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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女生“卖淫”调查——7月2日播出

发表于 2009-07-01 20:18:20

 

小学生“卖淫”案调查
PART1
解说:小学生“卖淫”案一波三折,谎言与真相怎样水落石出
采访:我说我家姑娘没有这回事,你们好生看清楚
解说:复杂的环境、艰难的打工者生活,谁来抚平孩子的伤痛
采访:总是有一个阴影在心里面,老抛不开

PART2
串场1:
2009年3月16日的晚上,在昆明市郊区租房子居住的张安芬夫妇和他们两个上小学的女儿以及两个朋友被警方从家中带走,理由是,涉嫌卖淫。第二天因为证据不足,警方将这六个人释放。然而事情却并没有就此了断,为了还女儿清白,张安芬带着两个女儿做了处女膜的鉴定,但是事后,云南省的宣传部门却表示说鉴定有假,两个小女孩也因此进入了公众的视野。那么事情到底真相是什么,经过又是如何,我们的记者也来到了事发地点。

解说:
在昆明市北郊一条人员混杂的街上,我们等待着张安芬的出现。白天一整天她都在外奔忙。

字幕:
根据有关部门6月9日通报,2008年10月,刘仕华、张安芬唆使刘仕华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并将居住的出租房作为陈的卖淫场所。

解说:
在街边一条仅能过人的巷子口,一个瘦小的女人带着孩子向我们招手,我们跟着她走进漆黑的窄巷。跟着孩子的啼哭和母亲的呵斥,我们来到她家。房子是他们每月花90元租下的。张安芬的丈夫刘仕华仍然在刑事拘留中,她则处于取保候审中。


同期:
才到家,饭都没有煮,几天都没心情煮饭
孩子怎么办呢
他们饿了就出去吃 出去随便买点粑粑吃 没煮饭

解说:
    这个家庭有五个孩子,刘仕华和前妻的大女儿是媒体报道中的“陈艳”,张安芬在此前的婚姻中有两个女儿,在媒体的报道中为14岁的“刘芳芳”和13岁的“刘丽丽”,张安芬和刘仕华同居后,生下两个孩子,儿子三岁,女儿两岁。

字幕:事件回放:

3月16日 在刘家的六人被警方带走,当事人在被制服过程中受伤。
3月17日 因证据不足,六人被集体释放。
3月19日 张安芬带两个女儿到昆明法医院做处女膜鉴定
3月20日 刘仕华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投诉,要求赔偿
6月4日 昆明警方承认:昆明公安机关在处置小学女生卖淫案时,存在着执法简单、粗暴等问题,引发与当事人的冲突
6月5日 五华区检察院要求给两女孩再做一次处女鉴定
6月6日 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刘家在处女膜鉴定过程中涉嫌造假
6月9日 当地检察院通报,女生存在卖淫行为,刘仕华、张安芬因涉嫌容留妇女卖淫,公安机关依法对刘仕华刑事拘留,对张安芬取保候审。

解说:
3月16日晚上,刘仕华、张安芬一家人和小女儿的干爹普恩富、刘仕华的一个朋友在家中看电视。

采访:
张安芬:
张安芬:那天是我家一人坐在这个家里面,8点多了,那个时候,我家一家人做在这个家里面看电视,我家这个姑娘,刘芳芳,坐在那里看电视,她要跑出去,她说她要出去买烧烤吃,我说你要去吧,你们俩姐妹就去吧。早点回来。我说外面很乱

解说:
走出门口的巷子,满街都是卖烧烤的,张安芬的两个女儿也经常来买吃的。
采访:
女儿:那时候是我走在前面的。我才刚刚把大门打开了以后,就有一个人跑过来揪着我的头发,就开始打我。
记者:几个人?
女儿:那个时候他打我的时候才有一个人。后面跑出来好多个看不清。先是我被打了,然后打了以后他们就叫我跪在地上。还有头一直低着那。
他们怎么打你?
就是把我的头发揪了以后就用脚来踢我。还用手来打我的头和脸。他们一边打我,我就一边哭一边叫我妈妈。叫我妈妈,我妈妈后来就出来了。

解说:
屋内听见女儿的哭喊声,几个人都跑出来。

女儿:那个时候是我妈妈跑出来了,跟她说了以后,问他们是干什么的?怎么会平白无故地打我们。然后她就说,这个小孩卖淫,然后我妈妈就跟他说我家这个姑娘还小得很。还在读小学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然后他就把我妈妈拉出来一起打。

张安芬:他就连我一起,抓着我的头发,抓着跪在那。全部抓了我家三个,带着两个朋友一起抓了跪在这里。
记者:跪着?
张安芬:嗯,全部抓着跪在这。跪在这个地方,还有我家小的这个姑娘的干爹,在我家一起坐着看电视,他们坐在这个位置,坐在那个位置看电视,我家小的这个姑娘的干爹叫普恩富,就站起来说,你们可怕认错人了,这两个是个小学生。你们不要那样讲,最后他说你这个人,你还敢袭警,就把他揪出去打翻跪在那。
记者:他有动手吗,当时?
张安芬:没有,我们任何人没有哪个动手的,他讲恰恰三个男的三个女的,恰恰很合适,他说。最后就全部拖出去,六个人,全部打成一排跪在那,他们冲进来就七八个人,就把我家全部一下打跪在一排,跪在这个门口。全部一下低着头跪在这个门口。

解说:
张安芬对于这晚情况的描述和公安机关事后的调查并不相符,新京报报道,3月16日那天,正当巡防人员盘查时,张安芬冲出出租房打伤巡防人员李加权左眼,刘仕华持刀、普恩富执棍棒抗拒盘查,被巡防人员控制制服,当场收缴了刀棍。并将现场人员带回派出所审查。而刘仕华和普恩富都曾因盗窃等罪被判过刑。

张安芬说,这之后他们6个人又被带到大街上。

采访:
记者:就在那个大街上让你们跪着,
张安芬:就在那个街上跪着。他们还在喊,你们这个两个小孩,卖淫,你这个人带着你的两个姑娘卖淫,他就这样打,打得我们在街上跪着

女儿:他们只是把我带出去,就叫我们跪在大街上。然后就有一个人打电话说,叫他们派两辆警车,他们就说已经抓到一帮卖淫的。刚好三个男的、三个女的。
记者:你当时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女儿:不知道。
记者:周围有没有人围观吗?
女儿:有,多得很。

解说:
    三个月过去,我们在这条街上走访了几户开到深夜的店铺主人,有一人说什么也没看见,其他人都表示,他们当天并不在场。
    这“三男三女”被带到了王家桥派出所,警方分别对他们做了笔录。

女儿:我进去了以后,就在那个房间里面跪了有半多小时吧。就有一个人跑进来,他问我是不是做那行生意的。我说不是。我说不是他就打我一巴掌。
打你哪
打我的脸,两边脸都打。后面打了好几个巴掌,并且还用脚来踢我。
记者: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穿警服的吗?
女儿:不是,是穿便衣的。后面他打了以后,出去了以后,过了一会一会,又来了一个穿警服警察进来给我做笔录。

张安芬:我说我家姑娘没有这回事,你们好生看清楚。最后他就拿那种矿泉水瓶,装一瓶水,就放在他那个桌子上,他就指着我这个头打,他让我认,最后我也没认。
记者:他拿那个矿泉水瓶打你头吗?
张安芬:对装了一瓶水,打了有六七下瓶子,最后他就出去了。出去以后另外一个又来审我的案子,这个没有打我。跪到第二天又有第三个警察来审我的案,他就喊我问我认不认,我说我不认,最后我也没认,他们就把这些笔录做下来了

女儿:我就在里面一直待到第二天的11点半,他们才…
记者:你是怎么待到第二天的。
女儿:就是一直在里面跪着。
记者:跪着?
女儿:嗯,
记者:他们让你跪着。
女儿:嗯

解说:
6月9日,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指出,在“3•16”事件中,派出所巡防人员方法简单、行为粗暴,致使普恩富肋骨骨折。对此,公安机关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

采访:
张安芬:其实我们没打他们,他们颠倒过来说我们袭警,如果说我们不拿钱,就把我们送走,我就听着说,既然说我们袭警,我说你们要怎么弄,最后他说要罚款,我说罚多多少钱,他说罚多少钱哪还有讨价还价的位置。你自己谈,我就自己谈,我就说警官,我说我家也没有钱,既然你们说我们打着你们保安了,我就跟他们讲,我拿1000块钱给你们可以吗,他说1000块钱够干什么?1000块钱我头一晚上体检就花了1000块钱 ,医药费、生活费还有不上班的误工费,1000块钱不够,最后我就没出声了,他喊我家老公,他说你家老公谈,最后我家老公就想着说,我出1000块钱他们都不放,肯定就不放,最后他说罚款3000元,他就像这样讲。我家老公就说可以可以,3000就3000吧。

解说:
张安芬说交罚款还因为担心着家里两三岁的一双儿女。但根据《成都商报》报道,关于3000元罚款的事,昆明警方再次强调,“那不是事实”,事实是派出所把张安芬一家放回家后,张自己送来3000元给巡防作为打伤的治疗费用,但他知情况后,要求巡防李加权退还了3000元。同时,张安芬打的是巡防,并非派出所的警察,否则,她应该构成了袭警,派出所也要按照袭警来论处
3月17日,因为认定“卖淫”的证据不足,6个人被派出所放了出来。之后,张安芬的两个女儿和普恩富到昆明法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做了法医鉴定。鉴定结果表明:普恩富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侧第7、8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两个小女孩则是轻微伤。但是从此,两个孩子不愿去学校上学。


PART3
串场2:
    一家人坐在家里看电视,却被当做妓女和嫖客抓进了派出所,第二天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生活对于这个打工家庭原本就十分不易,再加上这意外的打击,在这条见面三分熟的小街上,生存将会变得更为艰难。虽然法医鉴定两个小女孩受到只是轻微伤,但是她们内心的伤害又有谁能够来鉴定呢?这一家人期望着用自己的方式来抚平伤口,却没想到,新的波澜已经在等待他们。

解说:
张安芬无法接受两个女儿被警方以卖淫名义进行的调查。她说这两个女儿是她拼了性命从老家带出来的。她的老家在边境小城昭通,生下第二个女儿后,一心想要儿子的丈夫要求她把几个月大的女儿送人,她不从,招来打骂。于是她抱着两个女儿逃出了昭通,来到昆明。
    从派出所出来的第三天,张安芬就带着两个女儿到昆明法医院做了处女膜鉴定。结果让张安芬大为惊讶。

张安芬:
我就跟你讲良心话,她说小的这个就是很好,说大的这个,医生就说是破裂,当时医生就问她摔过没。她说她只是在,我们那年带她在西双版纳,当时我们不在,我们在工地上做活,我买了一张单车给她骑,骑着去读书,那个是高速公路,底下是下坡,当时是上坡,下坡就骑车下去,她就从那个单车上滚下来,她说是起码要疼了一个月,她不敢跟我说,还是在医院检查那天才跟我说

记者:这个结果你料到了吗,你想到了吗
没有
你自己也不知道

之前是受过伤是吗 恩
你那时候受伤为什么不跟爸爸妈妈讲呢
女儿:因为那个时候我觉得,反正就是在骑单车嘛,很容易受伤,所以就没跟他们讲。

张安芬:最后小的这个姑娘她说,妈妈,我都知道,她骑单车摔着的,从这里摔了滚了很远,我就问她,你是不是骑车摔着了,她说是的,疼一个多月,她就跟我那样说,最后我带着她回来了。

解说:
这份鉴定让张安芬惴惴不安,但她坚信女儿的清白。王家桥派出所在退还了3000元钱之后,还多次上门看望他们,但对于刘仕华提出的天价赔偿表示不能接受。

张安芬:私了给一万七,我们没答应,我说不够医药费,五个人的医药费,一万七够干什么,真的不够医药费,所以我们就没答应。我们家提出来的就是,反正就是两个姑娘的十二万。我们都是说,另外的,那天单独提到就是生活费啊,治疗费啊,他自己算的,加起来一万七。
记者:就是十三万七。
张安芬:嗯,就是十三万七。十三万七,普恩富他自己提出来的,不晓得有几万我搞不清楚。他自己算的是合起来二十来万。五个人的嘛。普恩富说是轻伤嘛

解说:
    6月2日,《云南信息报》刊登了“小学女生‘卖淫’案调查”的文章,各大网络迅速转载,文中提到,两个女孩仍是处女。在当天下午,昆明市公安局就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刘氏姐妹卖淫案不成立,王家桥派出所的6名警察被停职,所长被行政记过。但是,对于生活在小街上的这一家人来说,境遇并没有改变。

记者:六月二号的时候昆明市公安局发了一个通告。说那天没有证据证明你的两个孩子卖淫。所以他们没有立案。而且还给了那个警察一个处分,停止职务。这个事情他们通知你了吗?
张安芬:这个我不清楚,
记者:你不知道?有人向你道歉了吗?
张安芬:没有,哪有人向我们道歉。有人道歉哪会到这一步?没有哪个人来道歉,他们倒颠倒过来说是我们故意整他们的。

解说:
    6月6日晚,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接受《成都商报》采访时表示,调查组正在调查,案件中另一当事人普恩富的两根肋骨的断裂,是否真的由王家桥派出所警员在抓捕过程中弄伤的。此外,刘仕华在两个女儿的处女膜鉴定上存在造假行为。
这一篇报道让两个女孩子的处女膜鉴定问题成为公共话题。那份最初媒体报道的处女膜鉴定的确有假。

女儿:那个时候我只知道我妈妈带我妹妹去做鉴定,但是我看见了那个病历本上面写的是我的名字。
记者:你当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妈妈要这样做?
女儿:没有
记者:你问她了吗?
女儿:没有,那个时候,反正就是我觉得那个,反正就是他们做他们的。

解说:
在第一次鉴定的十多天后,“六一”儿童节那天,张安芬让小女儿顶替大女儿又做了一次鉴定,以此表明大女儿的清白。

张安芬:
第二次我就想说这名声太难听了,最后我就重新给她做了一个,他们就说我搞假,我说我搞假并不是要怎么,我主要是给我家这个姑娘搞个清白,主要是清白,她两个不是做这行生意的。主要是这样。

解说:
昆明市五华区检查院介入后,查明了“处女膜鉴定”的真伪。而就在《成都商报》记者采访云南宣传部副部长的前一天,刘仕华一家在接受检察院调查中,还被要求再给两个女孩做一次处女鉴定。

6月9日晚,昆明市公安局、检察院通报,“3•16”事件是由刘仕华等人有意策划、弄虚作假、暴力抗法、欺骗媒体、误导群众,造成的一起影响恶劣的事件。刘仕华曾因抢劫、盗窃罪判刑9年,他和张安芬唆使女儿“陈艳”(化名)卖淫,从中牟利。当天是刘仕华等人发现巡防队员后,让“陈艳”与张安芬大女儿“刘芳芳”互换衣服,然后躲藏起来,有意让巡防人员抓错人,以制造事端,逃避查处。
当晚,刘仕华、张安芬夫妇,他们5个孩子,全部进入公安机关。

张安芬: 我在里面三天三夜,没有吃一口饭没有喝过一口水,三天三夜没吃过饭没喝过水,但是我在里面讲了什么我自己也不清楚,最后他们就教着我讲,就是喊我认啊。我家这个姑娘是卖淫啊,“陈艳”是卖淫呀,什么什么样的,我都搞不清楚,他们怎么教我的我都搞不清楚了。到现在他们怎么教我讲我都搞不清楚了。讲了一些什么,我也不清楚了,到现在。当时他骗我说你认,如果你认了嘛,你们这家人,你晚上就可以出来见你的娃娃。一家人都可以出来。最后关我们关了一个多星期,就逼着我们认。
你这一个多星期都没有睡过觉吗
睡什么觉
你是说那三天没睡,还是那一个星期
一个星期一直没睡觉

解说:
张安芬的两个女儿也在这里被要求连夜做笔录。

女儿:在里面我们差不多呆了快一个星期了,才出来的。
记者:在那里住着。
女儿:恩。
记者:那吃饭呢?睡觉呢
女儿:吃饭就是他们里面打给我们吃的。睡觉他们里面有张床的,我们就在那里面睡。那个时候是有两间,我妹妹在一间,我在一间。
记者:那你的小弟弟、小妹妹呢?
女儿:就是屋里呢。
记者:你一个人领着两个孩子。
女儿:恩。
记者:他们那些警察有照顾你们吗?
女儿:就是有的时候,吃饭的时候他们就会打饭来给我们吃。还有的时候我小弟和我小妹他们需要吃什么东西,他们都会买来。

解说:
在6月9日通报中提到被唆使卖淫的女儿“陈艳”在早一天就已经被带走调查。公安机关新闻发言人指出,“陈艳”既是违法人员,也是受害者。本着以人为本,教育挽救的原则,公安机关已商请五华区有关部门给予妥善安置。
并且,在《新京报》6月22日的报道中,张安芬承认“陈艳”卖淫,也承认事发当天她让自己的女儿和刘仕华的这个女儿换了衣服,警方因此抓错了人。

张安芬:
记者:这个记者写了这样一段话,我给你念一下,你看他写的对不对。他说张安芬说大概在去年十月的时候,你的大女儿带回来一个男的,你没有问过,后来你打听那个男的身份,你的这个大女儿笑了,她指着巷子里的站街女说,妈,你看她们比我大,她们都不怕,我怕什么,再说这个挣钱快。
张安芬:这些事是我最后跟他讲的。但是这些都是假的。
记者:你跟他说过。
张安芬:嗯,我是跟他说过这些话,但是都是假的。当时我在派出所谈过这种话,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些话,我以为他们是派出所派来的人,我才跟他谈了这些话,那几天来的人太多了,公安局派来的记者也有,我家这边来的记者也有,都分不清哪边是哪边的。一天来了五帮,几台机器,一屋子都是机器,根本弄不清哪一帮是哪一帮的,根本弄不清楚

解说:
对于那天换衣服的事,张安芬的女儿刘芳芳(化名)不承认是受家长指使。

女儿:反正我们两个就是,她的衣服有时候喜欢穿她的衣服。就是有的时候她的衣服会比我那个的好一点吧。才买来的新衣服都是我第一次穿。
记者:那件衣服是刚买的。
女儿:嗯,那件是刚买的。

肚子饿了,我要吃饭,饿了水泡一下饭
我要白糖

解说:
晚上11点,最小的孩子哭闹着要睡觉,3岁的儿子嚷着饿了,张安芬让大女儿“刘芳芳”去买了包白糖,孩子大口大口吃着开水白糖泡饭,13岁的女儿“刘丽丽”还在附近看守着一间公厕,那是如今他们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

同期:
窗子拉上关好

解说:
安顿下两个最小的孩子,张安芬要去那间公厕接替女儿,明天一早,两个女儿会带着两个最小的孩子来换她回家做饭。

PART4
解说:
第二天中午,穿过夹缝般的巷子,我们再次来到张安芬家,但是大门紧闭。
同期:
今天我找到律师,我找到律师帮我办点事情,帮刘仕华那个事情,今天我没有时间在家

解说:
在路边我们看到两个姐姐带着弟弟妹妹买了几个包子当作午饭,又匆匆赶回那间公厕。这段时间,四个孩子每天都这样在这里度过。

同期:

姐 姐

解说:
公厕的小房子里有一张单人床,一个DVD播放机,几本小学课本。被牵扯到事件中的张安芬的小女儿看见我们显得很羞怯,她不愿意回忆过去三个月的生活。事后她们一直没有上学,最近才在妇联的劝说下参加了小学升中学的考试。

女儿:因为被他们抓去了以后,学校大部分的人都知道。毕竟是老师他们相信我们。关键有一个些同学也会,我们在学校里面,他们虽然不当着我们的面讲,但是会在我们的背后说,说我们这些,说我们那些的,会指指点点。

采访:
这条大街上,我们走访的很多人都表示从媒体得知此事,在这个外来人口混居的地区,他们对于女孩子卖淫的事情并不感到惊讶,虽然警方已经澄清张安芬的两个女儿是抓错了人,坊间还是愿意去议论这样的事情。对于站街女,张安芬的女儿也并不陌生。

女儿:反正就是每天让我们去买菜的时候,或者是出去买东西的时候,就在巷子里,我们看见随时都会有人站在那里呢。
记者:认识她们吗?
女儿:不认识。但不过,反正都是每天都要去买菜,都会天天见到。

解说:
昆明一位律师义务帮事件中的两个小姐妹打官司,讨回名誉,但是对于张安芬提出的一人六万元的索赔,他觉得很难实现。

同期:律师:
许律师:从保护未成年人角度来讲的话,我个人认为还是私人调解是最好的。他们是答应可以调解的。谈了很多次了可以说。
记者:那他们是怎么说的呢?
许律师:是赔相关医疗费还有误工费嘛。对于就是说名誉上的损失他们是不愿意赔的,因为国家赔偿法也没有规定精神损害赔偿
记者:那你的观点呢?
许律师:从民法的角度来讲,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侵权,都能够得到精神赔偿,那么国家损害的话肯定也应该追诉的。这是我个人的观点。
但是法律上是怎么样呢
法律上面国家赔偿法没有赔偿规定。

解说:
张安芬就家门口这条不足两百米长的街道两侧,我们看到一家挨着一家的小发廊、“成人用品”的灯箱随处可见,妇科小诊所也有好几家。而从街道延伸出的宽宽窄窄的巷子里则有数不清的小旅馆。夜幕降临,这条街显得更加热闹。
这天晚上8点左右,张安芬才回到家中,她告诉我们,在这里租房子,完全是为了孩子读书。他们在这个城市,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同期:读书学费
女子:因为我们根本没有固定住处,我们又不是什么固定工作,像哪里有活大人就去哪里,所以走到哪里就把她带到哪里。你到了那里,要重新找学校。找了学校人家就说怕跟不上,又要留级。
记者:找学校好不好找啊?
女子:私人学校倒是好找啊。公家学校就不好找。我们外地人公家学校就不好找了,人家公家学校,如果正规它只是收书杂费。她这个一个人学费就是480元,两个人就将近千百块钱。一年到两三千。

解说:
张安芬说她和刘仕华都是苦命人。早年为了保住小女儿的命,逃避丈夫的责打,她抱着两个孩子从山里逃出来,在工地遇到了刘仕华。刘仕华的老家在贵州毕节,早年坐牢,妻子扔下女儿跑了,前几年他父亲过世,他们回老家把这个女儿接到了身边。之后,老家的房子遭遇火灾,刘仕华的几个兄弟不是没娶上媳妇就是没孩子,所以他们又生了两个孩子。辗转的生活让她一直觉得亏欠两个女儿。

张安芬:
她说我们害了她。在这里也要转学,那里也要降学,她多读了几年学,自己也不愿意,随时会抱怨我们。她说她不想再留级了,不想再搬地方了,那时候还小,那时候大人忙上班的时候,每天她们就是吃方便面,两姊妹都是这样的,几箱几箱的方便面,她就放着,就这样泡来吃,所以大人看着娃娃也造孽。

解说:
    四个孩子在一起的时候,14岁的姐姐像家长一样哄着两三岁的小弟弟和小妹妹,13岁的妹妹总是回避我们的目光。

记者:回家以后还会不会想起来在派出所的那些经历?
女儿:回家的时候有时候会,有时候不会。这个反正就是总是有一个阴影在心里面的。就是老抛不开,这个也说不出来。
记者:你会跟你姐姐和妹妹讲吗?
女儿:不会。
记者:跟你妈妈讲吗?
女儿:不会。

解说:
    姐妹俩的房间挂着几大块腊肉,是张安芬过年从家里带来了,屋里散发着霉味。事情发生以后,张安芬一家人在家的时候总是关上门,晚上外面一旦有人晃动,她们就去关上窗帘。对于未来,她们都很迷茫。

女儿:觉得就是如果我爸爸在派出所等我们开学还没有出来的话。毕竟我妈妈一个人带着我们这一班人,肯定没有,应该是带着我们,况且我们还要读书,还要交学费这些,还是蛮困难的。所以我就是说。如果我爸爸还不出来的话,我可能就,我就不想去上需了。
记者:找工作吗?可是你还没有到十六岁呢!
女儿:到时候再想办法吧。

解说:
离开张安芬家已经是夜里11点多,一百多米的路上设立了两三个治安亭,街边的小发廊看上去依然很热闹,几个出租车司机都告诉我们,这一带的“小姐”很多。

PART5
串场3:
带着大大小小年龄不易的孩子,张安芬一家生活在这条人员复杂的街上。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这个瘦小的女人显得格外坚强,她凭借本能判断着突然出现在她生活当中的各种各样的人,有哪些是可以帮她的,有哪些是有所企图的,她希望通过这些人能够找到解救刘仕华的办法。然而在坚强的另外一面,她也是脆弱的,偶尔发出的那些微弱的哀叹在这个复杂的事件当中显得格外震撼人心。无论最终结果是什么,刘仕华和张安芬的三个女儿都已经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但是张安芬却表示说,她顾不了这许多,因为生活,能够活着对他们本身来说,就已经相当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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