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颜渊12.10』
文学作品在激发人们对爱情的向往和崇敬的同时,也给读者带来了许多的误导。一些文学作品为了获得票房或刺激观众的观感,故意编造一些极端的、错误的观点,诸如“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恨是爱的极端表现”等、是是极端错误、极端有害的。
许多人受了这些文学作品的误导、又得不到正确的指引,于是许多因爱生恨的爱情悲剧就发生了,甚至引发了因爱生恨的残忍伤害犯罪、血腥杀人犯罪等。有人把这归结为为爱得太深、深得不顾一切。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这主要是对爱的无知、最起码也是对爱的迷惑。一个真正懂爱的人、无论如何不会去伤害一个真正爱过的人。
“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这样的迷惑古已有之。《论语》中就有写到:
子张问崇德辨惑。子曰:“主忠信,徙义,崇德也。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颜渊12.10』
意思是说,子张问怎样才能提高道德水平,不迷惑。孔子说:“以忠信为主,使自己的思想合于义,这就是提高道德修养水平了。爱一个人,就希望他永生不死,恨一个人,就巴望他立刻死去,既要他长寿,又要他速死,这就是自我迷惑。”
一个人懂不懂爱情、不在于其文化水平高低,不在于其出生什么门第,也不在于其从事什么职业,而在于其道德修养怎样。比如说路遥的小说《人生》中的刘巧珍,虽然是一个不怎么识字的普通农民,但却懂得真正的爱情,而与刘巧珍同村同龄的高加林却由于上了高中、比巧珍多了点文化、同时却少了些纯朴、反而弱化了追求和珍视真爱的能力。
真正的爱情当然渴望拥有所爱的人,假如你分析一下为什么你想拥有所爱的人,那么就会发现最起码有两大原因:其一是因为对方有可爱之处,其二是你与对方在一起会感到幸福,拥有对对方的美好感情。
换句话说,人类之所以会有爱情产生,是因为对方的美好,激发了你的美好感情。这两方面的美好,不管对方是否接受你的爱,都应该是不会改变的。这就好比说,你是某个影视明星的热情粉丝,你会因为无法与你所爱明星结婚而仇恨这位明星吗?我相信绝大多数正常人是不会的。
你也许会说,对明星的爱与对恋人的爱是不一样的,虽然对明星的爱是单方面的,可最起码明星不会伤害我们的爱。对恋人的爱就完全不一样,因为恋人拒绝了我的爱,乃至背叛了我的爱,是对我的极大伤害,所以我才会恨。
这样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未必正确。不错,自己付出的一片真心遭到了践踏或伤害,确实是可恨的。问题是还要看究竟这样的伤害或践踏是怎么回事,不能一概而论。
比如说,假如对方并没有故意伤害你什么,而只是拒绝了你的爱、或不接受你的爱,我认为这就算不上什么对你的爱的伤害。即便是曾经爱过你,但是后来对方又移情别恋了,也不能算是怎样伤害了你。最起码,对方曾经给过你爱情的甜蜜和快乐。只有那些从来没有爱过你,是以爱的名义来骗财、骗色、骗其他的东西的人,才真正是可恨的。但那样的情况,严格来说,与爱情是没有关系的。
假如我们再仔细分析一下就不难发现,绝大多数双方曾经相爱的人后来会分手,责任绝对不是单方面的。假如明明是你自己有错,导致曾经爱你的人离你而去,你还因此去仇恨对方,你能说你真正懂得爱情吗?
在人的一生中,爱情虽然重要,但并不是人生最重要的,更不是人生唯一重要的东西。许多人,为了追求更高价值的东西,虽然很懂得爱,也会将爱放在比较次要的位置,甚至会因此而导致爱人移情别恋。
假如你真正是属于此类有崇高人格和伟大情操的人,那么你更应该尊重你的爱人的选择,不要因为你的爱人离开你而怨恨。假如你是因为物质上、精神上、生理上的不足而导致你所爱的人离开你,也不要去怨恨。那只能说明你曾经的爱人与你不合适。
假如你是一个真正懂得爱情的人、并曾经真心爱过这个人,那么,即便是在分手的时候,你也只会记住这个人曾经给你的幸福和快乐,忘记这个人曾经给你的不愉快,真心诚意地祝福这个人去追求这个人想要的幸福。同样,你也可以重新去追求真正适合你的、可以欣赏你、接受你的另一份爱情。
(未完待续)
2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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