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是“县委书记”?
李宁
近日,在全国秋季开学之际,教育部发文进一步强化班主任工作,除提高班主任工作待遇之外,还赋予班主任批评学生的权力。
我不知道是新闻的断章取义还是以前班主任就本来没有批评学生的权力?但是我觉得近日教育部出台如此《新规》,表面上看是抓住了教育,特别是思想教育工作的牛鼻子,实质上如果措施不当,教育领域就会进入新的一轮矛盾突发期,思想教育工作会陷入一个死胡同。
首先,我们来分析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目的。教育部出台的班主任工作规定,序言部分说的很清楚,就是“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可见,保障班主任权益首次提出来了。从保护学生权益到保护班主任工作权益,无论是教育思想还是教育理念,都是一个大的转弯。这个在转弯是否成功,或者有必要,我们值得商榷。我们虽然不能说班主任权益不能保护,但是教育部出台如此规定,不知道是否与它的上位法进行了很好的衔接?《新规定》中班主任的权益如何保护?班主任权益与学生权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如何权衡双方的权益?新规定显然没有细化的具体规则,很难操作。这样,到实际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其次,我们来分析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思路。我们知道,班主任工作在中小学的教育工作,特别是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中非常重要,地位很特殊,就像我们行政管理体系中的“县委书记”的角色。今年以来,县委书记被受到空前重视,除了中央实施“省财政直管县财政”以扩大县级政府权力的同时,还提高了县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任命的级别,实现由省委书记直接任命管理的体制。现在,教育部出台班主任新规,颇有点像行政体制中加强县委书记权力的意味和思路。就像加强县委书记权力没有错误一样,加强班主任工作也没有什么大错。但是,我们知道,任何事情都是经过一定程序,通过一定的方式产生。因此,班主任,也应该经过一定程序,现在,《新规》中规定班主任的产生是由学校配备,一个班级必须配备一名班主任,这样新规定剥夺了学生“民主选择”的权力,学校配备的班主任学生是否喜欢或者同意?因此,教育部班主任新规在加强班主任权益的同时损害了学生的权益,这从立法精神的角度来看,是不符合立法精神,甚至是违背法制精神的。
第三,从现实来看,由于各地的教育水平不一样,班主任工作的水平和方式也就不一样,导致参差不齐,因而对学生的影响和对教育质量的影响就大不同。现在,教育部出台如此新规,在现实工作中,对于那些有较高师资队伍、教育水平的地区和学校,是一个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对那些没有较高师资队伍的中西部中小学来说,则给那些教育方式落后,教育思想简单的班主任工作提供了体罚学生的法律依据,这样,除了没有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外,还加剧了教育领域因为体罚学生而发生的诸多矛盾,不利于和谐教育的建设。
李阁主一定不是教师!!!!!
你对班主任工作根本不了解,不要妄加评论了。
为人师表
班主任由学生来选择,这是什么道理?这好比校长由教师来决定的一样,这可能吗?对教育不懂,就不要信口雌黄,是不是想出名想疯了?
你对班主任工作根本不了解,班主任由学生来选择,这是什么道理?对教育不懂,就不要信口雌黄,是不是想出名想疯了?
你很不懂教育!!!
外行骗点“名气”而已?或许就是的现状:中国人啥都会,充内行!不懂教育的人在管理教育,不懂教育的人在评价教育……
建议楼主到教育基层好好考察,然后再来发表评论。中国的教育再也经不起这种脱离实际情况的折腾!看看日益严重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比照十年前,难道仅仅是某些人所谓的教师不负责任引起的?中国的教育该到了全盘清算的时候了!毕竟中国的出路是在教育啊!
对不起,刚才忽略了楼主的身份是财经评论员,难怪楼主的言论会不合实际!希望我们 楼主能在财经这块上大展鸿才,有所建树!至于教育就交给我们的专业人士好了,楼主你安心吧!
赞成也好、反对也罢,重要的是要摆事实进道理。而不能置事实于不顾,甚至于颠倒黑白,就妄下感性的结论话,这个结论的正确性也很值得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