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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本便利》周刊上星期刊登了偷拍的Twins成员钟欣桐更衣照, 从而引起了轩然大波. 连日来 , 香港社会各界抗议之声有燎原之势,除了演艺界举行大游行外,妇女权益联盟代表及多个社会团体亦联同到政府总部及壹传媒集团示威抗议。
妇女权益联盟还收集到两万个市民签名谴责《壹本便利》,并向政府递交请愿信,要求政府修订法例,加强罚则,并希望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就保障私隐防止偷拍的建议,尽快提交立法会提出讨论,立法规管偷拍行为。
香港特首曾荫权也对偷拍事件提出强烈谴责, 并且再次提出, 希望各界就法律改革委员会今年初建议,把偷拍等行为列为刑事化,作出深入讨论。。
对于应否立法规管偷拍行为,香港一致存在争议。特别是新闻界,对此甚为抵触。 香港一些报纸社评指出,偷拍行为只是一种采访的手段,这种手段可用于偷窥艺人,以渲染色情的卑劣行为,同时亦可用于正当和符合公众利益的侦查报道。法改会建议规管秘密监察立法,新闻行业的采访自由将大幅萎缩,即使新闻界以公众利益抗辩,日后亦可能因侦查公众人物的失德行为而面临刑事起诉。新闻从业人员担心,针对传媒的采访手段立法,只会将好的和坏的新闻工作「一网打尽」,最终令新闻自由受损,得不偿失。
歌星Twins在大陆颇有知名度,《壹本便利》在内地也买得到。偷拍事件在内地更是屡屡发生,所以这次事件虽然发生在香港,但对内地也有启示性,大家不妨讨论一下,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很有必要追究,太无耻了。这种做法让人无法忍受!!!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当然有必要。私人稳私要受法律保护。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有,这属于个人隐私,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应该立吧。。。。明星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一定有自己不想被人知道的事情,难道明星就是要将自己的一切都公开吗?是不是连一天吃什么,上了几次WC都要告诉大家呢?我个人对这些没什么兴趣。真搞不懂为什么这么无聊的事都可以写得出来,竟然还有人看我昏。。。。。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我想说的是这些人怎么不去想想是自己的话。他现在会怎么样。我想为了这个立法不不至于吧,这是一个个人的素质问题啊 !!!!!!!!!!!!!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應該,可是我相信登出來之後,90%的人會盯著看,這部分人的需求難道都是應該被壓抑的嗎。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艺人本来就是出来卖的,与其赚大众的钱而去给大款摸还不如让大家都看看,一起HAPPY!!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不是有法了吗?偷拍摄任何人换衣,不管他她是不是明星,这是隐私权是肖像权。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有必要.
艺人也是人,艺人也有自己的个人私隐.并非所有艺人都如之前某贱网友所说的出来"卖"的.(你出来卖看看?没点素质)人家艺人,也有不同的演艺圈之路.
Re:0831辩题 : 有必要立法规管偷拍行为吗?
公民的一切言行,只要涉及他人的利益,都应该有法律管着.其中个人的隐私权,当然应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