,世故的深刻具有常识的力量。但这样的深刻又通常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因为世故不具备人文视野上的恢宏深邃。认为曹操有本事,是英雄,无疑眼光独到。但提及党锢背景,以清流论之,则有失短浅。党锢悲剧不在于清浊与否,而在于不可为而为之的惨痛,并且不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而是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与陈独秀的人生悲剧十分相像。鲁迅看不到这样的人文内涵。因为鲁迅从来不曾有过相类的经历,更因为鲁迅以世故论世、论人、论史,讲说得再深刻,也不脱其世俗气。陈蕃李膺敢为之的事情,陈独秀敢为之的事情,鲁迅却是绝对不敢的。江浙文化群里,英雄迭出,徐锡麟、秋瑾不用说了,即便是章太炎,也曾在苏报案中笑傲朝廷。鲁迅不具备这种超凡出俗的胆魄,只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文字,扮演话语英雄,并且将深刻诉诸老于世故。必须指出,世故的心理成因,乃是怯懦。

一个怯懦者谈论英雄人物,难免有些捉襟见肘。且不说谈论嵇康时的吞吞吐吐,即便是论及曹操禁酒,明明知道曹操嗜酒,并举出“何以解愁,唯有杜康”作证;却看不出曹操的禁酒,其实源自刻意模仿周公的虚荣,也同样有诗为证,并且就是同一首《短歌行》的后面两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可是,鲁迅却只是以世故的常识论说曹操的禁酒和孔融的反对:“因曹操是个办事人,所以不得不这样做;孔融是旁观的人,所以容易说些自由话。”这类评说出自毛泽东或者蒋介石之口,听上去明白事理。但出自鲁迅之口,却世俗得不像文化大家。但这就是鲁迅。鲁迅既茫然于周公的禁酒是怎么回事,也没有做一把英雄人物的辉煌,不知道英雄人物常常会产生一种莫名其妙的虚荣心。倘若说,没有经历不算是世故的局限,因为有时候仅凭着世故,也能看出他人的虚荣;那么茫然于周公禁酒,却实在是鲁迅在史识上的短缺。鲁迅的长于阅世,以短于史识为代价。

比较一下王国维,鲁迅的世故更加鲜明突出。被鲁迅讥讽为老实得像火腿的王国维,其脾性与鲁迅刚好相反,不通世故,却史识极深。王国维在日常生活中,可说是浑浑然,与贾宝玉相近,只是不像贾宝玉那么沉缅于儿女情长。王国维所醉心于的,是思想和学问。王国维的学术,既不受他人目光影响,也不受世故眼光的桎棝;王国维因此能够看出中国历史变迁之剧,莫过于商周之交;因此能够看出《红楼梦》乃国民的悲剧之悲剧。且不说鲁迅只知道朝历史踹上一脚,根本不知道商周之交发生了什么重大的转折;即便是论及《红楼梦》,鲁迅也只会说说“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领会者,独宝玉而已”,诸如此类的似是而非之言。因为以鲁迅的世故,很难读懂林黛玉。最为呼吸领会悲凉之雾者,乃是林黛玉。贾宝玉是随着林黛玉的呼吸,领会悲凉之雾的。书呆子王国维的历史视野和审美品味,全都为世事洞明的鲁迅所难以企及。有得必有失,有失必有得。王国维得了不掺世故的深刻,鲁迅的世故使之丧失了恢宏的视野,高远深邃的审美境界。至于彼此的人生结局,其得失则见仁见智。

必须指出的是,也正是这样的局限,致使以深刻见长以深刻著称的鲁迅,看不出十月革命的暴虐,看不出共产党师法苏联的造反背后,潜伏着什么样的历史沉淀。王国维从北伐军枪杀叶德辉的事件中,看出历史走向“先共和后共产”的灾变。蔡元培虽然经常有激进之举,但始终拒绝认同苏联顾问指导下的工农革命。鲁迅目睹了国共破裂之后,却断然转向与共产党合作,转向接受马列主义。倘若说,王国维的自杀有如商周之交的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那么鲁迅的走向共产党则有如孔子“吾从周”式的追随周公姬旦专制理念。

倘若再将鲁迅小说和文章放到既恢宏又细腻的《红楼梦》跟前,那么鲁迅的苍白就更加明显。鲁迅既不恢宏,也无细腻。恢宏是视野的深邃和胸襟的开阔;细腻是怜花惜玉,也是慈悲和关爱。从鲁迅小说和文章里,读者只看见一个仇恨的化身,并且以嫉妒为仇恨的内在动因,很少能读到爱的温馨,情感的亮丽,更难读到悲悯的胸怀。鲁迅的深刻,只能在世俗世界里游刃有余,一旦进入精神境界,马上相形见拙。从《山海经》起笔的《红楼梦》刻画出了一个民族本真的灵魂,鲁迅的文字,实录下的、折射出的,却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痼疾,或者说,集体无意识创伤。《阿Q正传》里的种种丑陋,既是民族的,也是鲁迅自己的。阿Q尚且敢向吴妈求爱,鲁迅连直面自己爱情的勇气都没有。兄弟失和的根本原因,在于鲁迅在爱情面前的失态,在婚姻面前的进退失据。假如当初鲁迅敢抗母命,跟自己所喜欢的日本房东女儿结婚,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是非。就算母命难违,但鲁迅假如能够像胡适那样,找到自我平衡的方式,也不会有什么不得体的变态。好在周作人是祥和的,慈悲的,虽然表示断绝来往,却不与兄长计较。

刘半农曾经赠送鲁迅一幅对联:托尼学说,魏晋文章。看了这幅对联,方知鲁迅为何在文章中以贬损陈独秀和胡适之来表示亲近。因为刘半农实在懵懂得可以。倘若说,魏晋时代的人文风貌,可以分别以曹操和嵇康为象征,那么先是驰骋天下的英雄气概,后是民不畏死的自由人格。这两者都是怯懦的鲁迅所望尘莫及的,鲁迅怎么可能做出与之般配的魏晋文章?从审美上说,曹操和嵇康,乃是同质异形的阳刚,有类于、或者说承继了汉末党锢英豪的胆气和风骨。而鲁迅却是因为怯懦因为自卑因为嫉妒因为难以愈治的心理创伤而导致的极度阴柔,根本不可同日而语。至于托尼学说,鲁迅性喜尼采是众所周知的,但于托尔斯泰却是风马牛不相及。

俄国两位最伟大的作家,托尔斯泰和陀斯妥也夫斯基,其文化底蕴都具有深邃的宗教内涵。他们对灵魂的关注和拷问,远远超过对世俗社会的热衷。比起托尔斯泰在灵魂救赎意义上的忏悔,鲁迅标榜的自我解剖,不得要领。托氏《复活》中的男主角聂赫留道夫在玛丝洛娃面前的自惭形秽以及真诚忏悔,是鲁迅面对当年热恋过、后来又不得不舍弃的日本房东女儿,始终跨不过的门槛。鲁迅由此造成的变态,下意识地流露在后期杂文里。比如伤害曾经挺身救国的赛金花,不仅嘲讽她“早已被奉为九天护国娘娘”,还恶声恶气地讥笑她与“德国统帅瓦德西睡过一些时候。”作为一个唯物主义者,鲁迅不需要关切灵魂;作为一个中国男人,鲁迅没觉得在妓女面前有什么自惭形秽之处;作为一个与《红楼梦》作者截然不同的中国作家,鲁迅堂而皇之地以“贾府上的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表示对贵族少女的轻蔑。如此语气,如此论断,与其说鲁迅是受了马克思主义阶级论的影响,不如说是鲁迅籍此发泄对可望而不可即的高贵女性的嫉恨。

从古纸堆里爬出来的鲁迅,对于西方的人文精神其实相当陌生。除了尼采,几乎没有真正接触过其他有经典意味的西方思想家和文学家。鲁迅早年所写的《我之节烈观》一类文章,仅仅是趋时之作。鲁迅既没有曹雪芹之于女性的谦卑,也没有托尔斯泰之于女性的悲悯。鲁迅会为死去的女学生写声情并茂的悼文,但也会在日记里把夫妻间的房事说成是洗脚。相比之下,托尔斯泰从娜塔莎写到安娜卡列尼娜,最后写到玛丝洛娃;从爱慕写到怜悯,从怜悯写到忏悔;越写越谦恭,越写越自惭形秽。但鲁迅却根本没有这样的心路历程,没有这样的灵魂拷问,没有这样的从世俗社会批判,走向内心自我反省。托尔斯泰的早年,曾经放浪形骸;托尔斯泰的晚年,却随着灵魂的追问,走向了悟,走向空灵,最后像贾宝玉一样的离家出走。

与此相反,鲁迅一生都不得解脱。与许许多多深受专制传统和专制道德压抑的中国男人一样,鲁迅骨子里乃是一个问题男人。所谓问题男人,是意指无法以健康的心态、面对女性的男人。其特征在于,要么压抑到变态,要么放纵到荒淫无度。用小说人物作象征则是,要么像《红楼梦》里那个可怜兮兮的贾瑞,要么像《金瓶梅》里那个横行霸道的西门庆。贾瑞是大观园里的阿Q,阿Q是末庄的贾瑞。彼此同样的压抑,彼此同样的极具革命性。阿Q闹革命是要成为赵太爷,贾瑞假如造反则是要成为西门庆。同样两个中国最著名的问题男人,毛泽东是做成了西门庆的鲁迅,而鲁迅则是始终处在贾瑞状态里的毛泽东。这是毛泽东和鲁迅最为相通之处:都不把女人当回事。只是彼此跟女人在一起的感觉略异,一个叫做洗脚,一个干脆叫做洗阳物。

就中国男人而言,鲁迅和毛泽东,其阴柔不相上下,其怯懦、其心态也彼此伯仲。鲁迅不敢成为徐锡麟,毛泽东的被捕表现,与张国焘相类。这是两个全都不敢成为陈蕃、不敢做一下嵇康、没有陈独秀那么无畏的懦夫,而一旦权力在手,无论是政权的,还是话语的,都会一样的凶狠。这也是两个全都无法面对林黛玉那样的高贵女子、也很难得到这类女子垂爱的问题男人,因此形成了他们的心理问题。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恋情,邵洵美和盛佩玉的婚姻,在鲁迅都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良辰美景。除了家世门弟上的差异,更有性情上的障碍。由此产生阿Q之于假洋鬼子式的嫉恨,也算顺理成章。须知,毛泽东以九五之尊,在女人堆里尚且都得不到徐志摩的风流,邵洵美的倜傥。毛泽东通常只能在女服务员那里如鱼得水。曾几何时,延安发生过有才情有心气的女子,遭到毛泽东的调戏、拂袖而去的故事。这可能是问题男人难以直面的最大尴尬。由此造成的自卑情结,反过来成为这类男人的革命动力。中国的问题男人,往往会成为造反有理的主力,叱咤江湖的枭雄。而且,这类人物的蛮横和专制,是相当彻底的。相对于绅士风度十足的“费厄泼赖”,鲁迅要“痛打落水狗”。古人有言,穷寇匆迫,毛泽东却说,宜将剩勇追穷寇。

世故有碍视野的开阔,卑怯带来的心理问题,使鲁迅丧失应有的慈悲。作为一个颇具民族人文经典意味的伟大作家,鲁迅始终没能写出一部长篇小说。这可能是许多研究者都感到困惑的课题。殊不知,这恰好就是鲁迅的深刻特征。鲁迅的深刻,有点无面;或者说,是一种滑动在平面上的语言历险,没有立体感。用鲁迅自己的话来说,好比摆地摊。地摊的含义,在于零碎。而零碎,正是鲁迅文章和鲁迅思想的主要特征。

零碎的另一层涵义,在于构架性的缺失。经典的长篇小说写作,架构能力必不可少。除了叙事的结构,更重要的是思想的宏观视野,灵魂的深度追寻。所有这些为曹雪芹、托尔斯泰所具有的才华和秉赋,全都被鲁迅的世故拒之门外。灵魂的追问,在鲁迅眼里,就像祥林嫂的捐门槛一般可怜可笑;或者像闺土的信仰一样,微不足道。鲁迅在小说中居高临下地俯视芸芸众生,与佛祖称赞一位捐灯油的乞丐老太太最可能成佛,大相庭径。说唯物主义者鲁迅无知无畏,或许有失恭敬;但说鲁迅的写作没有宗教深度,缺乏灵魂力量,所以导致架构能力的缺失,导致终其一生都没能写出一部长篇小说,应该接近事实。

鲁迅作品中最具审美价值的,乃是散文集《野草》。世故的深刻由于被诉诸内心的独白,世俗的成份无形之中被融化于情绪的躁动。只是欲望依然在挣扎,英雄和懦夫依然在搏斗。生与死的界线,像衣食住行一般的实在;尽管会在《秋夜》里寻觅寒冷的清冽,搜索生命的温馨,但更多的篇什,却与《复仇》和死亡纠缠。墓地的荒凉,黑夜的浓重,构成一种为鲁迅所特有的暗色调。伦勃朗画面上的暗色,昭示着精神的景深。鲁迅《野草》里的暗色,虽然也具有与伦勃朗画面相近的丰富,却过于躁动不安。灵魂的飞翔是宁静的,欲望的勃起才是焦灼的。同样是蓬勃,荷尔德林的呓语有如林中的晨曦,清澈透明。鲁迅的独白,过于混浊。同样的自言自语,梭罗《瓦尔登湖》展示了自然的气韵,佩索阿《惶然录》有着诗哲的深邃,即便是归有光极为家常的《项脊轩志》,也有一股淡淡的清香。而鲁迅的《野草》,却有如荒凉的坟地。乱草在风中摇曳,天色晦暗不明,时空晨暮难辨。在谁也看不见的地方扮演英雄,在庸庸碌碌的日常生活中假装牺牲。物象杂乱,意绪纷芜。偌说哲理深奥,其实是一片喧嚣的涂鸦。要说是胡塗乱抹,却又始终煞有介事,至少是正襟危坐写下的文字。病患的心态,腐烂的历史,就这样互相交织着,凝聚成一团粘糊糊的色块。远远看去,倒也颇有一付故弄玄虚的现代派艺术功架。这样的文字,理当写给自己看看算了。公之于众,让虚荣的无知青年读了,一不小心就会以装扮精神错乱,表示自己深不可测。唯有让一些同样怯懦的中国问题男人读了,才可能发现,自己终于找到知音。

《野草》是鲁迅准确生动的自我写照。荒坟般的意像,在审美上不无苍凉,但让一班革命的文学青年眼里,却难以忍受。正如《新青年》是新文化运动的大本营,诸如《创造社》、《太阳社》之类的文学社团,则是文学青年的集结地。这类社团主要出产愤青式的追随革命潮流者,难得有个把像样的诗人和作家。他们头脑简单,思想左倾,情绪容易随着革命的成败而起伏不定,就像赌场里汗流满面地跟庄的小赌徒,随着赌局的变幻,一会儿捶胸顿足,一会儿高声尖叫。造反,革命,抢劫,赌博,骨子里都是相通的;都算人生冒险,都要祈求好运护佑。而鲁迅的文章,尤其是像《野草》这么老气横秋的荒凉,之于对革命前景抱有阳光明媚憧憬的文学青年,就像挂在一群小赌徒头上的霉运象征。革命的文学青年,理所当然地看不顺眼鲁迅文章,仿佛挡了他们的远大前程。他们向鲁迅发动的那场围攻,虽然喜剧性十足,但也未必全然胡搅蛮缠。至少,封建余孽一说,歪打正着。

好在鲁迅拥有毛泽东之类领袖级人物的激赏。在庞大的革命队伍里,《创造社》、《太阳社》的革命小伙计,不过一群跟班而已。且不说到了延安的毛泽东已然一言九鼎,即便当年在上海亭子间里与鲁迅交好的瞿秋白,也曾出任过共产党的总书记。更不用说,当年陈独秀之于鲁迅的赞赏和支持。无论红色苏维埃时期还是在延安立足的共产党,不仅严厉禁止攻击鲁迅,而且派出专职人员,把鲁迅牢牢地绑定在革命的战车上。用毛泽东的话来说,这叫做:在军事和文化两条战线上同时反击国民党的围剿。鲁迅因此被封为文化革命的主将。“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并且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孔夫子是封建社会的圣人,鲁迅则是现代中国的圣人。”高耸入云的唱赞,制造出令人晕眩的幻觉。于是,唱赞者与被赞者一起,在绚丽的幻觉里得以升华,不仅一扫彼此的卑怯,而且占尽了鸟瞰芸芸众生的优越。读了毛泽东如此不顾一切的溢美文字,也足以得知,后来林彪狂捧毛泽东的那些个句式,出自何处。

参阅:精神的边界,从二个鲁迅来看三个毛泽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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