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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评论建立“新农保”的起步恰可与取消农业税相提并论,都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纵向的比较,农民结束了数千年的交“皇粮国税”的历史,宣布或试图结束(至少是在观念上不再认为属天经地义)“养儿防老”的历史,都是十分重大的社会进步,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里程碑,它归功于现代化的建设道路。另一方面,是横向比较,或与“应然状态”相比,我们当然还有许多令人不满意,亟待努力解决的问题——农民的国民待遇远未实现,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补助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更是相差甚远。这两方面正如一枚硬币同时存在,不能用一面否定另一面。
“新农保”的观念转轨意义
鄢烈山
虽然农民和所谓“农民工”仍然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但由于城市和工业在经济与社会生活居于主导地位, 涉农的重大公共政策性话题也往往不被人们所关注。比如,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的由民政部起草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要点是“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明确县乡两级党委书记对选举工作的政治责任等),就鲜有媒体和网友热议。
据新华社报道,温家宝总理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简称“新农保”,没有政府和集体补贴的模式叫“旧农保”)的工作,会议决定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有人说,,它标志着中国农民自古以来依赖土地和子女养老的模式即将发生重大转变,其历史意义堪与2006年正式取消延续数千年的“皇粮国税”(农业税)相提并论。我觉得此说并不夸张,“新农保”的观念转轨价值,怎么评价也不会太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它不仅与农民的福利息息相关,也与我国的社会正义和社会安定休戚相关。
对此,我深有体会。就在七八年前,北京有位新锐杂文家给我所在的媒体投稿,提出政府有责任为农民提供养老保障。我当时觉得他是异想天开,思维太“超前”了,简直是幼稚!现在看来,不是他的思维太超前,而是我的思想太守旧太老化。后来,我在秦晖教授的演讲文章中,注意到他说,苏联集体农庄的庄员早就实行退休制,到年龄就有养老金可领。不久前,我回了一趟湖北老家,看到70多岁的大姐还在下地干活,而大姐夫头发斑白,背已驼,听觉不灵光,天黑了才扛犁赶牛回到住处,心中顿生凄凉之感。今天看到关于贵州省镇远县福利院“制造”弃婴(强抱来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换钱的新闻报道,也为那些一心生男而弃女的农村家长感到悲哀——他们不顾一切地要生男孩,无非为了“养儿防老”!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官方的表述,“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我想,这说的还是具体的政经层面,而人道、公平的价值确立,实现孔夫子早就提出的“老者安之”的社会理想等方面,是我更看重的。
上述国务会议明确的“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实施则“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对此,我们当然可以发表意见和建议。有论者发表批评文章《农村养老社保难填城乡鸿沟》(《南方农村报》06-29),说“中国城乡差距的鸿沟天堑,短期内恐难抚平。根本原因,就是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制度剥夺农民土地、房屋等财产权利以及农民自由迁徙权利的丧失、城乡自由流动的中止。其实农民医疗、养老之所以成为问题,是因为他们缺乏储蓄,没有资产。中国农民是世界上最勤劳最节俭的,但是他们勤劳却不富有。这是因为他们的土地、房屋不能真正成为可变现可抵押可自由交易的资产。于是乎,城市居民的财产性收入突飞猛进,而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则永远是一个空中楼阁。养老、医疗当然就成了问题。”作者的分析不无道理,特别强调财产性收入也切中要害,但是:第一,并没有谁承诺通过“新农保”来填平城乡鸿沟;第二,就算农民与市民权利平等了,也有了财产性收入,他们就不需要养老保险了吗?市民不是也要养老保障吗?
我认为评论建立“新农保”的起步恰可与取消农业税相提并论,都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纵向的比较,农民结束了数千年的交“皇粮国税”的历史,宣布或试图结束(至少是在观念上不再认为属天经地义)“养儿防老”的历史,都是十分重大的社会进步,可以说是社会发展的里程碑,它归功于现代化的建设道路。另一方面,是横向比较,或与“应然状态”相比,我们当然还有许多令人不满意,亟待努力解决的问题——农民的国民待遇远未实现,政府对农业的支持和补助与发达国家、地区相比,更是相差甚远。这两方面正如一枚硬币同时存在,不能用一面否定另一面。
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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