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惠明博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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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好色,上帝罪过!

发表于 2009-07-20 13:06:56 类别:讽刺与幽默

前几日,有个中纪委原大官人说:“在中纪委查处的大案中,95%以上有女人问题。”也就是说贪官都好女色!此话不错,既符合事实,也符合常理。严格来讲又不完全对,形势逻辑叫外延不周。因为不是所有长官都好女色,深圳公安长官队伍中就有一名不好女色的贪官,此人为何不近女色?因为本人就是女色,且又非同性恋者,故而不近女色。只是手下男色“受害”不浅,受益颇深。

中纪委大人的话需要一个前提:长官都是男人,事实是长官有女人,女人也好色!所以大人的话应改为:“95%的贪官都同色有关。”这样就周延了。只是男人好女色,女人好男色。仔细一想还是不对,只有贪官才好色吗?其实应当这样说:

人人好色,

长官是人,

故长官也好色。

 

所不同的是,人人好色,男人把女人带坏了;长官好色,却容易被女人带坏。

中国自古有万恶淫为首之说,警告男人小心女色。司马迁说:“国风好色而不淫,”对男人好色一事又持肯定态度,只是不能淫。“淫”字古意当“多”讲,是说好色没错,多了就错了。何谓多呢?男人一生应娶几个老婆,一星期应当搞几次?是医学界的哥德巴赫猜想,至今还猜着呢,中西医更是各执一词尚无定论。但男人不能等,贪官大都几近西洋只争朝夕更不能等,不等就容易在色事上犯错误。

人类社会从古到今,一怒冲冠为红颜因色生事说也说不完,女有叶卡琳娜,男有不胜枚举。丢官、丢命不算啥,丢国的也不在少数。幽王宠褒姒,吴王爱西施,都把国家丢了,好色惹得祸。人之好色谁的错?只能归咎于上帝,因为人是上帝创造!

上帝造人错了吗?上帝造人没错,错就错在造错了人。

说来故事很长,喝口水慢慢讲。

创世纪时代,地球是黑暗的,上帝说地球应当有光,于是地球就有了光。大概是黑灯瞎火的上帝不好干活。地球有光了,上帝开始造人。上帝先造了一个亚当,没过几日,亚当天天喊寂寞,寂寞!快把上帝烦死了,无奈上帝就又造了一人。人类的烦恼,人类社会的一切麻烦都出在这第二个人身上。本来为了解决亚当的寂寞,上帝可以造个亚当第二,兄弟二人足以相互慰籍排遣寂寞。上帝动了个小心眼,亚当总有一天要死,亚当2又会天天喊寂寞,周而复始,上帝烦也烦死了。于是就造了一个夏娃。亚当夏娃同出自上帝之手,共尊上帝为父,天主教叫天父。天父为亚当夏娃注入了相互不可抗拒的引力,进而让兄妹二人偷食禁果,上帝一劳永逸,人类的麻烦就来了,周而复始,无穷无尽。

人人好色,党和政府管不了,一提禁欲,美帝国主义就会跳脚骂:违反人权!就是违反了人好色之权。

中纪委大人的话,贪官好色,并不是一个假命题,只希望治贪官不能从好色入手, 因为色乃标非本也。“好色就是贪官”的命题不存在。万幸这个命题不存在,否则咱们中国人还不永远被贪官统治嘛。

人人好色,长官是人,故长官也好色。惩治贪官,不能剥夺长官好色的权利,这就需要制度,需要有个本本来指引长官如何好色。这个本本就是法律,立法原意是要保护长官,谨防贪官。长官当然不会自己就犯,需要舆论监督,正好有对他人隐私感兴趣专编花边新闻的小报记者,还有无孔不入的狗仔队,就让他们去监督吧!

舆论监督一举三得:长官心惊,百姓信得过,从此再不会有长官所说不明真相之群众了!

多好的事呀,但愿好事不要多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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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惠明

生在那座古城,一个冬天的夜里,打小缺吃少穿,立志解放普天下受苦人。长大知道此乃天将降大任于斯吾也,等了半天没见动静,觉得是让圣人给骗了。觉悟之日,廉颇已老,尚能吃饭。于是改换门庭,重新立志要将小时候没吃的补回来,不经意成了个食客,自费的。又学会喝酒,醍醐时想,咱不是无才,是错过了女娲补天的时候,枉入红尘。死心踏地人世间走一遭,他们说这叫旅行,也是自费的!吃喝玩乐的事儿都占了,只等上帝说句话:你小子没白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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