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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拉斯韦加斯联邦法庭6日以诈骗、洗钱、转移赃款、伪造证件等数项罪名,分别判处侵吞巨额公款潜逃美国的前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和许国俊25年和22年有期徒刑,两人的妻子邝婉芳、余英怡也均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这是在中国和广大第三世界的压力之下,美国法院首次对在美“避难”的中国贪官做出如此重的判决,也是中国外逃贪官在外国获重刑的第一例。
究竟多少中国贪官在国外“潜伏”?早在2001年新华社就报道说,中国有超过4000名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带50多亿元人民币公款逃到国外,其中绝大多数是贪官。去年8月,“两许”在美国被定有罪时,美国加州警方曾透露,中国反贪局和公安部向美方列出“中国贪官外逃名单”,1000多人榜上有名。
中国的外逃贪官藏身于世界的各个角落,其中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是中国外逃贪官最集中的地方。与中国台湾关系“友好”的国家和地区,例如中美洲一些国家和太平洋岛国,也被一些贪官看成是庇护所。此外,一些小贪官喜欢躲在生活成本较低的周边国家,比如泰国、缅甸、马来西亚、蒙古。还有一些腐败分子目前正藏身于非洲、南美和东欧国家,伺机向“安全的地点”转移。
大量外国贪官污吏通过洗钱等途径,将资金源源不断输入美国,表面上对美国经济“ 贡献”不小,因此美国政府对他们也视而不见。虽然很多国家对本国外逃的贪官发出了“国际通缉令”,但美国司法部门却以“政治迫害”为由不予合作。直到“9 11”事件发生后,美国出于反恐需要才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对外国贪官的态度。2004年1月,美国总统布什颁布法令宣布,美国将禁止各国涉贪官员入境。即便如此,美国在打击外国贪官时也要求对追讨回的赃款进行“分成”,理由是在追查、审理赃款的过程中美国也花费了大量的经费。
外逃贪官为了能在当地“潜伏”下来,行踪往往很神秘... 摘自 http://www.2er8.cn/bbs/dispbbs.asp?boardid=10&Id=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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