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L-2IA
关注台海、改革前沿、中国崛起、社会热点、全球最新军情
http://blog.ifeng.com/814725.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07-03 08:09:3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经济概览 | 浏览 1394 次 | 评论 0 条

凤凰财经


点击图片查看详细数据

    凤凰网财经讯 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六部门联合共同公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

在答记者问中,对于试点的地区,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2008年,上海市和广东省政府先后向国务院提出希望在当地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鉴于上海市和广东省在企业选择和政策配套等方面准备比较充分,国务院批准了上海市和广东省内的广州、深圳、珠海和东莞四城市率先进行试点工作。同时,明确境外试点地域范围暂定为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

0
上一篇 << 李克强:危机应对初见成效 中国经…      下一篇 >> 中国南海屯重兵 “磨刀霍霍向猪…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