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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川的千年古城阆中,最有名气的历史人物当属三国时期的张飞。张飞曾经在阆中当过七年的巴西太守,而且政绩民声俱佳,深受后人的爱戴乃至崇拜。2009年5月,笔者到阆中参加全国检察文学笔会,自然要拜谒张飞庙。进入庙门,导游便问我:“你认为张飞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想了想说:“是个重义气的猛将,好像还粗中有细。”导游又问:“他长的什么样?”我说:“黑脸,大胡子。”导游笑道:“你这是受了民间传说的误导。其实,张飞是个美男子,而且文武双全,写诗作画,还是个书法家。这里就有他留下的字迹。”我果然看到了刻在石碑上的张飞遗迹。
笔者年轻时就读过罗贯中先生的《三国演义》,后来又看过王扶林导演的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和吴宇森导演的电影《赤壁》。在上述作品中,张飞的形象都是一员粗鲁莽撞的黑脸猛将。然而,导游的一席话彻底颠覆了我对张飞的印象,似乎他本来是一个文武双全的英俊将军。那么,张飞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突然,一个奇怪的念头浮上我的脑海——假如张飞的后人到法院起诉吴宇森导演,指责他丑化张飞的形象,要求恢复先人的名誉。他们认为,即使不能让饰演周瑜的梁超伟去演张飞,那起码也得让饰演赵子龙的胡军去演张飞。面对这样的诉讼请求,法官应该怎样裁判?法官首先要对争议事实进行认定,然后才能考虑原告方的诉讼请求是否合法合理。那么,张飞究竟是粗鲁莽撞的黑脸猛将还是文武双全的英俊将军?大概是多年研习证据学所形成的思维习惯,我开始搜肠刮肚地为双方寻找证据。
被告方的证据是人们比较熟悉的。首先,《三国演义》是一份有力的书证。该书对张飞的描述是“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声若巨雷”。张飞在长坂坡大战的当阳桥上,一声大喊就吓退了曹操的五千骑兵,足见其凶狠威猛。此事还有诗为证:“长坂坡头杀气生,横枪立马眼圆睁。一声好似轰雷震,独退曹家百万兵。”其次,很多戏剧和影视作品中的张飞形象都是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张飞是一个粗鲁的黑脸猛将。再次,一些在老百姓中广为流传的歇后语也可以作为张飞形象的间接证据,例如,张飞遇李逵——黑对黑;张飞拆桥——有勇无谋;张飞绣花——粗中有细等。不过,上述证据大多以民间传说为基础,属于“传闻证据”的范畴。虽然按照证据规则,在原始证人已死的情况下,传闻证据可以采纳,但其可靠性毕竟较低。
原告方的证据大概是人们不太熟悉的。首先,张飞庙里的石碑属于物证,如果经笔迹鉴定确认是张飞真迹则能够证明张飞是书法家,但是因缺乏张飞笔迹的比对样本而不具备鉴定条件。其次,阆中关于张飞的一些民间传说可以证明张飞文武双全,但是也属于传闻证据,可采纳却不可轻易采信,因为当地人敬爱张飞,传闻带有倾向性。再次,一些间接证据可以得出有利于原告主张的推断,例如,桃园三结义的场所是张飞的庄园,他是财主,因此可以推断他大概是有文化修养的;张飞的两个女儿后来都成了蜀汉后主的皇后,应该相貌出众,由此可以推断张飞的相貌也应不差。不过,这些推断结论都有一定的或然性。
面对这两方面的证据,我仍然无法得出确切的结论,因为双方的证据都不充分。我困惑,却也无奈。其实,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也经常会面临这种无奈的困惑。被告究竟是有罪的人还是无罪的人?法官也无法得出确切的结论。怎么办?假如我真是审理“张飞案”的法官,我只能根据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宣布原告败诉,因为原告方未能用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张飞是个文武双全的英俊将军。我的判决正确吗?这是个问题。
(本文发表在7月17日的《检察日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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