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前总统陈水扁贪污洗钱案侦办拖了好久了,陈水扁被羁押也超过半年,民进党及蔡英文开始以维护【司法人权】为由要求停止羁押陈水扁,理由成立吗?
台湾司法对只要犯了重罪{有期徒刑7年以上},或有再犯及逃亡之虞,或有串证及湮灭证据之虞,检察官可以收押。我2004年就是因言论抗扁及“欲刺扁”,被陈水扁为顺利就职下令法务部收押禁见。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只因言论就被羁押及被判刑,{甚至陈水扁还非法封杀我事业及对我实施党禁,}我为追求台湾的光明正大,不会后悔,法律如果是这样规定就这样遵循。维持及建立司法独立,不受政治,金钱,暴力及其他干涉,是国家社会立足的根基。陈水扁犯的罪及羁押要件皆在,民进党因陈水扁做过总统就可享受特权吗?不能继续羁押吗?那可想而知,如果以后陈水扁被判刑确定,是不是届时民进党又要说{陈水扁不能关}?现在已可确知吴淑珍已不能关了;或者搞释放陈水扁公投?或威胁马英九要特赦?
天地有正气,台湾人不要搞温情主义了,当烂好人坏人就当道。2004年让陈水扁作弊得逞,台湾就沉沦,教训不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