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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蝴蝶在热带轻轻扇动一下翅膀,遥远的地方就可能造成一场飓风。如果说韶关“6·26”事件是蝴蝶轻轻扇动的翅膀,那么乌鲁木齐骚乱事件则是其带来的遥远飓风。
6月26日,广东省韶关市一家玩具厂部分新疆籍员工与该厂其他员工发生冲突。数百人参与斗殴,致120人受伤,其中新疆籍员工89人,两名新疆籍员工经抢救无效死亡。
韶关事件直接导致了7月5日乌鲁木齐骚乱。截止7月6日,乌鲁木齐市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140人死亡,816人受伤,196辆机动车被砸被焚烧,部分商铺门面及两座楼房被焚烧。
一个坏的微小的机制,如果不加以及时地引导、调节,会给社会带来非常大的危害,乌鲁木齐骚乱事件以实证手段证明了蝴蝶效应理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7月6日凌晨发表电视讲话:“6·26”事件是一起典型的社会治安案件,但境内外三股势力却大肆炒作、恶意攻击中国党和政府,千方百计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示威游行,严重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和谐稳定的局面。
“7月5日打砸抢烧严重暴力事件的发生,是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外敌对势力和境内极少数坏人极力炒作广东韶关旭日玩具厂群殴事件、把一个本来只是一般的治安案件说成是民族事件、极力煽动民族仇恨所致的,这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的一个巨大阴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7月7日发表电视讲话直指骚乱事件幕后操手。
一个发生在千里之外的社会治安案件,竟然会被境内外反华势力炒作煽动,导致群众示威游行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一切就像蝴蝶效应般,牵一发而动全身!初始条件下微小的变化能带动整个系统长期巨大的连锁反应,一些看似极微小的事情却有可能造成集体内部的分崩离析。因此,在强烈谴责暴力骚乱之余必须痛定思痛,一定要防微杜渐,以免蝴蝶效应在社会群体事件中再次重演。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原载2009年7月7日齐州时评)
链接:凤凰卫视何亮亮2009年7月13日在《时事亮亮点》节目中引用本文观点:
其实最近已经开始有研究媒体的学者注意到,这样一个事件是相当典型的所谓“蝴蝶效应”,因为以前就有美国的学者曾经做过这样的比喻,在亚马逊河的一只蝴蝶,它煽动着一个翅膀,那有多大的影响呢?但是它居然就会在北美洲撼动一场风暴,那么以此来形容,就是这个事物之间的相互的关联。
我们看到互联网它对于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国际上来说,它有着一个非常典型的特征,就是它可以载舟,它可以覆舟。所谓载舟,它可以迅速的,而且是面非常广的,它就可以传播消息,而这个消息可以是正面的消息、准确的信息,但是它可以是负面的,它也可以是谣言。例如像韶关这次事件,那两个始作俑者,两个造谣的人现在已经被官方拘留了,而且他们也后悔莫及,当然后悔也没有用了。
同时我们看到,这个谣言到了乌鲁木齐以后,它又变本加厉的有了一些更离奇的版本,比方说到了乌鲁木齐以后,它在一些维族的人士当中是怎么变种的,它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版本呢?它说因为在韶关打工的维族有男青年,也有女青年嘛,他们说有很多维族的女青年,被汉族强奸了。这本来也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但是在乌鲁木齐的一些维族他们信了,他们信谣了,而且他们传谣了。然后更严重的就是热比娅,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他们马上,他们不失时机的就利用了这个谣言,来发动了一场乌鲁木齐的“七.五”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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