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母亲的脸让我难受------(2009-07-22 01:19:06)

十多年来,聂树斌的母亲一直处在痛苦之中
中国法官协会在中国申诉网写道:“一年前,轰动全国的聂树斌一案已经由最高人民法院交由河北高院审查再审。聂树斌的冤魂可能得以平反昭雪了。这个案子的审查再次说明,我国的法制建设更加完善了”;“聂树斌案何时水落石出?”,“法院应从聂树斌案赢回信任”!!“这部分网友比较关注的是中国的司法建设问题。希望法院可以从聂树斌案里重塑司法公平正义在广大民众心中的地位和信任”!!
“ 从2007年11月5曰,最高法院发函给河北高院,要求对聂案进行复查至今,己有17个月之久。河北高院既没有开庭审理,也没有对此案进行过听证,连聂的父母及代理律师都没有进行过一次谈话。律师的阅卷权也被无故剥夺。
聂树斌年迈的母亲隔十天半月就去河北高院询问审查结果,河北高院的承办法官都只有一句:回家听通知,我们会认真复查的。
2009年6月2曰,聂母再次在电话中,哭着对中国申诉网的专家说:我前几天又去了河北高院,主审的王法官还是那句话,让我等,我不知道要等到什儿时候?
此案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值得思考:
-、正如陈瑞华教授所言:河北高院使聂树斌人头落地,再让它负责审查,是否妥当??这确实是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是个挑战!
二、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权利作了较大修改,但在实际中,大多数律师仍不能参与刑事案件的复查和再审,连阅卷权也很难保证,症结究竟在哪里?
三、目前,一些法院及法官对刑事案件的复查和再审持消极态度,对老百姓能否设置一个救济渠道。
这既可以充分体现司法公正,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上访,对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链接:http://zgss.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2014)
中国申诉网刑事组首席律师:刘博今写道:“(2007)12月2日,北京的冬天有着深深的寒意,但是今天的阳光却是很明媚”;“ 从聂母处得知,每天都有很多媒体,记者前来采访,但其中也有不少是“卧底”,被派来探听情况,但是她对每位来访者都有着最大的信任和最朴素的感情,因为她希望儿子的事情被更多的人知道,从而获得更多的帮助。
聂树斌的父母不止一次得向我们表示,全世界都知道聂树斌是冤枉的,我们要的不是国家赔偿,我们只是要还儿子一个清白,一个说法。
离开了下聂庄村,聂母临行前充满期待的眼神让人心头难以平静。这次与申诉人近距离的接触使我感觉到法律在实际操作中的局限性,申诉难,告状难的问题是老百姓心中的痛。。。。。。 聂树斌母亲反复说:“河北高院对此案的复查肯定不会有满意的结果。” 人们拭目以待。。。。。。 ”(链接:http://zgss.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1)
哈哈------,这文章确实有些乱!不过,我相信大家通过“两条链接”自己可以理出个头绪来的。
笔者在这里有两句话送给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尽快处理类似典型“这既可以充分体现司法公正,也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上访,对当前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典型的力量是无穷的!巨大的!”;“如果执法错误是一寸的话,那么公民违法就会是一丈,因为当守法者看到执法者违法时,法制的威信和权威就会降低,守法者就会不再那么神圣地去看待法治,因而敢于去违法。所以,加强对执法者的监督,对维护法治是十分重要的”(全国人大法工委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