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多家医院的大夫认为他患的是“尘肺病”,而职业病法定机构却诊断他只是“疑似尘肺”。为了找出真相,28岁的他不惜“开胸验肺”。他一度以为,只要把自己的胸膛打开,一切都会一目了然。谁知道,即便开胸后的医院报告证明是尘肺,依然得不到认可。过了这么久,整件事情仍然模糊不清。河南籍民工张海超,在生命即将终点的时候,依然为自己讨不到一点说法。 --------------------------------------------------------------------------------------- 他的工友曾在3年前,因为工作得了尘肺死去,如今他找到原单位郑州振东耐磨有限公司,却被告知不认识他。找到职业病防治所,却被告知不是尘肺,按照肺结核治疗。今天韩建要为张兄说两句,不管有没有用,还是希望能还一个公道。 1.当地职业病诊治机构给出的结论是,张海超属于“无尘肺0+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这个用术语作出的诊断是指,张海超有尘肺表现,但还不到I期的标准。换句话说,这个诊断既没肯定、也没否定他得了职业病。不过,根据有关法规,这个诊断使张海超不能作为尘肺病患者得到治疗,也得不到企业的赔付。我们不禁要问问这个所谓的资质机构,难道是不是尘肺,你这个职业机构都不能下个结论吗?为什么诊断结果是模糊不清?而恰恰是这样一个诊断结果,给了企业一些说法。这个结果,对咱防治所有利,对你企业也有利,多好的结果啊! 2.为什么市委书记要走后门,张海超才能检查?得病后,海超实在无法忍受病痛折磨决定去医院。不过,当他前往郑州市职防所求诊时,振东公司却拒绝出具有关张海超的职业健康监控档案等相关材料。而这些材料是做职业病鉴定所必需的,缺了这些,职防所拒绝作诊断。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做职业病鉴定的材料恰恰是由母公司保管?有哪个公司,愿意自己拿出材料,说你拿去鉴定吧,完了,我们公司给你付赔偿。公司傻吗?公司不傻,是这个规定太傻了,这些根本不为工人考虑的规定太傻了。 3. 人民群众信访的结果就是这样吗?信访局的权利在哪?无奈之下,海超只好去上访,“信访局的人看见我,大老远就把玻璃门关了”。到后来,新密市的市委书记先后接访了3次,张海超也没拿到完备的材料。张海超回忆,最后的结果是,市委书记最后决定,“你也别纠缠了,也别要材料了,单位不会给你出。我先给你走后门。”如果没有好心的市委书记,我们是不是就永远看不到张海超拿着鉴定书的日子了?
4.职业病防治所和振东公司到底有没有关系。这个韩建没有做过调查,也没有发言权,但是韩建可以提供点关系思路。譬如,之前海超的工友,因为尘肺死后,有没有得到赔偿。公司有没有和该防治所处理前工友的事情搭上关系。员工正常的每年职业病检查是不是要公司出钱,并且和这些防治所直接发生关系,这些都是有可能导致黑幕的潜在因素。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迅速排查。 韩建不同意网友在跟帖里,大呼“反正自己要死了,就杀了那帮畜生”的说法。制造不和谐,并不是我们该提倡的。关于海超的权利维护,我认为涉及的利益有很多,需要调整的也有很多。职业病检查办法,职业病鉴定标准等等都需要做出明确的规定。同时我们在制定规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可操作性,考虑到受害者的利益。 如果综合性的大医院都能鉴定出尘肺,那么我们要问问我们所谓的专业机构,你们在干什么?这一点是拯救海超们的前提,来不得半点马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