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满三个月的男婴被人贩子从山西太原乘火车欲带回陕西白河贩卖,当其再次转乘火车时被机警的西铁安康公安处乘警识破,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男婴获救。
2009年8月4日,西安开往安康的4907次列车由西铁安康公安处乘警支队神木一组值乘。14时许,列车运行到西安南至镇安间,乘警石学军、张健巡视至14号硬座车厢下层时,发现一名年约50岁左右的妇女怀抱一名婴儿,座位上还散放着奶粉、保温瓶和奶瓶等物品,形迹十分异常。乘警遂暗中指派该车厢列车员借打扫卫生的机会,上前有意问其婴儿的来源,这名妇女称孩子是自己生的,但回答时神情有些慌张。过了一会儿,乘警又通过列车长再次向该妇女询问,这名妇女又改口说是家中无男孩向别人家要的。两次提问前言不搭后语,疑点重重,引起乘警的警觉。乘警石学军、张健果断地将这名妇女带至餐车盘查。
在乘警的步步盘问中,这个名叫彭某某(52岁,陕西白河县人)的妇女又称男婴是在山西太原一个车站捡的,若不能带就不要了。当乘警问她是否有同路人时,这名妇女称就她一人。乘警一边将这一情况向支队汇报,一边到该妇女所在车厢展开调查。很快,乘警不仅在车厢找到了她的另一名同路人,还获取了与这两名妇女曾同车从山西太原乘坐2669次列车到西安,又同车同车厢转乘4907次列车数名旅客的证据。证实这两名妇女是一起从太原乘火车带婴儿的事实。
经盘问,与这名怀抱男婴妇女同路的赵某某(女,42岁,陕西白河县人)承认自己与抱婴儿的彭某某是同乡。但两人拒不交代其拐卖婴儿的事实。为进一步揭穿彭某某等人捡拾婴儿的谎言,列车到达旬阳北站后,乘警将这两名妇女和婴儿依法移交安康铁路公安处旬阳北站派出所处理。
截止发稿时,从旬阳北站派出所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交代这个不满三个月的男婴是用一万五千元钱从山西太原购买,准备坐火车带回老家白河贩卖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009年8月5日发表
什么世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