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执政党领导的内涵和边界
在民主国家,一个政党被人民授权成为执政党,就是获得了国家的领导权,也就是国家的领导党。执政党其实就是负责执行国家政务的党,就是负责运行国家管理职责的政党。所谓执政党的领导,我们年轻时接受的教育认为是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执政党运用自己的执政地位,依法在国家管理的过程中推行已获得人民认可的政治主张和方针政策。正如民进党执政时,他领导的政府推行的是去中国化、恐大陆、防大陆、甚至挑衅大陆。国民党领导的政府推行的是与大陆交流、协商、谈判、谋求和平的政策。在这执政党轮替的过程中,我们清楚的看到了执政党领导的内涵和作用。
综观世界各国执政党的作用,还发现执政党的领导是有边界的,不是无法无边的:
首先,它必须依法行事。虽然它可以凭借执政地位推动修改法律法规,将执政党的政策法律化,但是,在新的法律没有通过前,执政党不可以将自己的党派决议直接作为国家、政府的政策。政党,包括执政党和在野党,都是国家管理机器的组成部分,在法律的框架内,以党领政可以,以党代政就是越权和专权。那是会受到法律和人民追究的。
其次,它必须通过国家公权机构管理国家。执政党可以派遣自己的干部到公权机构当官、做公务员,但不能将执政党的组织机构公权化,不能将执政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公权机构之上而特权化,当然更不能将执政党的全部干部都变成公务员。执政党与在野党一样,都是国家的平等的政治团体,不应享有特权。无论是民进党还是国民党执政,他们都必须通过总统府、行政院、立法院来贯彻执政党的领导。马英九参选国民党主席,不得利用总统的工作时间、交通工具、总统府工作人员,保证公私分明,党政有别。
第三,执政党的领导必须止于司法和军队。司法和军队是专业性很强的国家公器,又是保证国家安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维持司法和军队的相对独立,免受政治和权力的干涉、干扰,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须,也是民主国家和专制国家的主要区别之一。无怪乎马英九说,权力干预司法那是比贪污还要可怕的事情。执政党对司法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推动立法院修改和完善法律法条,建立严格的司法案件法官负责制和司法过错的事后问责制度上。那种把司法绑架在政治需要、政治大局、社会需要、甚至什么应对经济危机需要、保经济增长、保就业的目标上,都是在摧毁司法的独立和司法的公正。司法只能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事实告诉我们,正确理解执政党的领导地位,会用、善用执政党的领导权利,规范、监督执政党的领导作用,对于推进国家管理现代化,建立富强、民主、和谐和文明的社会是多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