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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我们坦诚,但不需要和你一块去裸奔!

发表于 2009-06-30 11:37:14

原创:我们坦诚,但不需要和你一块去裸奔!

 

近日,一条名为《复旦学生裸奔庆祝毕业》的图文帖,火遍猫扑、天涯、华声、网易等论坛。在贴出的图片中,两名男生头戴学士帽,打着“复旦最后的坦诚”条幅,裸体在复旦校园内奔走,并在学校大门、校训等多个地方留影(2009年06月30日《新快报》)。

和去年7月7日为了增加清华大学“人文气息”而在校内裸奔的两名学生不同,这次复旦大学学生裸奔的名义是“最后的坦诚”,但裸奔受到关注的结果是一样的,那就是很多网友对这样的行为表示不认同,有人惊呼“简直是疯了”,认为这是“哗众取宠”;有人批评“世风日下”,“对不起多年的教育和学校”。其实,我也是众多反对学生裸奔的网友之一,我认为裸奔和坦诚无关。

裸奔的真实历史无从考察,一般认为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的嬉皮士校园学生运动,在美国,逐渐发展成一种文化符号,与崇尚自由、反抗传统与挑战权威紧密相连。后来,裸奔的目的发生了演变,目前,裸奔主要是为了减压,因为在美国名牌大学读书压力很大,学生希望通过裸奔来放松极度紧张的大脑,它和坦诚的关联并不大。试想一下,如果裸奔就代表坦诚,那么建设诚信社会就该满街裸奔了。诚信政府就需要公务员裸奔工作,诚信经商就需商家与人裸体相见,诚信爱情就需要恋人首先赤裸相对表示忠诚?如此一来岂不又退回到原始社会了吗?

那么,复旦的大学生以“最后的坦诚”的名义裸奔是想说明什么呢?是想说明复旦大学在培养学生诚实守信方面存在欠缺?想想复旦学术抄袭事件,这种坦诚的告白倒也率真。是想说明复旦大学只有他们两个学生最坦诚,一旦他们毕业学校就无坦诚可言?想想复旦曾有过的诚信调查,42%的受访学生承认论文是直接从网上“裁剪黏贴”而成的回答,这种王婆卖瓜的自夸倒也有可能。还是说明走出复旦以后,他们就不再坦诚,需要变得圆滑世故,因而对自己曾有的坦诚有所留恋呢?想想近年来高校走出的学生,放弃曾经坚守的理想与正义,和社会世俗同流合污,很快适应并积极践行尔虞我诈时,倒也觉得这种表白并不奇怪。但是无论是抗议还是自夸,无论是自夸还是留恋,大学生以裸奔表示坦诚确实不妥,因为裸奔是受我国道德谴责和法律禁止的。

在传统道德观念中,人们以“裸”为耻,总是把“裸”与淫荡、败坏道德紧密联系在一起。虽然时代发展了,观念开放了,但是在公共场所和大姑娘小女孩的面前,裸露自己的身体,依然被视为有伤风化,有悖于传统道德,“强奸别人眼睛”。况且,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入国问禁,入乡随俗”,在我们这样一个以传统文化著称的国度里,坚决拒绝裸奔这样“赤裸裸”的表白!

“橘生淮南则为橘,橘生淮北而为枳”。裸体,如果置身于美院的画室内,会展现出一种高雅艺术的魅力;假如将它置身于繁华的街巷中,它展现出的则是一种低俗文化的丑陋,这就是同一事物在不同环境中所体现出来的不同效果和影响。同理可证,在校园内“裸奔”,它固然是一种对人类诚实守信的呼唤,然而裸奔者却忽略了自己所展示的舞台并非展现人体艺术的殿堂,而是一个传播知识的公众校园。否则,坦诚的我们难道此刻就要脱光衣服和你们一块去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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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月3186

职业媒体人,某中文网站签约作家,《知音》、《女友》杂志特约撰稿人;腾讯网、环球网、新民网、大河网等多家网站特约或签约评论员。被凤凰网评为2009年论坛“十大金牌写手”。原创文章均已注明,约稿请联系lixinyue186@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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