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胸怀·李海年
凤凰博报 由你开始

如果“谭卓”开车撞死了“胡斌”!

发表于 2009-07-21 21:12:26

假如“谭卓”开车把“胡斌”撞死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日下午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

奇怪的是,针对这一宣判结果,胡斌与谭卓的家长均表示不公平。谭卓的父亲谭跃直言他很失望!而被告人胡斌的斌母亲从法庭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

既然胡斌与谭卓的家长均表示不公平,莫非是法院审判错了?而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长潘波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却说,胡斌属于过失犯罪,判他3年有理有据。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小民作为一个局外人认为,双方家长齐呼不公的真正原因在于:

谭父是钱乃身外之物心理:谭卓用仅有的一次生命换来的仅仅是胡斌眨眼间的3年徒刑!我儿子永远没了,而肇事者3年后还照样好好的,这公平吗?

胡母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心理:我们胡家花了113.01万的巨款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了,怎么还是没有买下胡斌3年徒刑?

法院是依法办事心理: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对胡斌交通肇事行为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胡斌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

现在,作为局外人,俺还想对胡母说一句公道话:做人不能为富不仁!假如“谭卓”开车把你的宝贝儿子“胡斌”撞死了,你还大喊不公平吗?

呜呼哀哉!

分享 浏览(208) 评论(0)
上一篇 << 用珠穆朗玛峰“压力差”,将印度变…      下一篇 >> 别让“绩效工资”沦为“讥笑工资…

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海年李

胸怀天下文与武 壮志成城汗和血

加为好友

给博主留言    查看留言

文章列表

文章分类

最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