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宁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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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21: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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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道夫被判150年的美国式华人玩弄法律?

李宁

其实,在前天我就看到了麦道夫被判的消息,而且判官是华人而附在麦道夫被判案件的后面作为新闻报道。

对于麦道夫被判150年的判决,我第一眼看到之后的感觉就是作秀。既然是作秀,就让他作秀去吗?何必当真。

可是,这两天各大网站竟将这一新闻逐渐向主页位置推荐。我能理解,编辑的初衷是“警示世人”。但是,这样的警示有作用吗?实话说,谁都挡不了麦道夫而着急呢?还警示个什么呢?

现在,笔者觉得有必要对麦道夫判决案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世界上有能活150年的人吗?恕我孤陋寡闻,目前还不知道世界最高龄老人有活150年的。即使麦道夫长寿,能活150年,他就能做150年的监狱吗?麦道夫我估计现在也一大把年纪了吗?即使麦道夫现在还是三十岁左右,坐上150年牢狱,也就是180岁的老人,麦道夫能做到吗?其实,150年,准确的来说是无期。可是为什么法官没有用无期而是用150年有期呢?

这不是炒作是什么?

其实,炒作麦道夫案件,已经是事实。现在,有人怀疑麦道夫只是替死鬼,麦道夫有点冤枉,替他人受冤,真正的背后的金融巨骗还没有挖掘出来。

我估计,麦道夫作为御用品,以后还被乐活乐用。

但是,跳出麦道夫案件本身,我更加感觉到的是美国式的玩弄法律。这在有着百年宪政历史的法制国家来说,是不应该出现的。辛普森案是经典,但麦道夫案可能是另外一个经典。辛普森案件体现了法律证据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但是,麦道夫案则是另外一种面目,他所表现的是利用法律来玩弄法律,麦道夫不仅是美国华尔街的耻辱,麦道夫案件有可能是法律界的耻辱,尽管是用了150年或者无期之间的字眼差距。

同样,令人可耻的还有就是判官竟然是华人。假如美国本土人主持宣判案件或者其他欧洲移民或者奥巴马的同乡非洲移民宣判案件,是不是也出现150年字眼的牢狱之灾呢?

华人是熟知如何炒作的?华人也没有浪费千载难逢的机遇?但是,华人确在世界上法制和民主最完善的国度美美的玩弄了一次法律?华人够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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