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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博报网友文明公约(试行)

发表于 2009-08-11 16:44:19

凤凰博报网友文明公约(意见稿)颁布以来,得到绝大多数网友的支持。在这里感谢所有支持文明公约的网友。健康,积极,开心的家园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维护。

凤凰博报网友文明公约(试行)即日起试行,即2009年8月11日18:00起,正式生效。凡是不符合“文明公约”行为的网友行为,将依据“文明公约”的细则予以处理。

请大家共同来维护我们自己的家园。

 

附:凤凰博报网友文明公约(试行)

一、用户行为相关

1、为吸引眼球或者广告宣传,给其他凤凰博友大量发垃圾留言和评论,被网友举报,管理员证实后,将取消发表留言和评论的权限。第一次处罚,时间为7天。7天后恢复正常权限。如果7天后再次因此被人举报,那么处罚时间为30天,第三次为90天。

情节严重者(给用户造成严重骚扰、尤其是不堪入目的评论、留言,辱骂性的评论、留言)管理员有权永久封杀留言、评论、博文发布权限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2、通过工具进行违规行为的用户的处罚规定:

用户有使用工具软件发布广告类垃圾文章及评论、留言,则对该用户处任何公共页的处罚,同时处以不能发送留言、评论的处罚;假如注册多个帐号做上述违规行为,将除以关闭处罚。

3、对严重违规的用户,将公示其IP的前三段数字(改版后,会自动显示)。

二、用户内容相关

1、用户内容大部分为广告形式者,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处以不能发送评论、留言的处罚;同时,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2、用户内容有涉及色情、反动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者,管理员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处以删除相关违规内容、禁止使用相关功能、删除该用户ID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报送相关国家治安或司法职能部门处理。

3、用户博客文章有冒充原创者,则对该用户处以其文章不得出现在社区任何公共页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还处以不能发送评论、留言。如果原创作者已申明权利或者该文触犯知识产权相关的,管理员有对其文章删除的权力,情节严重时,管理员有权关闭其博客并永久删除其用户ID;

三、补充

凤凰博报保留对以上条款进行解释、修改及增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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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评论 添加评论    近期相关评论

  • 秀慧 发布于 2009-10-13 20:36:45

    支持文明公约的颁布,好的很

  • zh880726 发布于 2009-10-14 13:41:28

    赞同!

  • 凤凰网友 发布于 2009-10-16 10:13:51

    091013杨锦麟:“印度说导弹能够打到哈尔滨,他妈的你打吧,老子妈的就把你拽下来!”算辱骂不?

  • CQBaBa 发布于 2009-10-17 22:02:29

    支持!

  • zbk5035136 发布于 2009-10-20 23:12:19

    什么是广告形式?

  • efffefff8 发布于 2009-10-21 08:58:48

  • wilson77 发布于 2009-10-27 17:48:59

    关心中国经济,如果你关心企业管理,请到我的博客。 期望通过佛学与商道研究,塑造经理人自身心理调适的力量。和同道探讨佛学与商道的关系,研究佛学理念在企业文化、战略抉择、价值观、企业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 不偏 发布于 2009-11-08 21:22:49

    投诉:我的注册名:不偏。有人有意也注了:不-偏。并且复制了我的头像,还顶风恶意留言。此人的网址:http://blog.ifeng.com/2556508.html

  • 不偏 发布于 2009-11-08 21:23:10

    投诉:我的注册名:不偏。有人有意也注了:不-偏。并且复制了我的头像,还顶风恶意留言。此人的网址:http://blog.ifeng.com/2556508.html

  • 金山四维 发布于 2009-11-17 20:46:41

    我看有的“博文”实际是在大学课堂上的讲稿,放在其博文里是无妨的,但被“推荐”似乎有点浪费读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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