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无所争。其争也君子。”『八佾⒊7』
男人将自己的女朋友带来兄弟们面前亮相,女人将自己的男朋带来姐妹们面前展示,这是许多恋爱中的青年都不可避免的一环。可是随着彼此交往的加深,男人的女朋友与自己的兄弟发生了爱情,女人的男朋友与自己的姐妹发生了爱情。这样的爱情可以允许吗?遇到了这样的情况,相关各方该怎么办?
面对这样的窘境,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是高姿态,两个男人因为是好朋友,所以不能同时争一个女人,于是彼此谦让,把自己的一腔爱情深埋心底,主动成全朋友好兄弟。一种是低姿态,两个原本是好朋友的男人,为争夺一个女人反目成仇、势不两立。
社会舆论通常是赞赏第一种高姿态的处理方式,谴责第二种低姿态的处理方式,尤其是谴责第二中处理方式中的那个后来加入竞争的人,同时也谴责被竞争的女人,大多同情第一个竞争者。但我对这样的社会舆论非常不认同。
首先,第一种高姿态的处理方式,看起来比较高尚,能把自己心爱的女人让给自己最好的朋友,也就是把友情看得比爱情更重,而不是相反的“重色轻友”。但是仔细分析一下,这样的高姿态非常可疑,因为爱情的对象是人,不是物,是不可以如此让来让去的。假如一个人居然可以把自己所爱的人当成礼物让给别人,那么等于是把爱人当成了私有财产。这是对爱情的严重亵渎、是应该谴责的。
其次,许多人往往不加思考地谴责同时被两个男人追求的女人,仿佛是因为女人不稳重、太风骚,才导致两个好朋友同时追求她,而且既然答应了做第一个男人的恋人,就不应该发生或接受与第二个男人的恋情。
我觉得这样的谴责也没有道理,除非是这个女人诚心来破坏这两个人的友情,否则,一个女人同时被两个、甚至更多的男人追求、是很正常的。实际上,越是出色的女人,越是会同时被许多男人追求。即便不被这个男人的朋友追求,也会被其他陌生男人追求。假如我们不会谴责其他陌生男人对她的追求,有什么理由去谴责男朋友的朋友对她的追求呢?
一男一女走到一起、并发生了爱情、是非常偶然的,并没有什么必然性。换句话说,一个女人可能与这个男人发生爱情,也可能与另外一个男人发生爱情,所谓“你是我的唯一”只是艺术的夸张而已。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那样,两个人表达了爱情之后就算是进入一种恋人的阶段,这个阶段还只是爱情的开始,而不是爱情成功的标志,通常来说,从这时候到结婚之前,是彼此相互了解和发展感情的阶段。假如在这其间发现了彼此不合适,或者发现了更加优秀的人,中止这一段爱情是非常正常的,双方也都有这个自由和权利。
假如能理解这一点,那么当在恋爱的阶段,你的恋人爱上了你的朋友,有什么不可以接受呢?假如你对你所爱的人是真心诚意的,即便你自己不能得到你所爱的人,能看到你的朋友得到你所爱的人的爱情,总比一个陌生人得到你所爱的人的爱情要好一些吧?
我这样说并不是鼓励朋友们去抢夺朋友们的恋人,而是说,假如你所爱的恋人经受不住别人的吸引、在恋爱期间离开了你,不是比结婚之后再离开你更好一些吗?
假如这样的不幸真得出现了,不要去抱怨你的朋友,也不要去抱怨你的恋人,要多多反省你自己有哪些不足,为什么无法吸引你所喜欢的恋人。然后坦然、友好地去与你的朋友平等竞争。正如孔子在《论语》中所说的那样:
“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八佾⒊7』
意思是说,“君子没有什么可争的,要争也就是比赛一下射箭。在比赛射箭时,开始前先要彼此鞠让,结束后还要彼此致意举杯共饮,即便是彼此相争,也是君子之争啊。”
假如你并不很爱这位爱人,你可以潇洒地退出竞争,假如你真爱这位恋人,就勇敢地加入去竞争。竞争失败了,真诚地祝福你的朋友和你曾经爱过的恋人。然后重新开始你新的爱情追求。
假如你是后加入的那位竞争者,如果可以避免,还是应该尽量避免这样尴尬的局面,但是假如你们两人确实不能自住地爱上了,那么也不要偷偷摸摸去爱,应该堂堂正正地说出来,特别注意不要让第一位竞争者有被欺骗的感觉。
这一点对同时被两个人追求的女人来说同样重要。你可以同时被两个男人、甚至被更多男人追求,但是你只能选择一个,而且你的选择一定要清楚,不要给人以误会,更不要犹豫地在两个人之间跳来跳去,犹豫的结果,只能使三方都受伤害。
(未完待续)
2009-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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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部论语学爱人(序言和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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