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位叫谢韬的学者发表了一篇《只有民主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文章,引起了不小的争论。我没有找到这篇文章,但按我的理解,在社会主义前加了个“民主”的定语,其实也就是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民主化改革,这种改革是否迫切?怎样进行?效果怎样?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先说改革的迫切性,目前,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30年了,而政治体制几乎没有什么变化,特别是在干部选拔、民主监督等方面,百姓几乎没有参与的途径!最近出现的“最牛80后升为副厅级”、“本溪双选干部都是高官子弟”的新闻就是例证。不信你找10个人问问对现在的体制满意吗?问问他们你有多少民主权利?保准会有9个人表示不满意!体现在一般百姓身上的民主权利无非是两张选票:一张是村委会主任的,一张是县级人大代表的!而这两张选票又有多少含金量呢?村级海选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基本上都是家族大的势力当选,买卖选票的事更是屡见不鲜!而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就更是没谱了,我们选民只管打钩,有几个人能认识选票上的人呢?
二、要想实现真正的民主政治,还是得改革目前的选举办法!如果把村级选举作为民主改革的起点或是试点,可是这一试就是十年,到现在不仅没有什么进展,反倒有被忽视的感觉!具体原因一是缺乏监督,二是村级选举对我国社会的作用有限,村级组织所占的国民经济比重和人口比例是不相衬的!依我看:直选完全可以逐渐扩大到乡镇、县、市三级政府,而且不需要十年的时间,用三年时间就可以完成!
具体的办法就是:
1、个人报名参选;
2、上级党组织审查和推选,这一步很关键,这种审查必须透明,要有公开的推选条件和程序,每一步推选进程要在媒体公布;
3、每个职位至少推选2名以上候选人,保证实现差额选举;
4、参选人竞选:包括发表施政演说、公开辩论等程序,从这个过程开始,组织部门退出,完全交由公众选举,这样,参选人就会更注重公众的利益!
5、投票,在公众明确了解参选人施政纲领的前提下投票,选出行政一把手!
6、县市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参照以上办法实施,但是,需要增加人大代表的监督权利,包括建立定期质询制度,重大事项审查制度等等。
三、如果实现上述选举和改革,其社会效果是相当明显的:
1、它在保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充分体现,使人民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
2、直接选举可以使领导干部真正对人民负责,避免牺牲人民利益,买官卖官现象发生。
3、配合人大的选举和改革,充分实施监督,有利于防止腐败,提高政府威信。
4、提高政府的国际声望。
四、在实现上述目标的前提下,总结经验,逐步考虑省级和中央政府的直选——这个就作为一个远景目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