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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发源地] 交天下朋友,纵横天下事-- 黄志坚敬致

2009-08-02 1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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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1+1有关城管和流动商贩话题的节目。

城管联席会议:历史以来游商都是合法的,这句话没错。但是城管接着说,城管只有给予,没有索取,却始终不得要领。城管宣称管市容市貌,把城市的一些公共区域划为小商贩经营的地方,圈地收费,城管没做过?其实城管还是有大功劳的,几乎重大社会躁动都和城管有关系,可能也背了些黑锅什麽的。城管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确实到了应该考虑的时候了。记得公安局以前也有个二排,后来二排取消了,城管诞生了。据我了解,一些繁华地区的收费比固定营业房收费还高,而这些收费究竟是如何处理的,没人知道,据说用于城管的发展,城管还要如何样发展?未可知也。

如果城管只是主管市容市貌,那么城管和环卫部门属于重叠。经营秩序有工商部门,社会秩序有公安部门,市容市貌有环卫部门。不少人认为,城管实际上只是发财部门,一个擦皮鞋的摊位在城管们的经营下都有大大的油水,百姓苦啊。而城管联席会议竟然说,城管只有给予,没有索取。

按道理说,城管利用公共场所收费,罚款,所得款项应该是公共财产,使用公共资源的城管部门应该是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但,城管联席会议官方网站显示,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不隶属任何部门,不是社会团体,也不是组织机构。敢于执行公、检、法职能的部门不属于任何部门,什么都不是,令人费解。难道城管是全功能的世外帝国?游离于政府之外?那么城管确实是在利用政府之名,使用公共空间,获取的小团体利益,因此城管又像一个私营部门;城管人员甚至连公务员都不是,却在执行公、检、法的职能,又像执法部门,城管究竟属于什么?

由于城管这种性质,使得城管即不服务于政府,也不服务于人民,城管服务于自己,因此城管对于挑起对立之类的东西不会太在乎。只是在维持市容市貌的幌子下,进行敛财的活动。当然城管的这种行为如若没有强硬的后台,却也不敢肆意妄为。城管的经济来源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隐形经济来源,现在的城管部门,就如当年政府创立基金会一样,日益成为腐败的根源,所以这种利益集团是树大根深,难以掌控。

国家想把游商小贩划归工商部门管理,城管竟然高调联席会议,说明城管已经形成了一个利益团体,试图通过发表集体宣言的形式来影响国家政策,此风不可长。城管联席会议,此举是否表明,中国利益团体是否开始走向前台,而这些利益团体逐渐走向公开干涉国家政策的情况。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何时何地这个联席会议也成为了一个合法团体,费人思量。难道这不是某种团体再现么的迹象么?要收拾城管了,猛然来了个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有点适应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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