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博报:秦建中
极目黄河千里远,醉卧沙滩看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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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2 10:26:58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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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随意拘人的习惯该改一改了

 

                                   秦建中

 

    新京报报道,612日,湖北省枣阳市一名小区业主,因用相机拍录法院执法活动被拘留,法院签发给的拘留决定书上写着:非法用摄像机录制法院执行活动,干扰法院执行公务。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枣阳小区业主杨燕林拍录法院执法被拘,杨要求法院解释,被告知“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法院院长田玉斌接受采访时说,虽然没规定说拍摄执法可以拘留,但“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

     如果说枣阳法官随意拘人涉嫌违法的话,那么,法院的“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的告知,还有法院院长对记者的“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回答,已经比违法拘人更令公众感到不寒而栗。

    法院执法不是军事禁区,法院执法更不是国家机密,既然是阳光执法为何法官们如此惧怕阳光?我们不知道枣阳法官与当地开发商的关系,也更不知道法官们与开发商之产有多少利益交换,但我们知道的是,摄影和摄像只是一种客观的记录活动,只要不违反国家的相关法律,公民就有行使对客观事物进行拍照的权利。

     从枣阳法官随意拘人事件中不难看出,执法者们的权力霸气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大凡看过此则新闻的人,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一句“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中国成语。

    “我可以摄你,你不能摄我”算得上是一句豪言壮语,这句话和林高官的“屁民”说,与湖北省石首市的官员无凭无据地称老百姓为不法之徒可谓是如出一辙。难怪央视名嘴白岩松要对此话大发感慨了,因为从此类经典话语里,人们听出的是一些地方官员们浓重的官老爷思想,听出的是千百来至今还未彻底清除的官本位意识。

     其实,从枣阳法官随意拘人事件还可以看出,法官们的习惯性执法正是对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民主法制意识的不习惯。可以说,发个帖子批评政府的工作就可以被拘留,写篇文章揭一下地方官员的丑闻就被跨省追捕和枣阳法官的习惯拘人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枣阳随意拘人事件是对社会进步的抗拒,是对广大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蔑视,若问及这种丑恶的习惯是从哪里来的,其实答案非常简单,正是人民群众缺失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才是时下人治习惯泛滥成灾的真实原因。

    实事求是地说,枣阳法院的习惯该改一改了,因为在社会文明面前,如此的习惯与大街上随地吐痰,与公众场合抠脚指甲的陋习无疑。所不同的是,不文明的卫生习惯影响到的只是人们的身体健康,而枣阳法院的随意执法破坏的是一个社会的公平与公正,是对法官胸前那架天平的亵渎与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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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医学院校,后弃医从政。任乡官,历经十余载。著有《中国:1840—1976》、《副乡长手记》等书。本博文字皆为原创,且为凤凰网独家首发,如需转载敬请联系。无论纸媒还是网络媒体,转载时均需注明来自凤凰网、凤凰博报和作者。邮箱:qin169@126.com QQ:29617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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