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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丁:爱国主义、民族主义的边界 (对熊剑兄文章的回应)
熊兄,对您的文章我做出以下几点思考或者说是探讨吧:
1: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区分。您在文章说,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这是两个相互交叉而容易混淆的概念。有的时候,民族主义就是爱国主义,爱国主义就是民族主义;但两者毕竟是有所区别的。如,也有的时候,民族主义却是分裂国家的主因。我做一个继续的阐述或补充是,譬如在去年抵制家乐福的时候,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是混淆的,在大多数对外的情况下,也很少有人注意到两者之间的区分,这是一个方面;但更为重要的一点是,爱国主义有一个域,是独立的。因为爱国主义又是和国家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很多时候,针对国内本身这个范畴,爱国主义也可以表现的非常狂热,譬如说人民公社运动、大炼钢铁这些,就是登峰造极的一个表现,其本质是公民对于国家的无条件的服从,个人权利让渡于国家、集体等宏大叙事。
2.就是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的边界,我在文章中说,作为一个对个人自由和权利相当敏感的公民,事实上我对爱国主义、民族主义这样的宏大叙事一直都抱有审视的态度。这是因为,无论爱国主义还是民族主义,都具备某种程度上先验价值的意味,因此,我一直主张,其对于公民的要求,必须有严格的法理作为支撑(宪法和法律体系),否则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就是越过了界限,公民可以不服从。倘若不如此,它就必定会戕害公民权利。这样的民族主义、爱国主义正是我一直批判的。
2:您拿出“嫁女”这个事例作为类比,我认为是稍微有些不妥的。我的依据是出于这个判断,家庭,民族,国家这三个概念,其历史存在期,可能是家庭》民族》国家。譬如欧盟,我们可以看做是一个传统“国家”概念开始逐渐消亡的历史大事件,但是,欧盟内的各民族,将跨过长的多的历史时期,家庭就更别论了。
3:谁有权力限制华人华侨不能爱国并参与“建国大业”?这个问题提的好,这也是我提出“站队”这个说法的原因,只是我在文中并没有明说,但我还是举出了“汤唯”的例子。熊老师应该也知道这部戏是政治戏,献礼戏,是带有明确目的的(我就不明说了,我本人是极度反感这个目的的),因此,不能妨碍这个目的是《建国大业》拍摄的第一要求,其次才考虑到演员的名气、演技。
4:外籍演员这个事情,可能会让它觉得是在妨碍这个目的(毕竟引起了一定的民意反弹),但它也有可能认为是在助益这个目的,譬如说它可能认为体现了所谓意识形态正在淡化,体现出更党和国家、政府更开放包容的姿态。(这其实也契合后极权时代的逻辑,它并没有什么标准,采取的是机会主义的策略。)
先说这么多,因是草就,还请熊兄海涵
熊剑兄文章链接《为何华人华侨不能参与《建国大业》?》
我的第一篇文章《为什么要批评《建国大业》的外籍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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