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维维
独立的视角独立的思考
http://blog.ifeng.com/1299196.html
发表 管理 分类 简介 头像 功能 音乐 友情链接 模板 个性域名

2009-08-28 00:56:57 编辑 删除

归档在 感受 | 浏览 152917 次 | 评论 235 条

陈绍基被双开了。

王华元早被双开了。

听说了。和当年程益中同等待遇,都是被“双开”。

一定意义上,给程益中“双开”待遇的就是陈、王二人,他们都是当时广东省委副书记、常委级的人物,当时以陈、王二人为核心的广东政法及纪检系统主导了2004年震惊一时的“南都冤案”。

同样的“双开”,不同的本质。严重不同的是,程益中是陈、王二人找不到足够的起诉理由和证据最终在全社会正义的压力下“不予起诉”,被迫把程益中从监狱里放出来。程益中获得自由后,继续坚持他的理念与价值观,决不对陈、王二人代表的势力妥协,最终与陈、王二人代表的价值观彻底决裂,恼羞成怒的陈、王势力看到国法惩办不了程益中,就动用手中的权力用“家法”“双开”了程益中,程益中的“双开”证明了程益中的清白。而今,陈、王二人的“双开”则是人被关押审查,虽然还没有判刑,但他们被中央“双开”已是判刑的前兆,证明的是陈、王二人的错误与罪恶。

程益中被“双开”只意味着党内又少了一个好人,陈王二人被“双开”,人们只能遗憾地说:群众里面又多了两个坏蛋。

陈、王二人被中央“双开”是罪有应得,他们以前所犯的罪恶是他们被“双开”的根本原因,也正是程益中和他的同事们一直反对和斗争的对象,陈、王被“双开”既是程益中及其同事们一直坚持法治坚持正义坚持真实的新闻人正常价值观的胜利。陈、王二人当时在台上动用权力把敢说真话的报人程益中错误“双开”的事件本身更证明了陈、王的罪恶。

“双开”程益中的幕后主角——陈、王二人的被“双开”结局,进一步佐证了涉及2004年程益中及其同事的“南都案”是冤假错案。应该尽快通过法律程序给予平反。

0
上一篇 << 李威及北京翰宏基业公司该负刑事…      下一篇 >> 以前他辛苦为民族
  • mikexing [2009-08-28 11:18:56 AM]

    沙发

    回复 删除
  • mikexing [2009-08-28 11:20:01 AM]

    开谁跟我没关系,我接着捞钱。。。。。。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24:19 AM]

    程益中是谁?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26:42 AM]

    是的,应该平反!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43:40 AM]

    陈王被开除,那些没被发现的或有保护企的可以大捞和多搞了,根据规律,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会再有大动作。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44:19 AM]

    让硕鼠当纪委书记?太具讽刺意义了。这些头戴“花翎”的“红顶大盗”,究竟是怎么提拔重用的?应当追查责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45:16 AM]

    让硕鼠当纪委书记?太具讽刺意义了。这些头戴“花翎”的“红顶大盗”,究竟是怎么提拔重用的?应当追查责任!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47:14 AM]

    牛!这帮人有报应。可惜了程益中,现在只能干干画报,唉。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52:31 AM]

    说真话的代价真大啊!

    回复 删除
  • 凤凰网友 [2009-08-28 11:55:00 AM]

    能不能寫得具體些,想說又不說的,讓人看了難受!媽的你還怕雙開呀?

    回复 删除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以后再发表评论。

关于博主

蓝维维

独立视角 独立思考 MSN:henmeixin#hotmail.com(#=@)

博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