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撞车案制造了法律与情感的矛盾
南京发生撞车案,一名男子喝七两酒,撞死5人,其中一家三口,七个月大的胎儿也惨死。
舆论哗然。
这件事制造了法律与情感的矛盾。按照法律,交通肇事罪最高判七年有期徒刑,但如果是伤害罪,可能要判死刑。
问题是他喝醉了,肯定不是伤害罪,主观上没有伤害的目的,但如果只判七年,也太轻了。
这就涉及到人治与法制的问题,在古代中国,县太爷就有权力决定这样的事,掌握生杀大权,但按照法律的制度,就要严格执行,只有变更了法律才能执行法律。
确实是很难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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