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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下乡遇堵墙,运管不认私家车
——湖南麻阳县26位买车农民的投诉
国家七部委推出的“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让广大农民受益,农民有望像城里人一样,爽意地开上私家车。然而,在湖南省麻阳这个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农民。却没有这个福分。因为他们买车先要到运管所申请,运管所一律按“运营”车辆划入自己的管辖权,如果不到运管所办运输证,在路上被发现就要罚款。
有位买了车的农民对记者说:“我们很少去大城市,一直以为城里人买车也归运管部门管,后来才知道,人家那叫‘私家车’,与”运营“不沾边。我们买的车,无非是比城里人的车档次低一点,用途杂一些,为什么就要按‘无证’罚我们钱?城里人可以有‘私家车’,我们为什么不可以?”
二十六位农民的投诉
麻阳县各乡的26位农民联名写了一封投诉信,反映他们的无奈。他们在信中写道:
我们地处偏远,为方便日常出行,进城购买农资、变卖自产的农畜品,先后买了三轮摩托车(图1)。买车之初满心欢喜,以为出行和赶集方便了,结果却为运管所的收费、罚款而整天提心吊胆。
我们买车之前都要先向县运管所申请,而运管所总以没有“指标”为由让我们等待。许多人只好先买车,后“申报”。有的车在公安部门上牌照几个月了,仍然办不下他们规定的“运营证”,要办先交5%的罚款。近几年买了三轮摩托车的人,大多交过760元所谓的“罚款”。交罚款后。运管所开的票据上写的却是“补交运管费”。经过他们这么一弄,说不清的“罚款”变成了合法的“运管费”(图2)。
760元对于我们这些靠种地收入的农民家庭来说,不算小数。我们不明白,买车不经过他们批准难道违法吗?
2009年以来,虽然不再是“补交运管费”了,但仍然以“无证”为由罚款,每次开出的票据是七八张百元面额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图3),外带一张写有车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的税票。
对于我们这些靠种地收入的农民家庭来说,这些罚款和收费不算小数。我们不明白,买车不经过运管批准难道违法吗?
如果不向他们申报,日后开车上路,无论车上坐的是你什么人,也论无车上带的是谁的东西,只要被他们拦下,都按“无运”罚款,空车上路也难幸免。我们感觉,就是人为设置了一个“怪圈”——你要买车,他就不批,你买车后他就按“无运输证”来罚款,不接受罚款,就扣车。我们不经营运输,不可能精通那么多运输法规,一切由他们说了算。
五位车主的遭遇
记者向来信农民了解情况,其中的五位买车农民讲述了他们今年被扣车罚款的情节。
麻阳县兰村乡农民梁利铜:
我的三轮摩托车是借钱凑钱买的,在交警部门上牌后,拉点自家种的菜上街去卖。
第二天我借来钱交上去,他们开给我的票据却不是运管费,而是8张百元面额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上面不填日期,只在其中一张的背面罚没原因栏填了“无怔”二字。为了今后不再被罚,我向他们要“运管费”票据。他们说:“你只要拿这个票在本县路上跑就没有问题题,你交了钱我们心里有数……”
麻阳县兰村乡农民刘安宏:
国家“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对农民买车有补贴,
麻阳县兰村乡农民欧定早:
今年我从深圳返乡务农,为了进城赶集,买了辆农村很实用的三轮摩托车。一家人都为有车而高兴。
我借了钱交到运管所,拿到的是6张百元面额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还有一张270元的税票。税票上写的是车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我不明白,买车才花几千块钱,为何一下就要交八百多元。那位“林所长”说:“你只要交了钱,随便运什么都可以,平时用车截客都行,掏几百元钱算什么?”
麻阳县桐古垅村农民杨元和:
因修建高速公路我家田地被征,征地补偿还没发,我借钱买了辆三轮摩托车,每天从县城批发点菜,运到我村高速路工地去卖,挣钱糊口。
我借来钱已是下午,“罚款队”3点上班。交了600元钱,回到村里已是下午4点多钟,菜蔫了,鲜肉也变味了,工地伙房不买了。那一车菜和肉让我损失了500多元,加上“罚款队”收的590元,这一天就丢掉上千元。“罚款队”给我出的是4张“湖南省非税收入专用收据(定额)”,一张270元的税票,税票是车船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等。
麻阳县兰村乡农民张清球:
我是今年3月20日买的车,办好车管部门的手续后开车回家,刚走出

图1:麻阳农民买的三轮摩托车。
图2:补办运输证先交5%的罚款,交罚款后却在票据单上写成了“补交运管费”
图3:麻阳运管所一律按“无证”开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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