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么是矛盾
矛盾一词最早出现在《韩非子》当中,作者通过寓言故事中讲述逻辑语言错乱的问题。而近代哲学中的矛盾则是指存在于万事万物本质当中的对立统一体。矛盾是辩证法研究的对象,也是世界观的基本常识。矛盾在中国哲学中称作阴阳。
必须注意的是,哲学中的矛盾不是指逻辑语言的混乱不一,也不主要指人或社会关系的纠纷和对抗,因为爱也是矛盾关系的体现,没有吸引,没有生成就无所谓的统一。
在抽象状态下,宇宙自然及万事万物的本质当中可以观察到无处不在的对立统一体——矛盾。矛盾在宇宙自然界中,在人类社会中主要体现出的是生命、繁荣、更新。
近代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就是对矛盾及其运动规律的认识,但这些认识远没有满足对矛盾的解读,远没有达到对矛盾认识的精度,甚至还有严重的错误。矛盾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对立统一关系,或者是互补、或者是排斥、或者是吸引、或者是生成、或是斗争、或者是制约,这些关系全部存在于具体的事物当中,只不过是有多有少,有主有次。
中国哲学理解的矛盾在于矛盾的生成和更新、在于矛盾的协调和平衡、在于矛盾的制约和把握。尤其是在中国古代先天文化(河图、洛书、先天八卦)三大公式中,揭示了矛盾的存在、地位、性质、运动、制约,也揭示了矛盾的阴阳属性、大小、变静、主次、消息等等矛盾的关系和规律。
中国人最早把矛盾关系应用在道德建设和医学当中,诸如八纲辨证、五行辩证等等,在治国和军事当中,易学预测当中都有广泛的应用。在《黄帝内经•素问•阴阳应象大论》对矛盾(阴阳)做了如下描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 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可见,矛盾(体系)是万事万物存在和演变的方式和规律。不讲矛盾便无从谈及辩证,不懂得矛盾便不懂得辩证的道理。
二、矛盾的结构和关系
1、 矛盾的普遍关系。所谓矛盾的普遍关系,是指广泛存在于宇宙自然万物及人类社会的主体矛盾关系。
2、
中国人讲:“万物皆有灵”,也就是说万物都有生命。宇宙星系及人类所认识的自然是生机勃勃的世界,她是以生命不断繁衍、更新为主体的,因此这个世界矛盾的普遍且恒久的关系是以互补、制约和消长更新为主体的矛盾关系。这个关系在自然界中表现为平衡及和谐。人类是自然界中具有高级生命特征的群体,因此,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的主要矛盾关系则表现为博爱。什么是和谐?和谐必然不是单一,单一无法谈及和谐,所谓和谐必须有和谐的对象,这个对象就是矛盾(阴阳)双方互为对象,和谐就是矛与盾的和谐。那么什么是博爱?博爱也不是单一的爱,而是广泛的爱,只有博爱才有人类社会的公道,仅仅爱自己的民族,或者仅仅爱统治阶级,或者仅仅爱贵族,甚至仅仅爱自己,那么人类社会便不会存在公道,也不会存在正义,人类社会秩序也必然混乱无序。人类为地球的主宰,要使地球和谐有序,那么人类只爱自己,只关心自己不行,人类必须关爱自然万物,必须保障生态平衡。所以,人类必须以博爱为准则。
2、矛盾的特殊关系。所谓的矛盾的特殊关系是指事物的特殊矛盾结构和主要矛盾特征。任何一个具体事物的矛盾关系不会是单一的关系,事物内部及事物外联的矛盾关系历来都是多元素的,多关联的。所以矛盾的特殊关系在于事物本身的因子结构,也在于事物与外界联系因子的结构。
有人解释夫妻关系为:夫妻分别是一辆汽车上油门和刹车,车即需要速度也需要适度。这个比喻很形象也很有道理。所以,一般来讲,夫妻关系在相对于其它事物的矛盾关系上主要体现了吸引和互补的矛盾关系,这是夫妻相间普遍的矛盾关系。但当夫妻内部因子结构不同,环境因子结构不同的时候往往矛盾的特殊关系就显现出来了。比如某一对夫妻一个聪明一个愚钝,另外一对夫妻一个才华横溢,一个貌比西施,再有一对夫妻一个忠厚老实另一个狡猾奸诈,那么此三对夫妻矛盾关系会是一致的么?显然不是,所以就各有特点。这是矛盾本身因子结构对矛盾关系的影响。另外,假如一对夫妻没有生育,领养了孩子,另外一对夫妻是后期结合每个人带来一个孩子组成了家庭,再有一对夫妻生育了自己三胞胎的孩子。那么此三种夫妻矛盾关系会是一致么?仍然不会一致的,所以事物外界因子结构也会影响事物本身的矛盾关系。而夫妻环境影响的关系不仅仅在于孩子,还有很多很重要的影响,诸如工作、父母、姊妹、朋友、财产等等等等。所以,有的夫妻因为利益或者是责任的问题是以斗争关系为主,或者是以某一方做主另一方顺服为主的矛盾关系,这就体现出了矛盾的特殊关系。
人类社会应该彰显博爱的社会矛盾关系,这种关系也顺应了宇宙自然的普遍关系。什么是博爱的社会矛盾关系?就是以互补、制约、更新为主的矛盾关系,这个关系符合了宇宙自然正常的矛盾关系,这是文明、民主社会里主要的矛盾关系。
但是在某一个时期里,或者某一个区域这种正常的矛盾关系被特殊的环境条件和人类自身的缺点所破坏。如今人类社会是在一个较为特殊的矛盾关系时期,是以野蛮斗争的矛盾关系向文明博爱矛盾关系转化的历史时期。由于人类是在原始野蛮的社会时代发展而来的,同时由于人类相对的高智商、高功能、高度自由,因此在地球上便有了无所约束的任性和贪婪,残酷地与同类的斗争开始了,斗争哲学家也随即诞生了。
世界上几乎所有的生命都不会以屠杀同类(或者是屠杀同种族)为谋生及获取利益手段,而人类却可以。不但血腥屠杀同类还屠杀近亲,甚至还屠杀兄弟姐妹和父母。不但时常有不间断的局部屠杀还有大规模的核武器、毒气等等的屠杀!有屠杀就有反屠杀。但好在越来越多的人们注意到了这种屠杀有悖于天道,有悖于文明,所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宣传人权、民主、博爱。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的这种野蛮斗争已经得到了一定的遏制。
当然,人类这种野蛮屠杀同类的行径在历史的长河中仅仅是一个瞬间。博爱为主体的社会矛盾在人类社会中是最为文明、最普遍的主体矛盾关系,是健康、正义的主体。
3、矛盾的结构。矛盾不仅仅存在于事物本身。矛盾既是万事万物的存在、运动、演变方式也是万事万物相互联系的方式。因此,矛盾上连无际的宇宙天际下系分子、原子……,阴阴阳阳浑然一体。老子说“道”玄之又玄,一阴一阳之谓道,矛盾是中国哲学中的阴阳。所谓的“玄之又玄”是指矛盾深无底、宽无边,其结构纵横交错、层层叠叠玄奥无际。但是,矛盾泾渭分明,可以在纷杂的矛盾中可以依据条理逻辑理顺出总的矛盾、特殊的矛盾、局部的矛盾、阶段性矛盾等等。
宇宙就是矛盾体系,在这个体系当中有星系体系的矛盾、有生命体系的矛盾、有动物体系的矛盾、有植物体系的矛盾,当然还有诸种体系再交错发生的矛盾体系。还有微观一点的,比如有阶级体系的矛盾、民族体系的矛盾、文化体系的矛盾,在往下还有用职业角度、司法角度、家庭角度划分的矛盾体系等等……
在具体的事物中,矛盾在某个角度相互对抗,甚至是你死我活,但是在某一个角度矛盾双方又可以一致对外,形成一致对外的矛或者是盾。这是由于矛盾在某个角度各属矛、盾,但在另外的角度矛盾又同属矛或者是盾。矛盾就是如此层层叠叠、纵横交错地构成,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矛盾双方作为一个整体他们还联系着上属的、下辖的、邻里的、对抗的等种种矛盾体。还用夫妻作为矛盾体来比喻,除夫妻自我矛盾之外还与其它种种矛盾体有着长期的或者是暂时的矛盾关系,夫妻一生可以接触的矛盾有与统治阶级的矛盾,商品交换角度的矛盾,司法管理方面的矛盾,同事之间的矛盾,邻里之间的矛盾。爱与恨的矛盾,善与恶的矛盾。而作为个人,夫妻又各有各自的矛盾,比如五脏六腑之间的矛盾,各种细胞之间的矛盾,同时还有自我思维观念的矛盾。为什么很多人常说一个人最难的就是战胜自我?就是由于人还有自我意识形态的矛盾,也就是说人往往在精神意识层面分属两人对立的人,因此,人往往在一念之间就成就或失去了自我。
三、对矛盾理解的误区
1、否定之否定规律首先否定了自己。在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曲折或性螺旋式的发展过程”。这种认识却回避了事物那种轮回的周而复始的规律。唯物主义强调的曲折的实质其实就是蛇形前进的直线,也就是说这个蛇形线稍微缩小以后去看它就是一条直线。什么是螺旋?所谓的螺旋展开之后是一条上升或下降的斜线。这个直线和斜线的解释其实就是对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否定,因为直线、条斜线是永远前进的,那么就没有了否定,也就对否定之否定本身做了否定。所谓事物的发展就是矛盾的发展,中国先哲所认识的“反也者,道之动也。弱也者,道之用也。”正确地揭示了事物矛盾周而复始和矛盾随机应变的自然规律。
2、 过于重视矛盾的斗争性和阶级性。极端地看待矛盾的斗争性和阶级性,而无视平衡、秩序才是矛盾的主要关系。也没有认识并利用好矛盾统一的一面,积极的一面,以至于人们对矛盾一词总有一种反感和错觉。
一般来讲矛盾是因繁荣、生命、更新而存在的,矛盾最大的作用是让世界生机盎然。但是斗争哲学家把这个矛盾的性质给扭曲了,当然,这也有历史原因。
比如阶级斗争,因为财富阶级(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等)多是以剥削的手段发家,而贫困阶级多是因为受到剥削而贫困潦倒,这显然是不正义的,也是不公道的社会分配,因此财富阶级在获得财富的角度上多在非正义、非公道范围。所以,阶级斗争的提倡虽然在某一个时段有它的必要,也有它的重要作用。但是请注意:剥削阶级的剥削并不能使无产阶级就正义了,就公道了,没有这个逻辑的必然联系,无产阶级的界定是贫困而不是正义,人的正义主要是靠后天的修养,而这个修养不是哪个阶级的专利,但无可否认,有条件修养的人多数是可以接受教育的人。历史也无数次证明了那些领导正义性斗争的领袖多是有条件(钱)的知识性人才。不是这样么?无产阶级领袖里有很多的人就是有钱人,说明什么?起码可以说有钱的人未必就是邪恶的,同理,穷人也不都是正义的、善良的。
阶级斗争的弊端就是用财富的有无来划定斗争对象,而不是用正义来划定斗争的对象。无产阶级要求社会公正、正义、合理分配的斗争是正义的,但是无产阶级获得政权转化成权利、财富阶级后而不受监督制约则是非正义的,甚至是罪恶的。仅仅鼓动有钱的和没有钱的人进行斗争当然是落后的,其斗争性质主要是依靠利益驱动的斗争,而不纯粹是正义驱动的斗争。在阶级斗争的思维下,一些人幼稚地以为仅凭阶级的斗争就可以改良世界,仅仅让贫困的农民、工人安排到领导阶级就称为了无产阶级专政,结果,穷人当官了,成了有权的官吏,成了有产或者是剥削者,腐败严重了,甚至空前地严重了!为什么?他们没有认识到矛盾的平衡、社会的有序靠的是制约,他们也没有想到财富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区别仅仅是财产多少的区别,不是善良和邪恶的本质区别。
导致正义与非正义的根源,一是在于人的思维的理性与否。思维的理性是由知识程度(知识程度不等于学历程度)和思维程序优劣来决定的;二是在于人的观念善恶与否。善与恶是人的自我程度和公德程度决定的。有的人虽然善良,但是由于知识匮乏或者感染思维病毒则完全可以导致非正义的行为。为什么有的人自私、贪婪,但是却不敢做非正义的举动?就是由于这样的人惧怕社会公道的规则,懂得权衡利弊,相对理性。但当上层建筑、社会道德混乱的时候,这些人就会迅速开始或大或小的非正义行动。
在各个民族、各个国家里,在各阶级层面里,各个宗教、党派及所有集团中都有正义的因素,也同样有非正义的因素。因此,调动所有层面的正义因素与愚昧、邪恶进行斗争,发展人类文明,建设人类良好的社会秩序才是正确的道路。
建立文明社会必须让社会中的主要矛盾关系保持平衡,让社会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关系平衡,这个平衡必须首先是矛盾关系的相互制约。国外的三权分立,中
人类阶级斗争将淡出历史,取而代之的将是正义与非正义的斗争,这是人类理性的斗争方式。
人类进入高度文明的社会将不以残酷的斗争为主,将是以尊重矛盾、协调矛盾、调度矛盾为主体的时代,那将是一个充满博爱的伟大时代。
李民申于北戴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