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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岛台湾消息,林志玲9日现身财政部门诉愿会,据了解,国税局针对过去几年她的缴税情况要求补税,包括所得税、营所税等,依国税局掌握的所得来源,林志玲补税的金额恐逾千万元新台币,若含罚款,金额将更可观。林志玲昨不愿回应补税问题。

跑时尚趴 350万落袋
林志玲日前出席施华洛世奇在台北举办的大中华秋冬时尚发表会,惊鸿一瞥,传酬劳即350万元,另今年上半年演出电影《刺陵》,传片酬约2千万元,收入可观。
国税局日前成立了专案查核,针对高所得的艺人进行逃漏税的查核工作,林志玲是首位被盯上的名模,先前则皆以主持人,或是歌手为主。
据了解,林志玲先前曾到国税局说明,但国税局仍要求补税,林志玲不服,因而循行政程序提起诉愿,昨赴财政部门进行陈述。
官员骚动 拍照又签名
林志玲昨在3名友人陪同下,前往财政部门诉愿委员会,引发地方官员骚动,大家争相要和她拍照签名,诉愿会变成影友会。
目前国税局主要锁定艺人94年到96年的缴税情形,先前查缉对象包括大小S、吴宗宪、张惠妹等人。
是否加罚 看配合程度
配合态度良好的,可能直接补税;如果态度强硬,则会连补带罚处分,罚金最高可达逃漏税额的两倍。林志玲因为是模特儿经纪公司旗下模特儿,争议可能是将薪资所得,转列为执行业务所得,藉此扣除45%的费用成本,但此举不被国税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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