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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2 16:39:52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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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先天存在    有生俱来

 道者,首与行的联合。是头脑对行为的思考和支配。

人生最重要的是行为。所以首先是对于道的思考。

人生稍已有知,最怕走错的就是道路。

道是先天存在的,也是有生俱来的。

自然万物都有道。天体运动,日月轮转,都按着自己的轨道运行。

道是与生俱来的,生命之道始于父精母卵的结合。

胎儿在母亲的子宫中生长发育,

所需营养都来自母亲的身体。

无知无欲,混沌蒙昧,

物形之,势成之。

无物不能成形,成形必借助自然之趋势。

经过十个月,婴儿于母体中形成。

有待分娩,成为生命。

胎中的婴儿,如核仁尚未生芽,

对于生命来说是「无」。

一旦呱呱落地,生就变成「有」了。

生命的原始,如胎中之婴儿,核中之“仁”。

是无知无欲、真纯朴素的状态,

生命的孔窍闭合着,敛藏着饱满的生命力。

生命者,生之使命也。

生命一落地,便顿开嗜欲之门:

耳目口鼻,皆嗜其所欲。

生殖器官,翕合着脧息着,

为成熟做准备,满足再生之欲望。

皮肤有触觉感受,汇总各种感官信息,

在大脑中形成判断,决策行动以达目的。

人对世界充满求知的渴望,

为人之精神和欲求的满足,

所有感官,都为知欲服务……

知欲最大的满足,是对“道”的认识。

它是我们一切行为的必由之途,必经之路。

生命欲望难禁,使人成为动物。

手的把握与操作,皆为应用之道。

脚走的路,手做的事,统称「行为」。

事该知怎么做,路该知怎么行,

这便是道理。

孩子一开始学习说话,

实际在开始说“道”。

“把凳子搬过来,”妈妈说。

知“物”名为“凳”,

可“搬”之为“动”。

“过”是去取,“来”是送回。

“把”是起动,“来”是目的。

整个行为,是一个往复的路程。

孩子说:知“道”了。

对“道”已能认知。并用之于实行。

行为之果,“把凳子搬了过来。”

达到预期的目的,这便是有“得”了。

这样的得,是利人利己的好事,

就可称“德”了。

德是人伦之理,合道合德。

小偷看着这个凳子好,

想偷回去自己用,损人利己。

这样的道就是贼道。

虽然把凳子偷走了,没被看见捉住,

凳子归己,也有所「得」。

这是失道之得,就不能算“德”了,

老子称为“不德”。

其道也是“不道”了。

故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人需养生与营生之物,要取之合理,

此理为公认之理,便为“公理”。

“把凳子搬过来。”

是语言对“道”的描述。

“把凳子搬过来了。”

是行为达目的的完成。

这些属可道,可行,可说。

如说“把山搬过来”,便不可,

说得,行不得。

因其超出常人的能力。

说了不能行,不可为道,便不可道。

不可道者,不可行。

由此可知,

道有可道,非可道。

道有可行,不可行。

人之行为,

除遵守自然规律,

还得遵守人道约法。

道是人天之合,

在路为行迹,

在事为事蹟,

合天之自然,

合人之道德。

道是行为实践之路。

道是行为实践之理,

道是行为实践之描述。

道是万物自然之总体。

道理和道路是一致的。

道理错了,事办错了,路也走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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