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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户子女政审不合格国家信访局合法吗?

发表于 2009-06-30 09:37:24

上访户子女政审不合格国家信访局合法吗?

近年经常看到上访户被当作精神病患者强制治疗或遭受迫害、羁押之事,尽管如此,起码在表面上看来,这些做法被定为非法,或至少是遮遮掩掩的。

近前,有件事对上访户的事实定性有了巨大突破,邢台“隆尧县东良乡先生的女儿今年高考后,报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该学校必须经过体检、面试、政审才能入学。先生的女儿在拿到政审表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却被派出所告知,因为她父亲曾经因上访被拘留过三天,所以不能在政审表上盖章。”

采访此事当事人的记者就上访者的上访理由和考生情况、政审被定为不合格作了细究,大致情况如下:

考生很听话,学习成绩不错;访民冯先生的上访理由是村委会借了他的钱不还,不仅如此,当地派出所还将他接回来非法拘留三天,至今不还钱,就被拘之事也没个说法。更让人无话可说的是,隆尧县东良乡派出所所长崔宏标称冯先生被拘的理由是“扰乱公共秩序”;虽然“根据省招办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政审表,其中七项没有明确注明上访被拘留人员的子女不能通过政审,第八项为其他不予录取的情况。”看来,冯先生的女儿政审没通过,就是被第八项“其他”掉了。

国家信访局的职能里有如此内容“处理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信来访事项,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当访民先生为自己有凭有据的利益上访被定为“扰乱公共秩序”;女儿也遭受“父债女还”厄运,成为“政治上不合格的人时,国家信访局还有存在意义吗?它接待访民,岂不是也在参与和支持“扰乱公共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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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09-22 11:29:39

    派出所长崔宏标是扰乱公共秩序的制造者,不辩事非,强加于人,是贼喊捉贼。请离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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