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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谭卓”开车把“胡斌”撞死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日下午对“5•7”交通肇事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3年。
奇怪的是,针对这一宣判结果,胡斌与谭卓的家长均表示不公平。谭卓的父亲谭跃直言他很失望!而被告人胡斌的斌母亲从法庭出来后一直在哭,对记者说“太不公平了”!
既然胡斌与谭卓的家长均表示不公平,莫非是法院审判错了?而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长潘波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却说,胡斌属于过失犯罪,判他3年有理有据。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谁有理?小民作为一个局外人认为,双方家长齐呼不公的真正原因在于:
谭父是“钱乃身外之物”心理:谭卓用仅有的一次生命换来的仅仅是胡斌眨眼间的3年徒刑!我儿子永远没了,而肇事者3年后还照样好好的,这公平吗?
胡母是“有钱能使鬼推磨”心理:我们胡家花了113.01万的巨款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了,怎么还是没有买下胡斌3年徒刑?
法院是“依法办事”心理: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对胡斌交通肇事行为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胡斌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
现在,作为局外人,俺还想对胡母说一句公道话:做人不能为富不仁!假如“谭卓”开车把你的宝贝儿子“胡斌”撞死了,你还大喊不公平吗?
呜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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