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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對死刑的爭議為何比中國啰嗦?

发表于 2009-08-06 05:36:31

            西方對死刑的爭議為何比中國啰嗦?       毛麗

中國不只一次改變對死刑的態度。

兩年前官方就宣稱,死刑必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準。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表示:中國將更多作出死刑緩期徒刑的判決,只有极少數極惡劣的罪犯應該被處死。

對于張軍的這一表示,西方媒體和人權組織非常關注,紛紛表態。

《紐約時報》認為,由于中國內部的各方面壓力、法學界的呼吁,正不斷地努力減少死刑,但中國仍有保留死刑的強烈呼聲。

英國《泰晤士報》認為,中國尚未準備好廢除死刑,中國有60多種罪行可被判處死刑。今后;中國應該嚴格控制各級司法機關的死刑申請。死刑判決應針對少量嚴重的犯罪行為,尤其是那些威脅社會穩定的行為。

全球人權組織對死刑的存廢、執行死刑的方式、非暴力犯罪、經濟罪犯該不該處死這些議題比媒體還要關注,且爭議不斷。

據羅馬一個人權組織表示,全球還有46個國家未取消死刑。2008年;全球至少有5,227個死刑案例,中國至少對5,000人實行死刑,占全球總數的87.3%,居世界首位。伊朗和沙烏地阿拉伯的死刑也很多。去年和今年上半年美國的死刑數量有所下降。

西方將監禁成為制度性的主刑是近200年的事,在那之前的主要刑法是肉刑和流刑。肉刑是以殘害罪犯的身體(包括死刑),流刑是以放逐犯人達到處罰的目的。

中國人的酷刑自古有之,類似的殘忍在西方也層出不窮。如美國在殖民地時代以火焚的方式處決犯人。英國在19世紀前就放逐罪犯到美洲或澳洲、蘇聯的斯大林將好多良心犯流放到西伯利亞等。

18世紀,西方有學者鼓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提出廢除死刑及刑求的新思維,逐漸發展出重視“程序正義”的刑事司法系統。西歐國家認為死刑是殘酷的刑法,國家作為權利最高主體,並無剝奪授權者生命的權利。人民即使犯了兇殺案,國家如以死刑加諸,只是以暴制暴,並不符合國家正義原則。

70年代起,西歐國家陸續廢除死刑。加拿大和墨西哥也在法律上或事實上廢除了死刑。美國聯邦雖保有死刑,但刑事司法系統所強調的也是“程序正義”,並以自由刑為主刑。“程序正義”即任何程序要公正、合法的行使權力。如法官判案時,要排除情緒性和偏見性的影響以及武斷性的因素,對當事人不利的決定必須聽取他本人的意見,不能偏聽一面之詞,必須兼聽控辯雙方的意見。必須公平公正,將程序作為法律的心臟。

雖然美國是一個十分重視人民基本權利的國家,囚犯有權拒絕接受“殘忍和不合理的懲罰”,但自70年代到今,仍有700多名死囚被送上電椅或注射毒液而離開人間。大多數美國人依然支持死刑,所以美國有38個州保留死刑。全美國有4,000多名的死囚關在聯邦或州立監獄,漫長等待司法部長批準后,被結束生命。

2002620,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禁止處決嚴重智障者,使全美數百名這類的死囚逃過一死;2002624,最高法院裁定只有陪審團能夠判處死刑,而法官沒有這種權利,這項裁決,又挽回了近800名死囚的性命。

1990年,亞利桑那州的林恩,在鳳凰城殺害一名裝甲運鈔車司機,陪審團認定他罪名成立。法官量刑時,認為林恩殺人的手段太過殘酷,判處其死刑。但是林恩的律師辯稱,只有陪審團才有權評估罪行的加重懲罰,并以此上訴到最高法院。

大法官金斯伯格說:“死刑犯和非死刑犯一樣,都有權由陪審團決定是否加重懲罰。當有強大理由顯示有必要修改法律時,我們就會推翻早先的裁定。本案即是如此”。因此已被法官判處死刑的林恩獲得了勝訴。

911事件后,美國聯邦司法有不少新內容,因為當時的布什總統頒布了一些新規定:

一;恐怖分子交由軍事法庭審判,只要有三分之二的軍事法官同意,即可將被告定罪,唯判處死刑需全體同意。審判中可以使用“傳聞證據”,或以違法手段取得的證據。被告不服判決,只能上訴到美國總統,不得上訴到法院。

二;執法者可以監聽被囚者與律師的談話。

三;有關911事件的嫌疑犯,可以不公布其姓名、被捕的原因及拘押的地點,也不允許聘請律師和親屬探監。

四;聯邦移民法院的審判,一律秘密的關門進行。

五;對于恐怖嫌疑犯,警察可以進行無證拘捕和無證搜查,事前無需申請法院授權,事后不必送法院審核。

由于總統有這樣的指令,911后美國聯邦調查局,大肆拘捕中東裔人士,接近6,000人被關進牢房。

其中法籍摩洛哥被告穆沙維死刑審判相當轟動。33歲的穆沙維被控是911事件中的第20名劫機嫌犯。法國司法部長給美國司法部長寫信,要求美國不要判處他死刑,但遭美方拒絕。911發生的當天,穆沙維關在監獄中。因為早在數天前他已被捕,但美方以間接證據,認為他與19名劫機犯有瓜葛,毫不考慮陪審團會不會相信,呆在監獄中的穆沙維直接造成了許多人的死亡,仍要將他處死。

有趣的是,紐約的聯邦法官瑞科夫,當時作出與聯邦檢察官指控穆沙維相反的裁決,該法官宣布聯邦對他的死刑要求違憲。法官認為,這樣將會有太多的無辜者可能被判處死刑。

奧巴馬上臺前許諾,他將關閉在古巴的關太那摩監獄,該監獄是美國關押911恐怖分子、并鬧出舉世矚目,殘酷虐待囚犯的所在地。

近日有報道說,奧巴馬決定將兌現他的承諾了。

據說,關塔那摩監獄如今還剩下200多名囚犯。如果由美國軍事法庭來審判這些恐怖分子的話,死刑很可能是他們唯一的宿命,一般美國民眾會支持這樣做。但一向反對死刑的西歐國家,會如何的反對或抗爭?美國會有何等的麻煩?大家就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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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鹰派Hawks 发布于 2009-10-12 00:23:38

    大陸政府對于廢除死刑的認識,還是比較清醒的,只是,民間對待廢除死刑還是多有抵觸。 中國人“欠債還錢,殺人償命”的傳統思維一直在延續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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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我的凤凰博客! 毛麗原名莫利人,媒體工作三十多年。70年代定居紐約。李目是另一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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