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非农化就业,参与非农经济循环,去分享非农经济的收益是实现脱困,走向富裕的主要途径之一。农民非农化,不仅包括非农就业还包括非农化居住生活,也就是进入城市生活居住。 当前的主要问题是除一少部分富裕起来的农民在城市购房,家人一起居住生活,从业和居住生活能够一体外,大多数农民工是从业和居住生活两分离,夫妻父母儿女城乡各自一方,基本的家庭团聚就无法保证,更不能说享受正常的城市居民生活。农民工农忙还要返乡务农,身份经常在农民和城市居民,单身汉和已婚者之间转换,在老家农村他是谁,在务工城市他又是谁,找不到确切位置。他们处于低人权状态,收入和社会保障、事业和生活都处于社会最底层。多数在青春期只可打工自保,中老年则在城市失去工作,不得不返回农村,依靠一亩三分地为生,许多老来无依,贫困潦倒。这也是每年大规模的节日迁移奇观的真正原因。正是中国目前特有的农民工亦工亦农、老而返乡、无保障,无奈而被强迫的奉献精神,降低了城市运营成本,保证了中国制造成本的国际比较优势,为投资者和国家提供了更多的收益空间,增强了中国的投资吸引力,避免了拉美、印度大量失业失地农民形成的“贫民窟”现象,社会也免遭动荡。可他们的“贫民窟”在他遥远的乡下(不要只看外表的金砖碧瓦,钢精混泞土洋楼,内部多为家徒四壁,包括江浙)只是分散而不引人注目。可以说,中国的发展某种程度上是不公正对待农民工来取得的。 非城非乡的农民工的大量出现,形成了我国区别于其他国家的特有现象,极具中国特色。既有降低城市运营成本的好处,又鲜明的带有国民身份歧视的成分,也构成了农村进一步现代化的阻碍,标志着城市化的不彻底性。这样一个庞大的非城非乡的农民工阶层,是未来中国的最大挑战!他们的最终走向可能决定着中国复兴伟业的成败。是让他们前行融入城市,还是退而回乡?这里,政府的作用十分艰巨,导引十分关键。要打通农民工城市化的障碍,必须依靠强力的社会财政手段。作为政府,在政治意义上,解决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民生权利,是题中之意;在经济上,则能扩大内需,促进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政治家必须作出必要的政治决断。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财政开支和国有资产的收益中,专门划出一块,明确用于农民工进城所需要的经济适用房和农民工保障。每个城市应有义务将农民工安置数量和费用纳入预算,国家应启动农民工进城国家行动计划。这里有一个前提,不能让福利水平达到养懒人、损害经济活力的程度,造成经济发展停滞,如拉美国家。 (2)、面向农民工,征用近郊土地大批量提供公益性农民工安置区,按照一定条件,分期安置落户。 (3)、建立农民工城市生活保障体系,为他们及家人在城市的日常生活提供低水平可维持的保障。 (4)、在农村,则认真落实关于土地流转的政策,允许土地使用权买卖和宅基地交易,鼓励土地集中经营,依靠市场使农民获得存量资产的变现收益。 (5)、对进城需要扶持的农村户口,按人头发放三至八万元的进城期票,在城市购房可以当作现金使用,像当年全民和集体资产性质的公房低价出售给城市居民而使其获得数十万的溢价收益一样。通过此两种办法使进城农民每户能得到二十至三十万的进城准备金,再加上其它收入,农民进城当不会陷入进城即贫民的窘境。 农民工彻底去掉“农”字有激进之策和消极之策。前者如上五条,靠政府推手使农民工获得进城的条件,此策费用高,潜在的风险是农民工转换身份来的新市民未来大面积的失业。消极的办法,就如同现在,依靠市场,自然选择,能者进城购房入户脱离农村,弱者出卖青春苦力,一生做城市边缘人,老而还乡。此策有放任自流,不公正之嫌。办法也许在两者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