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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3 14:11:1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个人感言 | 浏览 18176 次 | 评论 0 条

社会应当宽容重庆文科状元

郭恒忠

    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因把自己本属于汉族的身份改为土家族,在前被北大拒绝录取,尔后又被港大拒绝录取。一段时间以来,社会舆论对他口诛笔伐不断。给人的感觉是,何川洋冒犯了众怒,对待他的态度似乎关乎这个社会的道德底线了。

    民族加分起于何时,且为何有这项政策,我没有去考证,也没有兴趣去考证;不想去求证,何川洋之前有多少考生改过民族身份;也不敢断言,何川洋之后就没有人再打更改民族身份的主意。只就这个个案,说说自己或有争议的看法。

    今年5月,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的通知》,对于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个别考生为享受少数民族高考、中考加分等优惠政策,违反有关规定变更民族成份的现象,提出了5点明确意见。其中第4点有规定:“对于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将汉族成份变更为少数民族成份的考生,一经查实,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电子档案。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由此看来,取消何川洋的录取资格本应无争议。之所以目前仍有争议的是,重庆市教育行政部门保留了他的录取资格,导致了社会舆论的不满。对于这样一个不守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行政部门不应该保留他的录取资格,社会也不应对他包丝毫同情之心。也有舆论从人性的角度,引用老祖宗“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教训,恳请社会应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对一个年轻人的长远前途来看,我倒比较倾向于这一说法。

    在此,我不去争论什么道德不道德,而是从法律的层面来解读且由此来认定的。对于何川洋的处理,须得由法律来认定其性质,且由法律来决定他应承担的责任。不管他有什么家庭背景,或有什么权势后台,面对强大的社会舆论,他毕竟是一个个人,处于弱势地位,让他在法律之外承担过多过重,不仅于理不合,于事无补,反而在众口之下,真正的公平正义被忽视了。

    三部委办公厅的通知是属于哪一个层面的法律文件,是不需要给予过多精力去研究的,也不想去过多评价它的优劣。在我看来,通知确有必要,也很及时,但在具体的要求中却也有语焉未详之处,如第4条的规定,是“凡是”更改身份的适用于这一要求,还是更改民族身份骗取了国家政策照顾的适用于这一要求,在此没有细化。如果说,不问结果的一视同仁,我就有保留意见。

    毋须讳言,一些所谓的优惠政策,本来是怀柔人心的好事,却不见得处处体现了公正和平等。就如初始的高考,名为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却不是全国统一,地域性的差异导致了竞争的不平等,人口基数大、教育质量高的沿海地区考生,因户籍制度使得他们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尽管他们的分数高出其他地区上百分,也不能被高校录取,后来就出现了“高考移民”的怪象。对待“高考移民”,先是一年的限制,后来是三年的限制,即是说“移民”三年就为合法了。现在说来,此项规定不见得公平,但加以限制区分,也算是不公平下的无奈之举。三部委办公厅的通知采用“一棍子打死”的做法,显然有点过苛。

    另外,三部委办公厅的通知也仅仅是个告知,至于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重庆市如何执行,他们有自己的考量。在这个通知中,取消作假者的“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的权力,也是放在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招生考试机构”,重庆市保留何川洋的录取资格也算是师出有名。既然是一项自主的权力,行使权力机关就有自主裁量的自由。通知要求中没有“必须”的限定,对待何川洋们的处理就应选择对他们有利的解释,这不是放纵造假者的行为,而是法律的原则。退一步讲,重庆市的做法就是错了,也不再是何川洋的错,社会舆论的矛头没必要大张旗鼓地对着他。

    既然保留了何川洋的录取资格,他就享有被高校录取的权利。北大和港大不录取他,那是高校自主招生的权利,他人也无可非议。但是要把这个作假事件放大到道德的层面,求证何川洋的道德败坏,理应被高校唾弃,不给他受教育的权利,似乎有过分求严之说了。在此,我不是要为什么人开脱责任,只是想提醒大家,特别是那些义愤填膺的人们,要充分考量何川洋在造假中的作用和责任。据称,民族身份的改变是在3年前,是学校、家长、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大一些呢,还是这个考生。

    民意如此汹涌,我不认为老百姓不知道宽容一个年轻人,或是刻意和这个本不该搬石头却搬了石头砸了脚的何川洋过不去,而是老百姓痛恨腐败,对社会道德沦丧、世风日下痛心疾首的强烈反应。与何川洋一样改民族身份的考生,多见当地权贵的家庭,联系目前导致社会不公的种种现实,即便是考了状元,民族加分无任何意义的何川洋也难逃舆论的谴责。

    其实,恶无分大小,只要作了恶,是要应该且必须承担其作恶的后果的。但是危及社会稳定和公民信仰的大恶不除,比如官场腐败,法律被玩于掌骨,0.4%的人占据社会70%以上的财富,91%以上亿元户是高干子弟... ...社会的公平二字从何谈起,社会道德又从何谈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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