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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必要普及媒体的税收常识
李宁
最近,在地方媒体工作的朋友的亲戚开了一个小卖部,在遇到涉税方面的问题时,他不是很懂,简单的说他连起征点或者简单的一票控税等常识都不知道,因此我当时觉得中国普通人对税收方面的知识太缺乏了,即使连处在社会知识分子前列,经常采访报道社会新闻的记者都不了解中国的税制、税收常识。
但是令我没想到的是,像全国一些大的主流媒体有时候转发有关涉税方面的话题和报道时,有时候也明显不合税收常识。比如凤凰网转载的许小年的文章,标题方面与内容则完全不符。许小年说“中国企业税负太高,17%的增值税,再加上25%的所得税,全球不是最高的,也是最高的之一”(《IT时代周刊》8月25日),对此,记者将标题写为《中国企业税负高达42% 或为全球之最》,说实话,我不是挑刺,而是当时看到这一消息之后,立马看中国企业税负高达42%,是怎么统计出来的,税收究竟是到哪里去了?因为我知道,在税务行业,企业税负是高,但是一直没有准确数据,因为在中国,由于现有征管力量的薄弱,加上征收管理队伍的水平不高,特别是懂税法和会计知识的税务干部不是太多,因此不能符合现代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很多企业通过钻政策空子进行合理避税、提供虚假报表等途径,存在大量避税情况,企业税负与企业真实经营情况不是太吻合。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企业究竟负担多少税收,一直是一个谜。
因此我详细看许小年的文章根据什么说企业税负高达42%。俗话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其实许小年根本不是说企业税负就是42%,企业的总税负也不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税率这么简单的相加。我们知道,目前中国的税制很复杂,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是增值税税金要抵扣,仅这一点,企业税收负担绝不是17%+25%=42%,因为税率与税收之间还有很多距离和因素,比如销项税额、进行税额、抵扣因素等等,这这些因素中,如果一个因素发生变化,就会影响到最终税款的数字,简单举个例子,一个企业销售了500万货物,进项成本、运输费用等予以抵扣的金额为200万亿,那么它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500-200*17%=51万(增值税),计算企业所得税就是(500万-200万-51万)*25%=62.25万,这个企业这两项的税收总负担为61+62.25=113.25万。如果按照媒体的计算,113.25除以500乘以100%等于22.65%的税收总负担,根本不是42%的税收负担。还有,即使企业所得税,抵扣方面的规定很多,企业除了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之外,还缴纳企业税收,比如营业税等。
在媒体报道方面,笔者通过观察,普遍存在着断章取义,争取眼球的现象。特别是在标题的制作方面,断章取义、刺激字眼现象最为突出,这或许是为了提高点击率,让人们看到相关报道以引起人们的注意,最好是引起争议。这对媒体来说无可厚非。但是,在现代资讯这么发达,人们时间也比较繁忙的情况下,提供准确而又有价值的信息咨询,是媒体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因此,媒体要在质量和信息的准确度,价值判断方面下功夫,才能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主动权,而不是制作标题吸引眼球。
具体到涉税方面的报道,很多媒体有时候断章取义所出现的往往不合法税法规定,在无形中对人们是一个误导。当然有时候是记者和编辑的故意,有时候可能是编辑和记者由于不能正确理解税法规定和税收常识所作出的误导性报道。所以,我们的编辑和记者在报道涉税方面的新闻时,要谨慎,尽量不能形成错误或者有违常识性的报道。“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极具辐射性和传播力的新闻报道在报道涉税方面出现错误或者有违常识,那么我们其他普通读者就会对税法理解错误,这对我们现代民主思想的形成、对纳税概念的理解、对税法遵从度的正确形成是不利的。

李宁的博客
李宁,财经评论员。 lxgslining@163.com QQ:449190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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