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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8 19:23:20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评头论足 | 浏览 757 次 | 评论 0 条

重庆文科状元之悲剧

郭恒忠

    包括重庆文科状元在内的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份的考生最终被取消录取资格,是在意料之中的。博弈到了一定的程度,重庆方面骑虎难下了,也只有牺牲这31个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倒霉蛋。

    昨晚10:28分,我有一个未接电话,打过去询问,才知是教育部新闻中心的。是谁这么急切,在那么晚给我电话,我不得而知。那儿应该没有我的熟人。我自作多情地认为,是否有人针对我对教育部的质疑,正告我不能再说三道四?我一向不感冒教育部的一些拙劣政策,偶尔表示过看法,曾有人确实表示过不满。

    在前,师弟周泽等学者以法律人的身份出来说话,无非也是一种表达自由的挣扎,和对待当下社会应抱有的一种责任。一个社会不能只有一个声音,否则,那是一种可怕的噩梦。法律人说话依据的是法律,或有人认为他们为“坏人”张目,但若凡被指认为“坏人”,没有人出来为他们争取权益,也是一种可怕的噩梦。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就是要保障“坏人”应有的权益不受侵害,只有他们的权益能得到了保障,那些不坏的人的权益才可能不被侵害。

    在此,我所指的“坏人”是借用的概念,并非认为重庆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份的考生就是坏人。而且我还认为,他们是“潜规则”和无规则的牺牲品,对他们个人前途和命运而言,一个没有意义的“加分”,造成了他们人生的悲剧。对国家透过高考选才而言,也是莫大的损失。

    高考民族加分,制度设计的优劣仍不在我的话题之内,我只是质疑在公平竞争的规则中还有如此多的规则,比如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国家级运动健将之类的加分,人为操作的空间太大了,给那些心怀叵测之人留下了不轨的余地。就如北京的小升初,区级、市级三好学生有不同的对待,而评定这些三好学生的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取之于班主任的好恶,好恶的取决又在于家长的勾兑。

    自古以来,做中国孩子的父母是比较困难的事情,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正常心态,也只有为了孩子,才有那么多人屈膝,犹如那个从教30多年的乡村教师,为了孩子改民族成份而下跪。就是这种“有便宜不赚王八蛋”的心态,导致最终吞食这一恶果的却是他们的孩子,这或要耽误孩子的一生。

    31名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可谓咎由自取。可是,这些当年十四五岁的孩子在其中的责任有多大,是应该予以考量的,仅是受益者就要承担他们责任之外的惩罚,确实有失公平之疑,且有违法之嫌。虽说目前已无力回天——当然我根本就没那个回天的能力,我还是要表达我的看法,尽管有人给我留言“你整个一个傻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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