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宪问14.44』
许多年轻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困惑,悄悄地暗恋上了一个人,可是却不知道应该不应该继续培养和发展这份爱,尤其是在明确知道对方不爱你,或者说是不应该爱你的情况下,你可以不可以爱这个人呢?
传统的回答百分之百会告诉你不应该,现代的回答可能百分之八十会告诉你应该。我觉得,是否应该爱,关键在于你对这份爱有怎样的期许,或者说、你希望这份爱有怎样的结果。
一个人被你爱上,说明这个人身上肯定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才能激发出你的这份美好感情。这份美好的感情是那么激烈,以至于无法让你约束在友情的范围内、不可克制地跌入了爱情的激流。在这个时候,你最好能冷静地审视一下你自己的感情:你希望这份爱情永远处于没有结果的单恋之中?还是希望发展成正常健康的彼此相爱?
假如你觉得你可以承受永远没有结果的单恋,那么你可以无所顾忌地继续你的爱。这样的爱古今中外都不缺乏,在外国,甚至有一个专有名词,叫“伯拉图式的爱情”,又统称为“精神恋爱”,就是说,两个人只保持着精神上的恋爱,却没有身体上的接触,甚至彼此没有直接的往来。
假如你觉得精神上的恋爱不能满足你对这份爱情的渴望,你希望将这份爱发展成正常健康的彼此相爱、甚至结婚成家、像所有普通人一样。这样的渴望并不算高,可是假如对方已经结婚、或者对方已经明确拒绝了你的爱、你还是坚持这样没有希望的爱情,我觉得、就完全没有必要了。
你也许会说,我可以去竞争、与对方现在的爱人竞争、甚至与对方现在的妻子或丈夫竞争。我觉得,爱情不是不可以竞争,但不能用一份爱情去毁灭另外一份爱情。也就是说,假如对方还没有爱情,正处于选择爱情的状态,就好比一家有女百家求的那样,人人都可以去竞争。但是一旦对方已经做出了选择,就好比人家已经把女儿嫁出去了,你还硬要去抢过来,那样的竞争就不可以了。
遗憾的是生活中这样硬将别人“嫁出去的女儿”抢为己有的现状并不少见,几乎所有的“第三者”都属于这种情况。这种抢夺爱情的方式,虽然名义上还是爱情,但我觉得已经严重违背了爱情的本质。其实只要我们稍微深入探讨一下,就不难发现,他们真正要抢夺的,往往并不是爱情,而是爱情后面的一些东西,比如婚姻、财富、社会地位、性等。
正如孔子在《论语》中所批评的阙党童子那样,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书中写到:
阙党童子将命。或问之曰:“益者与?”子曰:“吾见其居于位也,见其与先生并行也。非求益者也,欲速成者也。”『宪问14.44』
意思是说,阙党这个地方有个童子来向孔子传话。有人问孔子:“这是个求上进的孩子吗?”孔子说:“我看见他坐在成年人的位子上,又见他和长辈并肩而行,他不是个要求上进的人,只是个急于求成的人。”
那些通过抢夺别人的爱情来满足自己爱情的人是真正为了爱情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不过是急于求成而已,急于通过爱情的名义去获得他们想要的其他东西。假如你是一个真正懂得爱情、珍视爱情、忠于爱情的人,怎么会忍心让你所爱的人去背弃原来的爱、伤害原来的爱、毁灭原来的爱,来接受你的爱呢?
你也许会觉得冤枉,说你并没有去主动鼓励对方去背弃、伤害、毁灭原来的爱,是对方的爱已经消失了,甚至是对方主动来追求你的。即便如此,你也不应该接受这样的爱,因为这样的爱,很可能是虚假的,对方未必对你是真心的,也许只是想以爱的名义占有你的某些其他的东西。
假如对方是以欺骗的方式让你成为了一个第三者,在你发现你的尴尬处境的同时,应该立刻与其分手。这样的欺骗是不可接受的。这样的人,今天可以欺骗你,明天同样可能背着你再去欺骗其他人。
千万不要天真地以第三者的身份去继续所谓的爱情竞争,以这样尴尬的身份去参与竞争,胜之不武、输之则更加自取其辱。更不要傻乎乎地相信对方会很快解除婚姻之类的承诺,许多的人间悲剧,都是从此类的轻信和被欺骗中开始的。
(未完待续)
2009-8-10
10,23,两地分居的爱会长久吗——《半部论语学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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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可以为爱人做坏事吗——《半部论语学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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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部论语学爱人(序言和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