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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9 09:09:34 编辑 删除

浏览 7058 次 | 评论 16 条

  成都车娅婷被殴致死案已经告破,警方提供的信息澄清了此前的一些不准确报道。凶手施暴时间不是大约10分钟,而是1分钟,凶手施暴期间并非只有一位老人进行干预,而是有老人出面制止被推倒地,有几位女士对凶手进行指责,有三位市民拨打110报警。案发后,有大量市民提供了破案支持。
  这些信息,尽管仍然无法使人对一场光天化日之下的暴行释然,毕竟减轻了对世道人心的绝望。我们未能知道在施暴时间内现场有多少人,但施暴时间的短暂,以及施暴行为在现场受到市民多种形式的干预,还是使人约略有了些许的欣慰。
  无论如何,年轻的生命已经失去,那时并非月黑风高之夜,那个地方并不偏僻。车娅婷或者别的什么人,不会在出门前知道死亡就要发生,哪怕发生了言语冲突,不会想到将会有一场暴行,哪怕出现殴打,不会预计将凶残到夺命的程度。
  现在,这一个事件因为“女大学生村官”和“准新娘”这两个概念而受到了特别的关注。但是,我想,从认知上,这两个概念应该被排除。车娅婷并不是以“女大学生村官”和“准新娘”的身份进入事件的现场,凶手李斌也不是在殴打一个“女大学生村官”和“准新娘”。
  这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施暴。在如此简单而且本质的身份上,可以更清楚地显示车娅婷之死是怎样的野蛮之行。这个暴行,建基于稳夺胜算的体力评估。一个青年男子,对一个女子施加体力的暴行,是毫无风险的。
  也许,凶手李斌的行为,会被解释为一种即时反应,未虑及后果。是的,他可能未考虑会导致一个命案,但他在进行一场无需准备的殴打,拳头所向,乃是一个无力招架的女子。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小孩,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老人,他都能够“热血上涌”,但如果他面对的是一个孔武的大汉,他是否还会一往无前?
  大概,这是社会生活中的一种常见情态。即使那些最为蛮横的行为,也并非是没有算计的,诉诸体力、武力或者更抽象地说力量的行为,施加于无法反抗者,才会更加不由分说,这是选择性的凶残,孱头式的勇猛。在弱小面前没有什么道理可讲,只靠拳头或者武功,而在强者面前,却未必不是忍气吞声。
  我知道,很多人会认为这种“强大”与“弱小”的法则再正常不过,小至个人遭际,大至国家冲突,都相信并且迷信“强者通吃”,即使指责哪个强者的野蛮,可能也只是基于自己尚未足够强大而不得不暂时“忍辱负重”,梦想仍然是能够“通吃”的那一天。
  男人殴打女人,成人殴打孩子,青壮凌辱老人,与权力者随意处置普通人,强势集团任意抢夺弱势群体,以及大国欺凌弱小的国家,具有深刻的同构关系。我不知道,力量的迷信作为国家、集团行为,与作为社会、社会成员的行为,两者之间谁先谁后,至少两者在逻辑层面可以顺畅地转换。当人们普遍崇信社会达尔文主义时,国家之间的丛林法则顺理成章;当力量崇拜成了一种民族和国家信仰时,也很容易使社会出现欺凌弱者的日常现象。
  当我们进入力量崇拜的区域,就认可了丛林法则的作用,从而放弃文明的逻辑。车娅婷案件中的凶手不是一个特殊的坏人,他是一个普通人,有职业,邻居打骂孩子能去规劝,当过联防队员。但面对车娅婷,一个街上的陌生人,一个他有胜算的女子,他有本钱火冒三丈。街面上以身架、拳头衡量道理,社会结构中以权力、财富来衡量道理,国家行为中以武装、实力来衡量道理,并没有本质的差异。
  作为案件,车娅婷之死是一个特例,并非殴打弱小的行为都会导致死亡。作为事件,车娅婷之死,是力量对比在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中作为“合理法则”而产生的一个结果。在文明视野之下,我们会说男人殴打女人是丑恶的,强者凌辱弱者是可耻的,力量恐吓是野蛮的。
                                      2009/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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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11:05:54 AM]

    这是施暴者的亲戚,大家别上当,杀人填命,欠债还钱,天公地义,这是法则,人人得遵守才可天下太平。现在就是太多不公平之事导致社会厌气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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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11:12:44 AM]

    街面上以身架、拳头衡量道理,社会结构中以权力、财富来衡量道理,国家行为中以武装、实力来衡量道理,并没有本质的差异。 一切以实力说话,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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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11:38:29 AM]

    夹着尾巴做人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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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有初中文化的布衣 [2009-08-19 11:58:07 AM]

    为什么要打她?博主也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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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12:17:23 PM]

    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做人要识时务,但这个社会的人暴唳之气太重了,为什么?难道这个社会对人太暴唳了,人们心中有太多的不满和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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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03:47:34 PM]

    我想不是女人他还不敢打.联防队员吧.法官不敢判巨贪,公安只敢找良民,城管只抓小贩.都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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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04:52:33 PM]

    街面上以身架、拳头衡量道理,社会结构中以权力、财富来衡量道理,国家行为中以武装、实力来衡量道理,并没有本质的差异。 一切以实力说话,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呵呵,这个我比较赞同,世界本来如此。我们没必要美化自己。讲什么道德。人也是动物的一分子。弱肉强食! 这社会,谁都别怪谁。 打死人的也不一定错。你们想想是什么把他变成了杀人凶手。这个社会阿。那女的一定说了相当难听的话。男的也没度量。自然而然的就会怎么发泄怎么来了。 说白了,都是一个浮躁的社会,大家都没有什么度量。女的吃亏了,什么话恨说什么,男的想不开,怎么解气怎么打。正常。 其实这种事情,在中国每天都在发生。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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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04:52:50 PM]

    国家行正体制导制政权腐败,所以,法律成为一纸空文,贱踏法律司空见惯,法律在人们的头脑中很淡化,一些人行事根本就没有法制观念,维所欲为,造成如此现象一点也不奇怪,在现阶段一点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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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07:01:42 PM]

    说得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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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凤凰网友 [2009-08-19 09:09:40 PM]

    中国社会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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