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权益谁来帮我伸张
主持:观众朋友你们好!欢迎收看《平安浙江》。常言道:祸不单行。从湖北来宁波打工的陈金元就碰到这么个倒霉的事情。去年,他骑电动三轮车给厂家送货时,为了避让迎面急速行驶的摩托车而从电动三轮车上摔了下来,造成右腿粉碎性骨折。没想到陈金元在医院进行治疗时,因医院处置不当,导致陈金元受伤的右小腿肌肉坏死而截肢。这个巨大打击几乎使陈金元在精神上完全崩溃。
《我的权益谁来帮我伸张》
解说:陈金元湖北老家有两个刚上初中的儿女。为了供两个孩儿上学,陈金元夫妻俩千里迢迢来到宁波慈溪打工,经过几年的辛勤劳作,他们已积蓄了一点钱,原打算再攒些钱就回老家开一个小店,一家人团团圆圆地过上安稳的日子。没想到早上出门时还好好的陈金元,现在却躺在了医院里。
当事人陈金元:出手术室的时候,我就问那个医生,我的脚怎么样?他说很好,他说你这个手术做得挺成功的,当时我一听,非常高兴。
解说:回到病房的陈金元暗感幸运,虽然这次手术化了他不少的钱。但是,只要自己能康复,钱一定能再攒回来的。
当事人陈金元:最起码,一个打工的,我的脚保住了就好了,还能继续做事,继续挣钱。
解说:但是,几天过去了,陈金元的妻子却一天比一天焦虑。因为这几天老公时常对她说,手术后的小腿一直没有感觉。
当事人陈金元:全部都是麻木的,一直上面死死地掐着,也感觉不到疼痛,他(医生)说这个挺正常的,他说至少半年以后才有知觉。
当事人陈金元妻子:我说你们什么事都说是正常的,我说我老公的腿要是保不住,看你们怎么说?
解说:不幸的事还是发生了,就在陈金元住院治疗的第六天,主治医生告诉陈金元一个意想不到的诊断结果,由于受伤的右小腿肌肉已经坏死,陈金元必须做截肢手术。
当事人陈金元:一直说手术很成功,到第六天突然说要锯掉我的腿,我肯定不能接受,当时我的反应就是,我一定要转院治疗。
宁波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华全科:我们医生毕竟是尽力了。
解说:由于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机,转了院的陈金元还是没能保住自己的小腿,最终不得不做了截肢手术。陈金元的小腿被截肢后,慈溪市人民医院拿出了一万块钱作为对陈金元今后生活的补助费,然而这区区一万块钱,如何能减轻陈金元的断肢之痛,如何能弥补只有39岁的陈金元今后只能在轮椅上的生活。而陈金元所在的厂家慈溪周巷鸿顺纸箱厂老板干脆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慈溪周巷鸿顺纸箱厂厂长徐丽波:这属于医疗事故,不关我的事,我反正自己已尽到了我应该尽的责任。
当事人陈金元:那你这样的态度,我这事永远解决不了,医院看你,你看医院。
解说:这样一拖就拖了几个月,陈金元他们的生活也变得越来越艰难。陈金元妻子还发现丈夫整日不说一句话,一个人呆坐在床上时常流泪。真不知道今后的日子怎么过?
当事人陈金元妻子:我老公这一生就算完了,你说还能不能赚钱?他整夜不睡觉,他不睡觉,我就不能睡嘛。
当事人陈金元:我大女儿15岁,小女儿14岁,她打电话过来,说生活费没有也不敢说。她们有时候自己去借钱,在我们老家自己借,她说我爸爸不能还,我们参加工作后还,这是我们老家的人自己打电话过来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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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万般无奈之下,陈金元妻子抱着一线希望给浙江省司法厅领导写了一封求助信,诉说了自己的困难处境。省司法厅领导非常重视当即作出批示,要求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核实情况后给予法律帮助。
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竺灵英: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像民事案件应该是在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提供法律援,外来民工不是宁波本地人,在宁波出了事故,,像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在义务人所在地。(因经济困难)我们都提供法律援助。
解说: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迅速联系当地慈溪市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核实,认为陈金元符合宁波市法律援助条件。并指派了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的高方军律师对陈金元进行了法律援助。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方军:这个案子先出现了工伤事故,导致了他右腿粉碎性骨折,为损害义务后果,它们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所以说,企业应当承担一些工伤保险这个规定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对于以后医院里出的医疗事故导致他右腿截肢的这个损害后果,我认为应当由院方来承担这个责任,这应当是符合民法责任承担的这个原理的,我认为这样的双方的赔偿是比较合情合理合法的。
解说:为了取得相应的法律证据,受全权代理的高律师分别向有关部门作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医疗事故鉴定。同时,为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高律师分析认为,通过人民调解有可能索赔到数额较大的医疗事故赔偿,这将大大缓解陈金元当前的困境。经当地周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牵头,陈金元与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的负责人终于坐在了一起达成了调解协议。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方军:现在这个案子已经调解成功了,双方在自愿、平等上,比较好的基础上,医院方愿意赔偿十九万五这个数字,我认为这个案子还是比较满意的。
当事人陈金元:相对来说还是可以的,我就是感谢我的律师,院长,他们院方的态度还是很好的,有同情心。再就是感谢司法局,司法所他们。我现在主要就是这个工伤嘛,工伤这一块,因为老板他对这块好象不承认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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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由于雇佣陈金元的厂家一直逃避相当责任。陈金元只好向慈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鸿顺纸箱加工厂按有关部门认定的工伤五级保险待遇承担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被诉人鸿顺纸箱加工厂代理律师:虽然这份认定书是在
慈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依据有吗?
被诉人鸿顺纸箱加工厂代理律师:他说这个公伤已经认定了,但是我们一直没有收到过。向劳动保障局工伤他们问了一下情况,他们查了一下,可能还没收到,12日他们送到被诉人厂方去的。
慈溪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抛开被诉人现在行政复议这一个前提,双方愿不愿意调解。
申诉人陈金元:可以调解一下。
仲裁员:那么,被申诉人呢?
被申诉人:我们也愿意。
仲裁员:既然双方都愿意调解,请问申诉人,其它都不用说了,如果调解的话,你现在提出的要求,就是简单地说,老板再给你多少,你认为可以了?
陈金元:如果说厂家不给我十万块钱的话,我这个官司也不用打了。
被申诉人:我最多再补偿他两万。多的一分也没有。
仲裁员:仲裁员两万是吧?应该说距离相差很大,距离还很大,看样子就是很难协商了。
采访慈溪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科长汤淑霞:工伤认定决定被诉人这一方对这个工伤认定有异议,那么就是还没到行政复议期,他们在这个时效内提起了行政复议,我们也是没办法操作,那只能案件也只能在中止。
解说:由于当事双方在各个方面争议较大,双方赔偿的数额也差距悬殊。虽然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两次开庭调解,双方当事人依然各抒己见,一时难以调解。仲裁庭只好择日再次开庭。
陈金元:他说补差的形式嘛,他就是跟医院合起来赔,再说按照这个工伤保险条例的话,就这个医疗事故跟工伤事故是两个事,没有关联,他们说有关联。
被申诉人代理律师罗央芬:他不是一件单纯工伤案子,和平常的工伤案子是不一样的。他既有工伤事故又有医疗事故,他不是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重合在一起的,是先有工伤事故再有医疗事故。他说他既是工伤还是有个医疗官司,得到双重保护,也就是既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又要受《民法》的保护,那么这个观点是对的,但是你双重保护不等于双重赔偿,他要求双重赔偿这个法律依据是没有的。
陈金元援助律师高方军:希望我的这个观点能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解说:为了尽快拉近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差距,仲裁员和双方律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鸿顺纸箱厂的徐厂长对陈金元出工伤事故有了一定认识。而通过替陈金元算细帐,陈金元也放弃了原先的观点。
鸿顺纸箱厂厂长徐丽波:毕竟他一条腿没有了,不管是医疗事故,或者是工伤,我觉得由始至终我是要补给他的,以前就是他说出来的补的方法差距太大了,有点承受不了,反正经过我们各方面的努力,协商下来了,那最好。
慈溪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科长汤淑霞:工伤事故处理有三大块,一块是工伤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第二块就是就业补助金,第三块是医疗补助金,还有他医疗事故当中处理就是就业补助金没有,没有体现,那么这一块我们是应该支持的。
主持:在仲裁庭仲裁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鸿顺纸箱加工厂业主按工伤五级保险待遇标准支付给陈金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各项费用补差合计五万元,分两次付清。在这次长达九个多月的法律援助过程中,陈金元不仅获得了二十四万五千元的损害赔偿。而且还在整个索赔过程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最主要的还是通过法律援助学会了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感谢你收看本期《平安浙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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