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史草稿
不虚美,不隐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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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2 21:53:09 编辑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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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中、农、工、建等国有商业银行曾经对中国经济起到巨大推动作用;然而,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区域性银行、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等一系列以中小企业和农村地区为服务对象的新型金融,经过两年多的探索已初具规模。
    这些具有业务创新形态的金融机构是否会对传统国有商业银行形成冲击?它们将对中国经济起到怎样的推动作用?《投资家》就此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为中小企业、农村提供有效服务

 冯  昭:近年来,监管机构陆续出台一些具有业务创新形态的金融政策,例如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地下钱庄合法化等等,是哪些原因促成了这一系列金融政策的出台?
    郭田勇:从银行业本身来看,这些新生形态的银行是市场竞争的产物,因为随着商业化程度的提高,银行竞争也越来越激烈,服务功能也在不断扩展和延伸;从金融服务来看,民间有很大的融资需求,而传统国有商业银行的服务机制,对农村地区和中小企业确实是一个薄弱环节。从理论上说,银行的规模越大,小客户所占的比重越小;越小的金融机构,小客户所占比重越高,要想有效地服务小客户,就必须有一些小型的金融机构。与此同时,发展农村经济、服务“三农”又是国家的一个工作重点,于是,监管机构降低银行业的准入门槛,设立了一些小型金融机构。2006年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互助合作组织等三类农村金融机构的设立则是一个开始。
    冯  昭:小型金融机构的设立,将会对金融业和中国经济产生哪些影响?
    郭田勇: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的金融业改革是“以增量优化存量”。新型金融机构的设立,一是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二是提高了金融业务的覆盖率,最后金融业的运营效率就会有很大的提升。从另一个层面来看,新型金融机构还会促进服务机制的完善。例如,银行贷款起码要以一年为结算单位,但中小企业需要贷款的期限则非常短,有的只需要几个星期,甚至更短。一个乡镇企业主告诉我,相对于银行贷款,他更倾向于民间融资,因为它机制灵活,虽然与此同时付出的利息高于银行。正是由于银行的服务功能不够完善,民间资本才会活跃起来。因此,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成立小型金融机构,让正规金融机构把触角进一步往下伸;另外一方面,我们要把本来就存在的民间资本尽量合法化,只要它们不从事洗钱、赌博、走私等违法经营活动,就要让它们从地下走到地上,这样金融系统就更加具有全面性、包容性。
    从量上来看,村镇银行对当下农村金融服务格局还难有根本性的撼动,但它对农村金融业是一个很有效的补充。在村镇银行成立以前,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形成很多真空,形成农村信用社一股独大的局面,使其没有动力去解决服务机制优化问题;而村镇银行的设立,则使农村地区形成了一个多元化、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这样就能给农村地区提供更多、更有效的服务,最终推动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冯  昭:你认为城市银行的发展方向是什么?相对小型金融机构,其对四大国有银行的冲击是否更大?
    郭田勇:城市商业银行的客户主要是中小企业和地方政府,因为它们的股东一般都是地方政府。虽然是区域性的银行,但是一些实力较强者,像包头商业银行、浙商银行,甚至逐渐面临着全国性的扩张。前些天我去成都,居然看到一个浙商银行的成都分行。整体来讲,城市商业银行现在还处于发展期,一方面要做广度,在经营规模上尽快做大;另一方面要做厚度,在金融业务的服务能力上继续往下延伸。监管政策放开以后,它们正有条件地朝着股份制银行的方向发展,正处于追赶招商银行、民生银行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过程中,从现在来看,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冲击不大。
    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曾经起到非常巨大的作用,通过这些年的改革,四大国有银行的业务总量,已经从十年前的80%以上下降到现在的50%左右了。但对于促进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在加强监管前提下控制风险

 冯  昭:从2007年3月首批村镇银行开业,到2009年3月,全国已有97家,短短两年实现了数十倍的增长速度。您如何看待村镇银行的快速?
    郭田勇:银监会颁布三类农村金融机构以后,在全国选取了六个省区作为试点;到2008年,开始在全国设立村镇银行,但我认为村镇银行的控股权问题必须要解决。
    监管机构既设立了村镇银行,同时,又担心民间资本控制银行以后出现问题,所以规定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和大股东必须是一家大银行,因此我一直提建议,未来可以逐步放开,如果既让民间资本投资,又不让民间资本控股,就会打消他们的积极性。例如山西的两个小额贷款公司,政府说给政策,可以翻牌成立村镇银行,但它们似乎不太情愿。因为小额贷款公司是民营企业家自发成立的,翻牌之后由大银行控股,反而失去了自主权。当然,监管机构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民间资本经营确实存在风险,但我想还是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控制风险。
    冯  昭:外资银行的进入,将会对村镇银行造成哪些影响?
    郭田勇:农村金融市场容量很大,外资银行的进入也意味着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是潜在的、成长性较快的市场。2007年8月,汇丰银行在湖北随州成立的“湖北随州曾都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据说是村镇银行中运营较为成功的一家。从对小企业、小客户的服务上看,外资银行有其自身优势,因为它们以前在国外,对中小企业的风险定价、客户筛选,以及贷款之后的管理工作,有着较为成熟的经验。很多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意深入到农村地区,主要是考虑到风险太大,这其实也是对自身分析和甄别风险能力的考验。比如有十个中小企业,其中有七家风险较大,三家发展稳定,如果没有足够的甄别能力,看不到市场前景,就会将“婴儿和洗澡水一起倒掉”。
    冯  昭:随着小额贷款公司的成立,部分地下钱庄也开始走向前台。小额信贷公司与村镇银行的根本区别是什么?地下钱庄的合法化,是否会对中国金融业产生负面影响?
    郭田勇: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的服务对象有重叠之处,区别在于小额贷款公司是“只贷不存”,在后续资金量上有一些制约;此外,相对于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属于民间性质的金融机构,因此在经营风险上具有可控性。当然,对于发展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给予了向正规银行延伸的空间,有了这种延伸的空间,可以使民间资本开办小额贷款公司的积极性更高。
    对于地下钱庄的合法化,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扬长避短。它本身是在一个隐蔽性的空间里发展起来的,你不知道它以前做些过什么,但不能忽视的一点是,它们的存在有力地推动了地方企业的发展。虽然国家给予了政策,但仍有一些地下钱庄不愿意合法化,因为除了经营范围受到约束,经营成本也会随之上升,为了鼓励它们走上台面,监管机构在管理上还是应当尽量对它们宽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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